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那日阳光 > 第七十九节 灭顶之灾
    卷毛从酒店里面出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他穿着一身笔直的西装,趾高气扬地从转门里一脚跨了出来。因为在台阶上站立不稳,他的身体向后面仰了几仰,险些跌倒,要是后面的人不去扶他,他一定会趴在台阶上啃石头柱子。

    他的腋下夹着一个小型的男士皮包,里面装得很满,鼓鼓地支在腋下。里面的钱财的数额巨大,不是替黑心老板讨账的黑心钱,就是敲诈勒索的良心债。即使喝成这样,他也没有把包扔掉。

    他的眼睛微微地睁着,脸色惨白,浑身上下轻飘飘的,像从地狱里面蹿出的幽灵,四处流窜。因为他习惯于这种声色的黑夜生活,所以使他原本毫无血色的面孔,显得更加的苍白。午夜的灯光,毫无遮拦地照在他的身上,反射出来了一道白光,恶魔一般,亮得瘆人。

    狗仗人势,几个混混,浑身溢满酒气,也故作姿态地仰着傲视群芳的额头,跟在他的后面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他们七个不服,八个不愤,凡是跟他们过不去的人,他们从不放过。

    他们往酒店门前一站,众星捧月一般,很是抢眼。这是黑天,路上没有人出来走动,要是大白天在街道上遇见他们,也一定跟撞鬼一般。人若装鬼的时候,比鬼还要可怕千倍万倍。

    一场浓稠的大雾,渐渐升腾起来,欲盖弥彰地为他们做了掩护。极低的能见度,把这座城市若隐若现地笼罩在一片神秘的幻觉里。在无声无动的世界里,有些隐隐作怪的人,在这场大雾的掩盖下,竟然做出令人发指的恶毒的事情来。

    卷毛走下台阶后,带着他那帮混混们,旁若无人地横穿马路,他在餐馆对面的车位上,找到了自己的那辆路虎,他打开车门后就钻了进去,几个混混随后也跟着钻了进去。不过,他们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坐在轿车里面,七嘴八舌的议论起王思佳来。他们骂人,诅咒,简直把王思佳当成十恶不赦的罪人,恨不得马上揪住她的头发,将她撞在水泥墙壁上,即使把她撞得头破血出,也难解心头之恨。

    于是,卷毛在混混们的怂恿下,加上酒精的煽风点火,他这个街头混混,意犹未尽地按捺不住内心焦躁的情绪,连夜开着他的路虎,领着几个兄弟,带着贴身的片刀,长驱直入地去农村找王思佳。

    卷毛疯狂地开着车,他一言不发,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前面的路,轿车的四个车轮,在那条乡村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他紧紧地握着方向盘,那种极速的飙车速度,像是赶往战场赴死一般,令人惊悚不堪。车子在导航的指引下,他们的车在路上左拐右拐,终于在天刚亮的时候,来到了王思佳居住的村子。这个村子不大,从前往后数,也不过二十几家。他们站在村口,不用进村,就一目了然。

    卷毛把车子开到村口时,这才把车子停了下来。以前,每个双休日时王思佳都要回家,卷毛无数次来过这个村子,虽然是送王思佳回家,但是从为登门拜访。因此王思佳的大门朝哪个方向开,他闭着眼睛都轻车熟路的找到。他今天来的目的,铁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起初,他之所以顶着大雾来到这里,无非是找王思佳算账的。现在,他已经想象得到最坏的后果,他们今天的见面方式,可能是非打即骂,也可能非死即亡,只要惹怒了他,什么时候脑袋一热,他卷毛什么坏事儿都能干得出来。

    小村里面安静极了,屋子里面的人们都在熟睡着。偶尔,村子深处的胡同里面,传出的一两声沉闷的狗叫声,发出长长的尾音,回荡在空阔的上空,似乎暗暗地提醒着梦里的村民们,村子里面来了一群坏人,要他们及时防范,因为此时正有一群不怀好意的人,站在村口,伺机潜入村子里面,将要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他们的到来,给小村的黎明,平白无顾地增添了一丝惶恐不安的气氛。

    卷毛把车停下来时,心里特别的矛盾,他犹豫了很长时间,也没敢冒然进村。他怕早起的村民们,发现他的行踪,就开着车,在村子里面绕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卷毛决定把车停在村子后面的避静的树林里,这才放心地带着这几个混混,趁着漫天的大雾,一行人悄悄地摸进了村里。在大雾的掩盖下,他们很快地找到了王思佳的那座小院。

