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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青梅竹马 回去无门

    ( )    穿来唐朝已经有些时日了,因为深闺的寂寞无聊,化身为大家闺秀玲珑的现代人卞佳佳,有了大把的时间发呆,越是发呆的时间多,就越想念自己在现代的小伙伴,如果说友谊的思念还可以抑制的话,对父母的思念常常让玲珑在深夜垂泪。

    如果知道有一天自己会离开父母,自己一定不会这么叛逆,每天跟他们斗嘴,让他们担心。玲珑也尝试过很多方式妄图穿越回去,什么再次喝酒啊,撞墙啊,还有假装失足掉水,这些不但没有让自己穿越回现代,反而使得担惊受怕的上官俊加大了对自己的监视,到什么地方都有很多人跟随。

    玲珑见回去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只能既来之,则安之,实在不忍心不但回不去还让这里的老爹上官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就太过残忍了。于是自己安生了,而且多次跟父亲说做那些危险的尝试只是为了恢复摔到脑袋之前的记忆而已,以后断断不会了,经过上官俊的多次观察发现玲珑没有说谎,也就放心了,毕竟自己待女儿如掌上明珠,天上星水中月只要他上官俊能够做到便一定会给女儿弄来,她是不可能寻死的,只是看她胡闹,怕她出意外。

    这才撤了玲珑身边的四五个小厮。

    “小姐,小姐,这个戒指不是你最喜欢的吗?怎么赏给我了!您知道它是谁送的吗?”虽然已经习惯了小姐“劫后余生”后的大方,还是不敢相信小姐居然把如此特殊的戒指随手打发给了自己。

    雪茹越发觉得自己的小姐像变了一个人,难道是摔坏脑子了?不但很多事情都记不起来,关键是吃的用的习惯都完全不一样了。虽然雪茹是和小姐一起长大的,论感情亲如姐妹,可是尊卑有别,雪茹一直都是被这样交代的,小姐虽然对自己已经极好,但是毕竟身份尊贵,吃穿是及讲究的,而且在有人在的时候,饶是那小姐的架子端得还是极好的,可是自从一摔过后,很多事情都变了,比如现在居然把自己最喜欢的定情戒指随手就送给了自己,这让雪茹无比惊恐简直不敢相信!

    “你说我很喜欢这枚戒指?”玲珑打量着手中的翠绿戒指,很普通嘛!虽然成色是顶级的,但是和卞佳佳的寄主玲珑的首饰箱里的各色珠宝比起来,这个戒指就相当一般了,做工非常的简单,一颗祖母绿下面是一个纯金的戒托,玲珑十三四岁的年龄戴着实有些老气了,但是每次一拉开抽屉就看见这枚戒指,所以才能厌烦得随手打赏给雪茹。经雪茹这么一提醒,卞佳佳想这真有可能是非常贵重的东西,否则就不会放在这么显眼的位置了。

    “小姐,您当然喜欢了?您真的忘了啊?看来您那一摔可真的摔得不轻,可是您怎么会忘了他呢?你和欧阳俊逸公子八岁见面后,就经常来往,欧阳公子与我们家门当户对,也是数一数二的富商,关键是欧阳俊逸公子文武全才,您经常甜滋滋的在我面前提起他啊?怎么摔了一跤把什么都忘记了啊?不会是中了什么癔症了吧?反正我可担心小姐了,怎么可能呢?您和他已经定了亲,明年将要迎娶您过门了啊,您要是想不起来可如何是好啊?”

    什么?这个玲珑已经谈婚论嫁啦?才这么小,不怕警察抓啊?计生办蹲点啊?后来回过味来才知道这是唐朝,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好像过了十三岁就可以结婚了,玲珑听雪茹说过自己今年是十二岁岁,明年是十三岁应该是可以结婚了,但是现在自己是卞佳佳啊!虽说年龄不是障碍,但是连自己的男人都没有见过就要嫁过去,这才骇人听闻吧!唐朝国风相对民主很多青年男女都自由恋爱了,自己一个现代人居然穿越回来上演盲婚哑嫁,这算是个什么事嘛!

    “啊?我都已经许配人家了啊?我还想自己相呢!”一不小心又口无遮拦了。

    “小姐,可是确实是您自己相中的啊,老爷还舍不得这么早把您嫁出去呢?是您自己情定了欧阳公子,两人都有意,老爷一看觉得确实也是非常般配,所以才定下婚期的啊?怎么您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

    自己的小姐肯定摔出失忆症来了,雪茹这段时间发现自己的小姐不正常,就找自己同是在府上当班的王真去外面打听了,而且仔细形容了小姐的失常反应,得到的回复是可能撞到头部重要的位置了,再加上喝醉了,可能忘掉了一些重要的事!

