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乱之殇 > 第三十一章 梦里依稀琅琊事
    沈秀此时正一个人待在他在鸿都学院的院长馆阁内,那不知已经在墙壁上挂了多长时间的那口宝剑,此时正被沈秀拿在手中。

    他仔细又缓慢地用一块麻布擦拭着剑鞘上已然颇见规模的灰尘。

    一遍又是一遍。

    猛然间,就听“呛啷”一声,他拔出这口当年在长安,在琅琊,在赵国都一直佩戴在腰间的宝剑。

    沈秀自打从长安来到上洛之后,便再也没有佩戴过此剑。

    屋内烛光很亮,手中宝剑反射出来的光华更亮!

    沈秀一手平持宝剑,一手轻轻抚摸着这百炼玄铁锻造的剑身,眼中透露出浓浓的温柔情意,就仿佛这剑不再是一口宝剑,而是一名年轻美貌的女子一样。

    他抚摸剑身的动作是那般的温柔,他看向宝剑的目光是那般的深情。

    这是崔珠当年花重金让她崔家的一名铸造大师亲手锻造的,这是崔珠离开他时送给他的告别礼物。

    遥想当年青衫薄,匹马单剑走天涯。

    梦里依稀琅琊事,伊人远去音貌存。

    那日在琅琊郊外,出去公干的沈秀第一次见到骑着一匹桃花马,笑容犹若最最温暖灿烂的阳光一般的崔珠。

    这幅画面,时间越长,可它在沈秀脑海中的印记却愈是清晰。

    崔珠刚离开沈秀下嫁石重之后,沈秀曾经发誓要抹去自己关于崔珠的任何印记,包括脑海中的记忆。

    可他做不到!

    那时真是年轻啊!沈秀自嘲地笑了笑。

    时至今日,他不但不想抹掉这些记忆,与之相反,他非常怀念那些时光。每当想起当年和崔珠在一起的种种画面,在无数人眼中那个诡计多端笑里藏刀的沈秀的脸上便会浮现一股发自内心的微笑。

    崔珠一直就在上洛。他夫君就是上洛乃至大晋最最有名的巨富,大晋开国元勋石宝之子石重。石重前些年在洛阳郊外修建了一座梓泽园,占地足有方圆几十里。园中亭榭楼台,高下错落。湖泊池塘,错落有致。一道道引自上洛近郊邙山之上的清清溪流犹如一条条玉带一般连接着这些湖泊池塘。园内各处都看似随意地布置着种种形状各异的奇石假山,珍稀树木更是遍布其中。各种北方罕见的,来自大晋最南端崖州交州的珊瑚、玉树、玛瑙等物仿佛最最普通的事物一般,点缀着园中的各个地方。并且还有些罕见的白尾鹿、红嘴鹤等各种高贵珍稀动物游荡其中,让进入其内的众人仿佛回到大自然一般,轻松惬意。

    传说那一直和石重斗富的晋武帝舅舅王锴第一次进入到梓泽园后,回家便大病一场。从此之后,再也不和石重斗富了。

    上洛人人都想去梓泽园内一观究竟,上洛人人都以去梓泽园内欢宴为荣。

    便是皇家的芳林园,上洛众人虽然大家嘴上不说,可内心都认为芳林园远远比不了梓泽园之奢华,之大气。

    崔珠是博陵崔家的女儿,崔珠是梓泽园的女主人!

    沈秀来到上洛也有好些年光景了,但他和她没有见过一次面。自打双方在劳燕双飞之后,两人就再也没见过一次面。

    哪怕近在咫尺!

    哪怕沈秀对伊人思念至深!

    石重知道沈秀和他夫人以前曾经比翼双飞过,石重打心底是很看不起沈秀。一介寒门子,也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笑之至!

    如崔珠这般的绝世美人,如崔珠这般的出身,那也只有我石重配得上。

    你沈秀算什么狗东西!