    卷毛心里一阵狂笑,心想:王思佳呀,王思佳,我今天就当着你父母的面,把片刀架在你的脖子上,看你怎么给我交代。他心里这样想着,两只脚就无所顾忌地跳进低矮的院墙,带着几个混混,就窜到了胡冬雪家的窗前。

    屋子里的人都在熟睡,卷毛站在窗子前面,透过挂了窗花的玻璃,他眯起眼睛往里面仔细一看。正屋里面的北炕上,躺着王思佳的父母和她几岁的小弟弟,而王思佳和她另一个妹妹则睡在外屋的暖阁里面。屋子里面静静地,似乎都在酣睡。

    机会正好,卷毛把手一挥,连想都没想,就动起手来。几个混混立刻拥上前来,用一根尖利的长铁钉儿,顺着门缝穿进门去,再用手使劲拧了几下,他们就撬开了房门。借着疯狂的酒力,他们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经任何思考,立刻破门而入。

    屋里的人听见撬门的声音,立刻从梦中惊醒。可怜王思佳的父母和弟弟还没来得及明白怎么回事儿,就一声不响地被几个混混乱刀砍死在被窝里面。

    卷毛发疯地钻进了暖阁不久,也浑身是血地走了出来.当他们见到这不堪入目的惨相后,深知罪孽深重,立刻窜出院子,走进村后的树林里,上了那辆小轿车,逃之夭夭.

    一场血案,在天亮之际急骤酿成.一股血腥的味道,恶魔般的剥离了僵硬的几具尸体,从屋门的缝隙里仓皇地流窜出来.王思佳邻居的大狼狗闻到这股气味儿,在院子里面疯狂地咆哮起来.如果不是有一条铁链子拴住了脖子,它一定会追踪而去,将罪犯活活咬死.

    这疯狂的狗叫声,将邻居从梦中吵醒.他以为院子里面进了小偷,赶紧穿好衣服,推门走进院子里,来回转了好几圈后,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狼狗叫得更加疯狂,它的两只前腿高高地竖起来,对着王思佳家的方向,瞪着发光的眼珠,一副拼命的样子.

    邻居皱着眉头,翘起脚跟也向他家院子里看.当他看见地面上的血迹从门口一直延伸到院外时,手脚立刻哆嗦起来.他心说不好,就站在院子里面大喊起来:"不好了!不好了!老王家出事儿了!"

    就这几嗓子,立刻打破了小村的寂静,慌乱的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把王家的小院子围得水泄不通.当他们走到院子里时发现大事不妙时,谁也没敢进屋看个究竟,立刻向村里大队书记报案.人们才知道,就在刚才王家遭到了灭门之灾.

    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现场,当警察来到现场的时候,还发现更为残忍的事情:王思佳被杀之后,还遭到了乱刀分尸.可想而知,这群流氓的手段该有多么残暴.

    警察来到现场之后,他们在院子的周围都拉上警戒线.他们又照相,又验尸,在院子里的每个角落里寻找罪犯的蛛丝马迹.然后把现场的每一个不容忽视的疑点,都有条不紊地做了详细的记录.警车开走了,一阵冷风刮过,王思佳家的院子里一片凄凉,惨不忍睹.

    卷毛带人杀了王思佳一家之后,深知自己罪大恶极,便没有逃走.他回来之后,特意去发廊把一头的卷毛重新染了黑色,又做了一个斯文的发型,回家翻出了一套他最喜欢的西装,站在镜子面前,把自己例外装扮一新后,戴着一副白色的手套,来到公安局里投案自首.凶手自动归案,王家灭门案立即拍板定案.可惜王思佳的父母和弟弟妹妹,因受了她的牵连,都无辜遇害.很多人看见她家的亲戚,把几具尸体一一搬到车上,送到了殡仪馆火化时,都扼腕,悲戚,深表同情.胡冬雪作死的节奏,就是活着时做事歹毒,死了以后还遭歹人分尸,真是可怜、可悲和可憎。

    王思佳被卷毛杀害的消息,很快传到了校园.听到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后,有人惋惜,有人叹息,连胡冬雪都为她难过.花季少女,多好的年华,可惜了!各种各样的说辞,在人们不负责任的舌尖上迅速飞短流长.当初王思佳要是稍稍安分一些,不去接触这些社会混混的话,她也不会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会害了全家人的性命.这件事幸亏没有发生在校内,不然这所名校,又会因她蒙尘,被世人低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