    询问怎样医治得到的答案是,一定不能刺激病人,可以制造一些能够让她想起来的回忆,但是一定不能让她感觉到害怕,万一抵触的话会适得其反,加重病情。

    本来就不敢刺激小姐的雪茹,现在更是不知道怎么面对小姐的失常,虽然完全和自己从小长大的小姐一模一样,可是却好似完全变了一个人,无论性格,气场,爱好,可能因为失忆让她忘了自己以前是什么性格了吧!以雪茹的理解能力也就只能想到这样的程度了。

    不过雪茹也不敢随便把这个推测告诉别人,毕竟小姐只是好像忘掉了以前的记忆而已,过段时间头伤完全好了没准就都想起来了呢!雪茹绝对是玲珑一党的,于小姐有害的事情绝不会做,什么事情都是三思而后行,要不是王真确实是可以信赖的,自己也不敢随便把这个异常说出去,而且小姐之前做的一些危险的尝试,自己一直都监控着,只要发现小姐不正常立即叫人来,然后每次都隐瞒,她知道小姐可能是无法接受自己一下子忘掉这么多事情,过一段时间就好了,所以每次都说小姐是不小心发生危险的,毕竟除了自己贴身伺候发现了异常,其他下人只是觉得小姐变得和颜悦色了很多,没有那么严苛而已。

    听雪茹这么一说,玲珑不敢再问了,毕竟说得多错的多。

    自己自从从父亲书房里的书信落款里知道了自己在在629年,贞观3年,也就是太宗皇帝李世民登基后不久,就一直对自己向往的唐朝盛世好奇不断。毕竟长日漫漫,深闺难捱,自己的好奇之心越发的肆意生长。

    以前从历史书上读来的玄武门事变的惨烈,长孙皇后的贤惠知书达理,为人谦和,太宗皇帝的知人善用,文治武功,房玄龄的贤能,忠贞不二,都让玲珑这个现代人想要亲自验证。

    如果能一一和二十四杰握握手那就更酷毙了,哈哈,最好是太宗皇帝坐在正中央,然后身后排一排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大家一起喊茄子,这照片得多拉风啊!玲珑的俏皮劲儿一上来就压不下去,自从摔了一跤过后,自己在这个朝代的爹也发现了自己女儿的变化,虽然不讲究女子无才便是德,但是以前偏爱针织刺绣的女儿,现在一天到晚的泡在自己的书房,不知道该喜该忧,不会真的摔坏了脑袋了吧!

    玲珑经常躲到老爸的书房去翻阅真正的史书,因为实在是太震撼了,不说自己本来就偏爱读书,特别是野史之类的,现在整个房间可是真正的古书,古书啊!多少的文献在n多年以后被视若珍宝,束之高阁,现在自己能够亲眼所见,还能亲自翻阅,岂不美哉,当然是流连忘返,大看三天三夜再顾其他啊!

    质感果然和现代书不同,摸之粗糙有颗粒感,黄色的像草纸一样的也有,雪白的如宣纸的也有,从书房就可以看出自己老爹富可敌国果然不是盖的,很多书都是原版的甚至是绝版的。

    墙上挂的画虽然自己是完全不懂欣赏,但是有些看着及其眼熟,肯定是名家大作,而且不是赝品。

    从穿衣打扮能够看出一个人的出生,但是从一个人的谈吐能够看出一个人的内涵,要知道自己在唐朝的爹肯定是往来无白丁的主。

    书房大得不得了,藏书更是惊人,可是每翻一本就能看见旁边的注释,还有夹在书页里的一些自己的看法见解,可见都是自己认真阅读过并且有自己的见地!自己虽然阅读起来非常困难,连猜带蒙也只能看懂百分之三四十,但是文字基本已经成型,和繁体字很是接近,不过好多字还是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看来得撒娇叫爹爹给自己请个先生回来教教了。

    玲珑抱定主意找个合适的机会跟父亲提请先生的事情,不为考取功名的自主学习,一定会有趣得多!

