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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4章 隋乱:扬州慢(17)
    秦、罗、独孤三位都是大户人家子弟,对眼前景象没什么看不习惯的。管家如果两个月之内找不到雇主,少不得也沦落到这里,所以更没什么同情心。只有旭子,看着眼前这人世间的悲哀,想想南来时一路上所见,心神不觉有些恍惚。
    “陛下算个明君么?”李旭一边走,一边在心里追问自己。这个问题他不敢深究,但每次看到周围衣衫褴褛的人群,心里就会涌起莫名的难过。那些人,十个中有八个与他的出身相似,是因为朝廷不懂得体恤,才导致他们失去家,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如果当初不出塞,没有刘弘基的引荐和李渊的提携,旭子知道自己和自己的父亲、舅舅,难免会城外其中一员。和“人市”上的货物一样,头插草标,满脸菜色。
    “可陛下待我不薄,朝廷待我也不薄!”同样的答案再一次出现在他心里。马上取功名,是他年少时的心愿。如今,这个心愿已经基本上达到。是大隋,是陛下东征高丽的举动给了他这个机会。喝着井水的他,实在无法扭过头骂那个下令挖井的人。哪怕井口不远处,就堆满了掘井者的尸骨。
    几个人徐徐前行,像挑萝卜一样挑选着奴仆。小半柱时间后,有八个看着手脚麻利,模样齐整的少年被管家领到了李旭身前。这算是一笔大交易,人贩子又诚心讨好秦叔宝,所以给旭子算了七折,本来一千六百文的身价,一千一百文成了交。望着那一摞卖身契,旭子心里更加慌乱,拿出钱了付了帐,又取了一吊钱塞入管家手里:“你带着他们先回府吧,路上给他们买些吃的,再卖身衣服!”
    “你们这些走运的小子,这回遇上贵人了,还不快给老爷磕头!”人贩子一边解拴在“货物”脖子上的皮索,一边喝道。
    几个被买下来的小厮立刻跪倒,冲着李旭叩头,口里称颂恩德不止。旭子看得心慌,赶紧命管家带他们回府。
    “你这个管家眼力不错,这些半大小子,养大了最为忠心。”目送着管家走远,秦叔宝拍了拍旭子的肩膀,评价。
    “我不太懂,原来我家中只有一个老管家,一个帮佣!”李旭摇摇头,有口无心地回答。
    “我家原来也没什么下人,后来从了军,一刀一枪地博到了现在这个位置,才渐渐有了田产,有了宅子!”秦叔宝以为旭子在感伤身世,笑着安慰。他的话中不无自豪,功名当在马上取,虽然今年他已经四十多岁,但比起家乡中至今还没混到一官半职的同龄人来说,四品督尉的位置已经令人羡慕得眼红。并且这两年仗越打越多,越大越顺手,可以预见,不久以后,自己的职位还会向上升一升。
    “士信和重木呢?”李旭突然发现身边少了两个同伴,惊问。
    “去军市了。那边卖的全是壮劳力。不像这里,半大小子居多!”
    “军市?”李旭楞了一下,追问。他隐隐约约记得在自己家中喝茶时,罗士信提过一句关于军市的话题。还抱怨一个姓徐的动作快,出货太急。对郡兵运作模式一无所知的旭子理所当然地将军市当作了一个处理缴获贼赃的市场,却没想到这个市场也开在窝棚区内。
    “一起去看看吧,这几天忙,一直没顾上跟你说说郡兵的运作规则。圣上有旨,贼赃咱们可以自己处理的事情,你应该知道的吧!”秦叔宝见李旭满脸迷茫,笑着跟他解释。
    “这个我知道,咱们郡兵也需要补给!”李旭点头,回答。内心深处,他并不赞同类似的圣旨。贼赃由地方处理,通贼者家财可以抄没入官。如果碰到哪个贪心的官员污良为盗,百姓们可就倒了大霉。[5]
    “那就是军市的由来!”秦叔宝点点头,拉着马缰绳,带着旭子向“人市”末端走。窝棚区的人贩子和百姓们显然对秦叔宝这个大英雄很熟悉,看到他,一边打着热情地打着招呼,一边主动让出条通道来。
    眼看着就走到“人市”尽头,突然,一座木栅栏搭成的监牢出现在李旭面前。监牢四周,站满了持枪横刀的郡兵,一个个如临大敌。监牢的门很小,黑洞洞的,犹如一张吞噬性命的嘴巴。横挡在监牢门口的是一个木制的平台,一队队被绳索捆着的俘虏,被人像牲口一样从监牢里牵出来,依次在平台上亮相。
    “官卖流寇,价格优惠,多买少算,童叟无欺!”有名身高六尺,长得如屠夫般模样的司仓参军站在木台边缘大声吆喝。木台下,围满了大大小小地人贩子,喧闹着,兴奋地满脸潮红。
    “这就是军市?”李旭觉得浑身的血都往头上涌,脚下大地也不断地起伏颠簸。没等秦叔宝明白他问话的意思,一阵刺鼻的焦胡味道忽然从远处飘了过来。
    李旭扭头看去,只见一队尚未被卖掉的俘虏被牵到几只巨大的火盆旁。光着膀子的郡兵们拿着烙铁,依次在俘虏额头和肩膀上打下耻辱的标记。
