88读书网 > 隋唐三部曲(隋乱、开国功贼、盛唐烟云) > 第709章 盛唐烟云:破阵子(26)
    第709章 盛唐烟云:破阵子(26)
    ‘可这年青人怎么会老成到如此地步?’猛然间,薛景仙又突然觉得送上门的礼物开始烫手。同样年龄的官宦子弟他见过很多,其中没有一个像王洵这般,能清楚地把握上司意图,并能让所有与他接触的人都心生好感的!‘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我示好,又为了什么?’
    薛景仙在官场沉浮多年,心中早就没有初出茅庐时的那份单纯和做人的是非观念。然而,收了别人的礼物,就要替人办事儿,却是他给自己定的最后原则。唯恐王洵过后给自己出什么难题,他笑了笑,拱手道:“本来么?王将军这番好意,薛某是不该推辞的。但将军来安西的时间并不长,想必也需要多结善缘。所以替将军计,这份厚礼不如将军自己留着,拿来送与更合适的人!”
    “薛大人这是什么话?”王洵眉头一皱,怒形于色,“你不要,我分给弟兄们便是。安西军中,哪个需要首级,自己不会拿刀去砍么,谁还稀罕王某名下的这几颗?”
    他昨天主动与薛景仙交往,初衷的确就是探听长安那边官场动静。但今天送功劳给对方,却是顺手而为,根本没包含任何交易的奢求。谁料反而被对方误会了,硬拿官场潜规则来往里头套。因此心中不免觉得甚为乏味,带了带坐骑,便准备离薛景仙这厮远一些,免得看着此人那幅嘴脸闹心。
    薛景仙见状,赶紧催动坐骑跟上,伸手扯住王洵的马缰绳,“王将军莫要生气!薛某跟你一见如故。所以才替你着想。王将军应该也知道,薛某是个刚升上来的文官,在朝中根本无法替你说话……”
    “哪个需要你替我说话来?!”王洵回过头,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王某不过是念你一个文官,难得来这边一趟,所以才想多让你立点儿功劳带回去。免得日后回想起来,觉得白受了一番苦。你若是心里头过意不去,今后朝廷那边有什么风吹草动,多给王某透漏一二就行了。这边离长安几千里路,朝廷中的任何变化,传过来至少都得一两个月。若是能比旁人早知道几天消息,做到事事有备而无患,岂不是比攀上什么高枝都强?”
    这番话半真半假。倒让薛景仙心里头登时安生了不少。送个消息对他来说肯定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更何况日后为了替太子巩固基业,他肯定还少不了要与安西军的将领打交道。想到这层,他笑了笑,轻轻点头,“如此,薛某就不客气了。日后有用得着薛某之处,王将军尽管言语!”
    “若是用不着,咱们便老死不相往来了么?”王洵看了薛景仙一眼,笑着追问。
    薛景仙被问得又是一愣,抬起胳膊,笑着拱手,“薛某说错了。说错了!王将军若是不嫌薛某高攀,薛某交了你这朋友便是!”
    “早该如此!”王洵又狠狠地看了薛景仙一眼,气哼哼地说道。
    说罢,二人俱是哈哈大笑。彼此的心中都感觉轻松了不少。
    向西追了片刻,大伙又遇到了一伙大食溃兵。规模在五百上下,人和马都跑得口吐白沫。薛景仙怕别人说自己尽占便宜,竟然不顾劝阻,挥舞着弯刀跟在王洵身侧,连斩数名敌军下马,举止如同疯虎。
    他的随从见自家大人如此,也都冒死跟在了安西军身后冲杀。几个来回过后,居然将五百余大食溃兵杀了干干净净,没有让任何一名敌军漏网。
    那些从长安来的钦差侍卫以前没跟大食人打过任何交道,还不觉得今天的战果有何奇怪。几个薛景仙于半路上雇来的刀客随从却惊诧莫名,收拢了敌军的首级之后,一边喘息着跟着大队人马往回返,一边兴奋地议论,“大,大食兵,兵将素,素以强悍闻名,今,今儿怎么都变成了纸糊的?”
    “那还不简单,安西弟兄比他们更强呗。”有人嘴快,带着几分恭维的口吻回应。
    这个答案显然不能令大伙满意。一名年龄稍老的刀客摇摇头,低声感慨,“人家也是一路从西打到东,沿途破国无数的。按道理实力不应该这么差。不过,安西弟兄比他们强,也是个谁也否认不了的硬道理!”
    “这个,薛某倒能猜到一二!”走在队伍前头的薛景仙有心卖弄,回过头来,笑着插了一句。
    队伍当中,数他读书最多,说出来的话自然有人捧场。立刻,不光是随从们竖起了耳朵,王洵麾下的一些安西士卒,也都眼巴巴地看了过来。大伙心中其实也甚为纳闷,在开战前,军中老兵曾经小心告诫,切莫看轻了大食人。当年高仙芝大将军便是因为打久顺风仗,一时不察,才导致在恒罗斯河畔阴沟翻船。可今天的战场上情况却和老兵们说得恰恰相反,整个大食东征军,从主帅的临阵调度,到士卒的决死之心,武将的战斗之力,基本上都乏善可陈。简直就是一群纸糊的人偶,被大伙用力一捅,就彻底现出原形了。
    “依照薛某之见,原因有三。”薛景仙理了理思路,得意洋洋地卖弄,“第一,我大唐国运正盛,大食国虽然疆域广阔,毕竟是个蛮夷之邦。萤火虫难与皓月争辉!”
