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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前尘往事

    ( )    “姑娘你真是个好人。我从柔然千里迢迢走了这么远的路,从没见过像你这么好心肠的姑娘。”

    贺兰破岳抖落满肩的风尘,行走起来飒飒有风。他一进门,看到几个女子抱作一团,诧异地问道:“怎么,我错过了什么好戏?”

    他本以为那个扑在叶芳奴怀中的女子是常翩翩,等他走近,看清少女的模样,不禁脱口而出:“玉菟?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北魏?”

    少女闻声肝胆俱裂,胆战心惊地回眸望着贺兰破岳,又猛然摇头道:“不,我不是你说的那个人,你认错人了。好心的姑娘,我不能留在这儿。”

    身形慌张,前言不搭后语,一切的一切反而是欲盖弥彰。她慌忙挣开叶芳奴的怀抱就要往门外逃。贺兰破岳展开双臂拦住她,急促道:“我不会认错。你就是玉菟。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叶芳奴打量着他们,心中不由得一冷,上前嗔怪道:“贺兰破岳,你吓着人家了。有什么话,上楼再说,这儿人多嘴杂。”

    贺兰破岳再三追问,叶芳奴好言相劝,少女的心事藏也无处可藏。

    她是郁久闾予成的小女儿玉菟公主,在篝火宴会上对贺兰破岳一见如故。若不是她多次暗中相助,贺兰破岳恐怕早就马革裹尸,死而后已。郁久闾予成死后,她的长兄成了新的柔然可汗,并毫不留情地将她驱逐出境。命若浮萍,又遇见了一伙杀人如麻的流匪,幸得生而一副好皮囊,他们留着她将她贩卖到了洛阳,这才有幸保全贱命一条。

    她泪水如秋雨点滴到天明,别有一番动人心魄的哀怨。叶芳奴怜她疼她,只是她从玉菟的故事听出了另外一个故事。玉菟是爱慕着贺兰破岳的。满满的情意溢于言表,无法掩饰。

    年少时,她也曾爱慕过一个男人。连心跳声都透露出她的爱意。

    “你好好在这儿住着吧。以后洛阳就是你的家。”叶芳奴命人给她烧了些洗澡水,“你就随窈娘住在青衣沽酒吧。虽比不了往日,但是吃喝住行都不会亏待你的。”

    本来想安排她与自己一同住的,但终究到底她不能忍受玉菟望着贺兰破岳的眼神。毕竟她已是贺兰破岳的结发妻子,无法忍受其他女人的觊觎。

    收拾妥当后,叶芳奴与贺兰破岳携手回簪花小筑,秋风瑟瑟,人的背影也显得飘飘摇摇。贺兰破岳把她的手暖在掌心。犹豫了半天才坦白道:“其实,玉菟是喜欢我的。在柔然她想招我为驸马,但是我一口回绝了。我对你绝无二心。”

    这颗七窍玲珑心才放下。被包在掌心的手微微一动,叶芳奴难得的调皮一笑:“你不怕我生气。迫害那位公主吗?”

    贺兰破岳也笑了,月光照进他的眼睛,细碎的光芒在纤长的睫毛上绽放。

    “你看起来冷冰冰的,实际上比任何人都要温柔善良。我第一次见你,就这么想。”

    “什么叫看起来冷冰冰的?”

    叶芳奴佯怒。加快脚下的步子,一路小跑起来,发髻的步摇相撞铮铮作响。贺兰破岳大呼不好,在背后跟随,拉拉她的衣袖。在她的肩膀上蹭蹭,像小狗似的撒娇,终于博得佳人一笑。

    一片枯黄的叶子被夜风吹落,停留在黑暗的地面上,如一只孤舟。

    秋天到了。月亮昏黄,月亮旁边的树叶也是昏黄。夜风来了,梧桐一阵瑟瑟发抖,下起一阵昏黄的雨滴。

    玉菟躺在温暖滋润的浴盆中,热气腾腾,迷了她的眼,她干脆闭起眼睛回忆起与贺兰破岳相遇的起末。

    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也被他迷了眼。开始她好奇一个伤了父汗的敌人,怎么会被父汗奉为座上宾。她对男人的一切幻想都在他的身上一一成真,篝火晚会上,她围着他跳了一夜的舞,可是他只是微笑着看着她。眼神和他的大哥,父亲一样,没有任何的爱意。

    她是沙漠中的沧海遗珠,她是戈壁中行走的花儿,她是柔然郁久闾部落最会唱歌的夜莺。他为何紧闭心扉,不让她飞进他的心里?

    心中憋了一口气,就如驯服最刚烈的骏马,她耐心细心,对他予取予求。直到那一夜,她找遍了整个帐篷却再也找不到贺兰破岳的存在。长兄把她从贺兰破岳的帐篷中抓出来,怒号道:“是不是你和贺兰小贼里通外国?”