    太守裴大人有好生之德,他没有下令诛杀从贼者。但是,他把两次战斗抓到的近万俘虏全部变成了奴隶。卖了这些奴隶的收益,文官有份,武将有份,士兵们也有份。所以,每个人脸上都堆满了笑容。
    有人贩子带着随从,将重重地一袋子钱放木台上。然后,他拉走了木台上的所有奴隶。此人是个大主顾,但贩卖人口的老徐却丝毫不马虎,命人将钱一五一十的数清了,入帐,才在一叠卖身契约上重重地打好官府的标记,将其交到人贩子手中。
    “官卖流寇,价格优惠,多买少算,童叟无欺!”老徐完成一笔交易,大声吆喝着,开始下一笔买卖。又有一队俘虏被牵到了台子上,都是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正当壮年。
    这批“货物”的成色远远好于上一批,所以无数买主涌上前,操着各地方言,积极抢购。每名俘虏作价才二百钱,便宜。在黄河以北的人市上可不止这个价。虽然眼下愈发便宜了,但这样的壮年劳力也要卖到四百文。贩子们从历城将他们买走,转手倒到河北诸郡,就能赚上一倍的利。虽然眼下路上不太平,虽然会有大量俘虏死在被转卖的半途中。
    旭子站在原地,浑身发冷。他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苏啜部,眼睁睁地看着野蛮的牧民们在俘虏们的脖子上套上铅制或铁制的项圈,从此把他们变做自己的私人财产。“天啊,我做了什么?”他扪心自问,觉得肚子里气血翻腾,所有东西都往嗓子眼涌。
    “如果放了他们,他们没法生存,要么饿死,要么继续为盗,直到被杀。所以张郡丞的作为,也算给了他们一条生路!”秦叔宝见李旭脸色青得可怕,低声向他解释。
    “是啊,弟兄们铠甲,横刀。咱们补给,都在这!”李旭幽幽地回答,声音里既有愤怒,也有无奈。让人听不出来他到底是赞同秦叔宝的话,还是在编造理由自我安慰。
    “毕竟咱给他们留了一条活路!”秦叔宝很无奈地搬住李旭的肩膀,说道。他有些怕这个年青的郎将,对方的武功不如他,但背景深不可测。万一此人不通清理,为了这事跟张郡丞和裴太守起了误会,秦叔宝真不知道自己该站在哪一边。
    “是啊,毕竟咱们给他们留了条活路!”李旭的回答令秦叔宝悬到嗓子眼的心稍稍安宁了些。
    但很快,他就发现李旭的主意力并不在此。他的目光已经被贴在军营门口的一张旧邸报吸引了过去。被风吹残了的邸报上,写的是朝廷对杨玄感叛乱从逆者的最终发落结果。
    皇帝陛下回到东都后,将家中没有后台的被俘将领脖子上套上车轮,命令文武百官以箭攒射。一直到尸体烂成肉酱,方才下令停手。
    杨玄感的族弟杨积善、一直首鼠两端的谋士韦福嗣被处以车裂之刑,死后,尸体化骨扬灰。
    那些投贼,又迷途知返的世家子弟被赦免,不准再为官,由其父辈领回家中教育。
    “你愿意赎罪么?”迷迷糊糊中,旭子又听见苏啜附离在自己耳边问道。他看见野蛮的苏啜部民举起刀,一边唱着对长生天的赞歌,一边切开奚族长老的喉咙。
    他看见大隋的文武百官弯弓搭箭,将没有根基的从贼者一一虐杀在皇帝面前。
    他觉得怒火添膺,想冲上去,撕下那张邸报,救走所有俘虏。这时候,有一只手掌轻轻拍在他的肩膀上。“你不舒服么,仲坚?”
    不是徐大眼,李旭惨笑着回头,看到秦叔宝关切的目光。
    注释:
    [1]牛山,在今天山东淄博附近。济北郡,今天山东平阴一带。长清县即今日长清县,距离历城不足百里。
    [2]秦叔宝出生于571年,书中故事是在大业九年。所以其虚岁四十三。本次战斗为真实事件,具体发生在大业九年春。笔者将其挪到冬天,是小说之曲笔,行家勿怪。
    [3]史书记载,此战初始,张须陀来不及召集兵马,只带了四个人出战。后郡兵赶到,击溃敌军。非酒徒随意杜撰。
    [4]隋文帝时期,斗米价格大概五个钱。炀帝征发动高丽之前,物价略有上浮,但也没涨到十个钱。贞观十五年,一斗米价格为两文钱,而唐钱重量只有隋钱一半,所以为极盛之世。
    [5]贼脏归地方处理,官员可抄没通贼者家财的旨意始于大业九年,相关记载见《资治通鉴》。
    chapter 3 争雄
    “呜——呜呜——呜呜”号角声又在战场上响起,敌军变阵。整个步兵方阵在向前推进中变成了三角型,如一把长了牙齿的尖刀,缓缓地向郡兵们压了过来。
    军阵正中是一名年青的武将,银甲白袍,槊锋如霜。
    刹那间,李旭的神智从迷乱中恢复清醒。
    他知道自己没有愤怒的理由,自己如今是官,那些被杀和被侮辱、被损害的人是贼,虽然他们长得和自己的父辈相似,虽然从对方身上能看到自己从前的影子,但官兵捉贼,自古以来天经地义。
    他也知道自己什么都干不了,除非造反,否则自己没权力,也没有办法救走这么多人。即便不顾一切救走了这些人,自己也没有力量安置他们。除非自己也学着石子河去做流寇,带着一伙无辜的人去抢、去杀更无辜的人!