    “呵呵!”众将士咧嘴而笑,嘲弄的意思立刻写了满脸。
    薛景仙也不以为意,顿了顿,继续卖弄,“第二么,自从上次恒罗斯血战之后,安西军上下卧薪尝胆,苦等这一天足足等了两年。从上到下,都做足了准备。而大食人,恐怕还沉浸在上次偶然占到便宜的得意之中,压根儿没把咱们大唐男儿放在眼里。古语云,骄兵必败,就是这个道理!”
    还甭说,即便是信口开河,薛某人也胡诌得头头是道,把众将士唬得眼神发愣,脸上的表情立刻带上几分钦佩之意。见到大伙被自己糊弄住了,薛景仙更为得意,笑了笑,拉长了声音道,“这第三么,就是封大帅的高明之处了。悬师城外,围而不攻。逼着大食人远道来救。结果大食人跑得人困马乏,战斗力剩下的还不到原来一半儿……”
    “哎,算了吧大人……”闻听此言,众人脸上的表情立刻又变成了不屑状。围城打援不是什么太神秘的计策,老实说,从封常清下令对健驮罗城停止进攻那一刻起,军中大部分将士就猜到了主帅的战略意图。大食人那边其实也未必猜不到,只是不得不来而已。所以在赶路之时,大食主帅必然会考虑到麾下将士的体力情况。要么距离唐军远远地就扎营休息,要么就是在尚有足够的体力战斗之前,才会向唐军示威。根本不可能出现先自己把自己跑个半死,再送上门来挨刀子这种情况!
    “那你们说,今天大食人到底是怎么了。个个如同软脚虾一般,难道安西军中,还有人会咒术不成?”薛景仙心里不服,摸了摸滚烫的脸,笑着反问。
    “这儿……”包括王洵在内,大伙虽然不认同薛景仙的第三项剖析,却真说不出所以然来。正为难间,只见校尉朱五一向人堆中挤了挤,讪讪地说道,“卑职,卑职倒是能,能猜出个一二来。就是,就是不知道对,对还是不对!”
    “说罢,咱们不是都在瞎猜么?管他是对时错,说出来算!”在一群武夫之间,薛景仙倒也不愿意摆什么文人架子,招招手,笑着喊道。
    “那,那属下就斗胆了!”朱五一先是向王洵拱了拱手,然后笑着分析,“属下,属下当年在码头上替人,替人扛过活。明白这么一个道理。如果,如果哪天接了个大活儿,需要装卸的东西特别多,大伙又不想拖到半夜才干完的话,中间休息时,就不能在原地站着。必须,必须来回走动,好把血脉给活动开。否则,否则一旦中间休息时站着不动。等再去搬东西时,肯定浑身都没力气,没一两个时辰,根本,根本缓不过劲头来。”
    “着啊!”话音未落,薛景仙已经大声抚掌。怪不得封常清明知道大食人主帅在给其麾下兵将创造喘息机会,还是任由对方拖延下去。并非为没看破对方的如意打算,而是巴不得对方如此,将计就计。
    其谋划布置,竟然慎密如斯!
    我大唐有如此将士,还惧什么区区大食?!纵使其来势如同天河决口,又当如何?
    自有壮士挥臂力挽,净洗胡尘!
    注释:
    [1]黑衣大食建立于公元750年,开国哈里发姓阿拔斯,所以自称为阿拔斯帝国。
    [2]当时的阿拉伯帝国横跨东西,对东西方文明都有涉猎。文中模拟阿拉伯人口吻翻译的孙子兵法。
    [3]黑衣大食是政教合一国家。最高为哈里发,其下为首相,称作维齐尔。再下为教法官,负责审理教徒内部的诉讼。全国军队总司令称“大埃米尔”。
    [4]圣战者、志愿兵都是黑衣大食国对战士的称呼。圣战者发音为“嘎兹”,信仰极其虔诚,平素训练严格,打仗时奋不顾身。志愿兵叫做“穆特瓦尔”,也是狂信徒。但没有经过严格军事训练。
    [5]唐代军弓弩装备率也非常高,并且工艺精良。基本上每十名士兵,要装备六把角弓。各种强弩,也是军中必备。其中定远弩有效射程三百步,擘张弩有效射程二百三十步,角弩有效射程二百步。
    [6]早期大食帝国,伊玛木们同时也是地方领主。负责传教,训练。并且在战时带兵上阵。这种政教合一的组织形式,使得阿拉伯帝国的武力远超当时的西方世界。
    [7]木鹿州位于撒马尔罕一带。曾经作为附庸归顺唐朝。但后来被天方教势力所蚕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