    她否认。她不明白她对贺兰破岳的爱怎么成为了里通外国的证据。可是没有人愿意相信她。所有的族人都说是贺兰破岳害死了父汗,让父汗和叔王自相残杀。

    那些曾把世间最美的称号加在她身上的人对她立刻翻了脸,走在路上也冲她吐唾沫,直到大哥把她像丧家之犬般赶出柔然。

    热气熏得她泪水漫出眼眶,她将头沉进热水中,这样才教她不这么冷。

    “姑娘,还要热水吗?”

    窈娘在门外轻轻叩了叩门,她的心立刻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玉菟忙从浴盆中探出头来,软软地回答道:“窈娘,谢谢你了。这些水你留着用吧,我够了。”

    “那好。”

    竖起耳朵,听着门外的脚步渐行渐远,她的心才重新稳定下来。透过桌上的铜镜,她清楚地看见肩膀上的齿痕,猩红滚烫,如同被烧得发红的烙铁打上的一个个奴隶的印记。

    在戈壁上,她游荡了一天,四处呼唤贺兰破岳。没等到爱人的出现,却引来一匹饿狼。他们是流窜在戈壁江边的羌族的残兵游勇,羌族向来有食人的习俗,在永和年间,曾食人无数,鲜血将整个戈壁滩都染红。

    谁说狼比人还可怕?狼会做的事情,人会做;狼不会做的事情,人也会做。

    为了活命,尊严算什么?她主动解开衣服,一脸媚笑,撒娇道:“你们觉得我美吗?”

    从柔然到北魏,她遇到许许多多的人加入其中。勾心斗角,兄弟相食,幸而她的柔弱,她的美丽,让她在生存到最后。终于千里迢迢来到了北魏,他们为她置办了一身好衣裳,想将她卖进青楼。

    “我的身子已经不干净了,就算卖进青楼也值不了几个钱。我有更好的方法为你们弄来钱。”

    在豺狼虎豹中成长,她明白只有金钱和女人能让他们热血沸腾。

    “世上的好人终究是比坏人多的。等到了洛阳后,你们装作要打我杀我,我就去勾引上一个没头没脑的纨绔子弟,我们来个里应外合,夺了他的钱财,再杀他灭口。这可是个长久稳妥的买卖,包你们能日久天长的快活下去。而且人家也舍不得你们呀。”

    他们做成了不少生意,闯南闯北到了洛阳的属地,她也想逃可是怎逃得过最穷凶极恶的饿狼。在洛阳第一次下手就碰了壁,跌跌撞撞又闯进了青衣沽酒。

    正在这时,命运跟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她又遇见贺兰破岳。

    她捧起一捧热水洒在脸上,死命在身上擦洗着,长长的指甲在白皙的皮肤上留下道道伤痕。

    两年的流浪,她不断的扪心自问她还爱贺兰破岳吗,在她与他重逢的时刻,她终于能给这段爱情一个结局。她恨他,比恨这个世上任何人尤甚。

    贺兰破岳、她的长兄、躲在暗处的北魏皇帝、还有那群饿狼,这笔账她会一一讨回来。

    皓月千里,冷月无声。玉菟牵起一丝冷笑,方才在与叶芳奴的谈话中自己不多不少地向她透露出对贺兰破岳的爱意,今夜恐怕他们很难入眠了吧……

    鬼魅般的夜风转进黄叶树林,转瞬下落不明,只遗落下一串串飘舞的脚印。

    常翩翩拍拍落在发上的黄叶,暗自嘟囔了一句:“那个小胡子怎么住这么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啊?我进来了还能出去吗?”

    突然她听见前方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一群举着火把的蒙面黑衣人把小胡子围了个水泄不通,整个树林顿时亮了个彻头彻尾。

    “这下遇到麻烦了吧!”常翩翩忙找了个阴影躲了起来。这个小胡子贼头贼脑的,一定做过不少坏事。冤有头债有主,这下坏事临门了吧!

    胡子青年摇摇晃晃地指着一团火把,含含糊糊地骂道:“哪来的妖怪,还不快现行!”一边说,一边从身上掏出个什么东西扔过去,火光腾地一低一高,吓得他步步后退。

    “你还有几分本事呢!敢冲爷爷发威!”

    常翩翩捂住嘴,憋着笑,心道:“这傻小子大祸临头了,还这么呆头呆脑的。”

    “谢斐然你别装了!”当头的瘦高个指着小胡子痛骂道,“因为你我们死了多少兄弟,大当家找了你好几年了,今天不把你大卸八块,才能一解我心头之恨!”

    “格老子的!”常翩翩低声咒骂,幸好风声聒耳,没人听见她的抱怨,“居然是谢斐然这个不怕死的。五六年不见了,一出来又惹出这么一桩子破事。他单枪匹马的搞不好真被这帮火把子给剁了。幸亏是遇上我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