    一个靠投机取巧,靠阴谋诡计,靠抱着赵王皇甫伦大腿乃至贾后大腿才一路蹿升的卑劣小人!

    石重从来不提沈秀这个名字,不仅仅是在他夫人面前,甚至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说出沈秀这两个字。仿佛这两个字会从他口中说出便会脏了他的嘴巴一般,他若是说起沈秀,只会说那个琅琊小吏。

    崔珠也从来不会在石重面前说出沈秀这两个字,甚至是只要哪件事和沈秀相关,崔珠都不会在石重面前说起那相关的事。

    那个人仿佛在她的生命之中没有存在过一般。过去没有出现,现在没有出现,未来也不会出现。

    她和他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而他也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甚至是再过几个月,她便要第一次当上奶奶了。可在外人看来,石夫人依旧那般的风姿绰约,依旧那般的美貌惊人。岁月的痕迹不但没有让这个当年名闻五州的大美人红颜衰退,反而更加增添了其成熟华贵的风采。她依旧是上洛最为无数男性修士所津津乐道的梦中情人之一,不知多少人,并不羡慕石重富可敌国的财富,而仅仅羡慕石重金屋藏娇,抱得崔珠这般又是家世豪奢又是艳压群芳的大美人回家。

    沈秀右手拿着一张洁白无瑕的白绢细细擦拭这宛如一泓秋水的剑身,锋利的剑刃犹如秋霜一般寒意四射。剑脊之上,那些玄奥复杂的符箓仿佛花纹一般镌刻点缀着其上,更显得其古朴高贵。

    这是一柄价值千金的宝剑!

    这是一件寄托着深深情意的礼物!

    这宝剑从来没有饮过鲜血。

    沈秀一直信奉大丈夫斗智不斗力,他一直打心底鄙视那些靠蛮力靠武力来解决问题之人。

    粗鄙啊粗鄙!

    所以这宝剑这大多数时候对于沈秀来说都仅仅是个饰品,是个身份的象征。

    他擦拭良久,那块洁白无瑕的白绢之上依旧看起来洁白无瑕。就看他左手一竖,让宝剑直立起来。这剑长达三尺四寸,是大晋修士所用佩剑中最是标准的长度。他微微扬起头,看这宝剑的剑尖,目光之中的温柔渐渐渐渐地退散了去。慢慢慢慢,他眼中的目光开始凌厉起来。

    “当!”地一声清鸣,这清鸣之声这这不是很大的馆阁之内袅袅不散。

    “珠儿。”沈秀眼光虽然凌厉,可声音此时依旧温柔,“你可知道这些年来我日日夜夜思念着你。你可知道我每每经过石府时那咬牙切齿的滔天恨意。你是否知道,我为何喜欢夜晚。因为只有在夜晚,我才能肆无忌惮地站在高处眺望石府,我才能努力寻找你那熟悉的背影。我是多么地想不顾一切地冲进石府,我是多么地想如何才能把你抢回到我的身边。”

    “快了,快了。”沈秀顿了一会继续喃喃说道,“你知道吗,我恨世家高门,我恨这世上分什么高门寒门,我恨为何高门出身和寒门出身的不能走到一起,我恨这操蛋的世道将你我分开。这宝剑是你送给我的,这宝剑天生就是应该饱饮鲜血的。这世上的事情,最终还得要靠武力来解决,最终还得要靠手中的宝剑来解决。这操蛋的世道,看我沈秀如何用手中之剑将这世道砍它个稀巴烂。”

    “院长大人。”就在沈秀一人低声喃喃私语之际,门外响起了两个声音,“赵隅(章布)听唤前来拜见!”

    “呛啷!”一声,沈秀将手中宝剑插回鞘内,重新挂在墙上。就看他双手抚着双鬓朝后一顺,转眼便收拾好心情,面容立刻便换成了一副随和的笑容,带微笑道:“快快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