    上官玲珑的父亲在长安城是家喻户晓,生意做得是风生水起,涉及的行业也是包罗万象,吃穿住行无一不染指,唯一没有涉及的可能就是茶业了,因为茶业行当已经被自己所为的“未婚夫”欧阳家的千山茶号垄断了。因为对上官俊的好奇,玲珑还悄悄的让人打听过,父亲可能还开了一家青楼,只不过明面上是一个叫孙紫淮的人管理的。如此正经的老爹还开青楼这可太拉风了,但是这种事情玲珑也只能假装不知,如果被爹发现了可不得了,连同经常上门乞讨的小乞丐也会被杖责,她的小道消息和对外界的认识可都是从小乞丐那里得来的。

    唐朝虽然民风开放,国力强盛,可是封建王朝都是不允许未婚女人随便上大街的,玲珑每次出门都要先提前打申请,然后再由自己的老爹找几个丫鬟小厮跟着,跟高中的时候和班主任请假差不多,也不是不能出去,反正不是你想出去就出去的,特别是空降在首富之家,可能是怕自己的小女儿被绑架吧!反正已经有些日子了,玲珑就出去了两三次,次次都有人监视。

    要说这些日子来唯一的收获就是自己善心救下来一个晕倒在玲珑家外围墙边的小乞丐,打发雪茹救回来了以后,发现是饿晕的,就赶紧吩咐厨房熬了粥回来,再小心喂下。

    当看到小乞丐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时候,玲珑才深切的体会到“朱门酒肉嗅,路有冻死骨”的落差了,要是自己一个不小心穿越成一个乞丐,如果没有人伸出援手可能就只能冻死饿死了,想想都不禁害怕,或者还有可能能够有回到父母身边的希望,如果死了便真的是万物皆空了。

    雪茹虽然吃惊小姐的改变,但是看到小姐比以往更加的善良,内心平添了几分感动,虽然以前小姐也从来不苛责下人,但是也绝不会亲手喂一个浑身腥臭的小乞丐粥吃的。

    吃饱喝足的小乞丐终于有力气支撑身体,勉强起身,恍惚中看见一个貌美如仙,而且打扮华丽的女子,还以为自己已经魂上九天,见到仙女了,连忙准备叩拜,玲珑见状赶紧扶住,并开口问到:“你叫什么名字?可还有什么亲人?”

    小乞丐晃觉自己尚在人间,并未死去,可能是眼前这位恩人救了自己,便毕恭毕敬的回答道:“小的就是一个乞丐,父母已经离世,就剩下我自己,没有兄弟姐妹,靠乞讨为生,多谢小姐搭救,感激不尽。小的姓吴,单名一个钰字”玲珑看吴钰思维敏捷,像是特别的知道人情冷暖,自己虽然并未报上姓名,但是他却立即知道感恩戴德,可见世事艰险已经让和自己年纪相仿的孩子有了成人的沧桑。

    玲珑不禁怜悯起他来,想要帮助他,但是府内为了安全,选择下人甚是严苛,主管必须亲自过目,而且选定的人老爹还得再看一遍,留在府里肯定行不通,自己的行为已经很诡异了,再让人误会就不好了,乞丐,乞丐,玲珑立马想起了金庸老先生的丐帮,丐帮乃天下第一帮,最善于的就是情报的收集和传送。

    对了!情报,身为大家闺秀的玲珑毕竟不能经常抛头露面,可是对于外面的世界,玲珑身体里的现代人卞佳佳可是好奇得很啊!一切事情对她是那么新奇,茶馆,酒楼,集市,书店,服装店等等等她都好奇无比,对了,还有青楼,要知道中国历史上的很多奇女子都出身青楼,这些女子有胆有识让人高看一眼,这些事情都让玲珑好奇极了!

    干脆收买了他给他开工资,让他帮我打听情报如何?玲珑这样抱定主意了以后,不禁为自己的妙计沾沾自喜,上官老爹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看我这就招兵买马,让他们把长安城所有有趣的事情都告诉我!玲珑美不自胜!

    上官俊可是从不让女儿染指商业的,所以玲珑也不敢问老爹是怎么创业成功走到现在的,更不敢公然去咨询老爹青楼的事情,要是能采访的话,以后穿回去了,写一本《首富传》肯定盆满钵满!

    虽然女子的地位在唐朝算是比较高的,常的张扬的,所以想要搜罗好吃的,好玩的毕竟封建社会,女子抛头露面还是非能从虽然没钱但是有自由的小乞丐吴是只可饪身上打注意了。古灵精怪,智商过人的玲珑在吴枉为了表达谢意告诉的情报星找到了玩遍长安城的一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