    望着秦叔宝关切的目光,李旭觉得自己身子发软,发困。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无力感,当年在苏啜部他已经无能为力一次。今天,同样的情况下,他依旧除了愤怒外,什么也做不了。
    “仲坚,是不是最近太累了?”秦叔宝微笑着给李旭找台阶下,刚才那一瞬间,他能清晰地感觉到李旭身上的怒气。但眼前的少年定力惊人,怒气很快就被他自己控制住了。这让秦叔宝更加看重对方,因为自己在同样年龄的时候,绝对做不到和对方一样老成。作为过来人,秦叔宝明白,若觉得天下之事无不可为,只能说明你还没有长大。人什么时候明白自己的力量有限了,他才真正地渐近成熟。
    “嗯!有点儿累,也有点不习惯这里的气氛!”李旭回答如此之低,仿佛从灵魂内发出的呻吟。他无法跟秦叔宝解释自己因何而失态,人对事情的看法与其的切身经历息息相关,秦叔宝的父亲不是濒临赔光家底小商贩,他不会明白市井小民的生活艰难,也不会理解旭子为什么会物伤其类。
    “这人是太多了,乱哄哄的。若不是士信家里急着用人,我也不会来!”秦叔宝非常宽厚地附和着旭子的话,脸上的笑容平静而友善。
    “我想先回去喝点酒,如果叔宝兄不介意,我先走一步!”愤怒过后,旭子感到的除了无力外,还有失望。当年在苏啜部看着牧民们的野蛮行径时,饱读圣贤书的他坚信自己的大隋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当年,他还一厢情愿地请商队从中原带些书来,希望读了圣人之言后,那些野蛮的牧人们能受到中原儒雅之风的感化。但现在,苦笑着的旭子终于明白了自己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去除那些繁华的表象,骨子里的中原人其实和塞外民族一样残忍,一样野蛮。
    得到秦叔宝的肯定回答后,李旭缓缓牵着自己的坐骑,掉头向回走。刚刚迈出几步,周围的人群突然一乱,更大的喧闹声从背后传来。看客和买主们兴奋地叫喊着,挥舞着钱袋朝监牢门口涌。
    “怎么回事?”旭子惊诧地转过头,看见咫尺之遥的木台上已经又换了一批货物。确切地说,这次只换上了一个人。一个衣衫褴褛,身体赢弱,手脚都被镣铐锁着的少女。头无力地低着,身体由于害怕而不住地颤抖。
    “官卖通匪犯妇,年方二八。黄处女,童叟无欺!”司仓参军老徐见台下人头涌动,叫喊得愈发卖力气。
    “买回去为奴为妾随意啊,匪首石子河的儿媳!”仿佛为了让台下看清楚货物的模样,他用力拉了一下手中的铁链。哗啦一声,少女被他拖得向前跟跄数步,险些跌倒。有好心的士兵上前扶了一把,少女在稳住身体的瞬间抬头相谢,目光闪动之处,充满了凄凉与惶恐。
    那目光如刀,一刀刺中了旭子的心脏。他猛然想起了小狼甘罗,当自己杀了母狼,将其从岩洞里带回家后。甘罗睁开的,就是这样一双夹杂着惶恐、凄凉和求乞的眼睛。
    “多少钱,多少钱啊!”耳边,无数人在大声地叫喊。
    “卖到窑子里去,大伙晚上轮番去报仇!”台下的气氛瞬间沸腾,看客和买主们互相推搡着,大喊。
    他们不在乎台上的少女美丑,也不在乎她是否有罪。他们在乎的是石子河这个名字,想一想昨夜自己睡了匪首石子河的儿媳,那不和战场上打败了匪首本人还值得骄傲?什么秦叔宝,什么罗士信,他们有这福气,有这胆量么?
    “至少,至少五吊。不,谁,谁出得多,我,我就卖给谁!”负责处理俘虏的老徐也没想到人们居然如此热情,先本能地报了个高价,然后迅速改口,争取最大的收益。
    在官府的默许下,周围郡县都有人市存在。未经人事的及笈少女顶多卖到两吊钱,纵使长相清丽可人些的,充其量也不过被卖到三吊钱。老徐给一个匪属报出的五吊身价,已经远远超过了市场上的行情。因此,人群中立刻涌起了很多不满的声音。
    “呸,又不是绝代佳人。居然卖这个价钱!”有人捏了捏自己的荷包,转身离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