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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恋爱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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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床上弟弟潋滟的水眸、红肿的双唇以及凌乱的衣衫都在诉说刚刚经历了什么, 然而秦明一句疾言厉色都说不出, 就在刚刚, 他还在幻想着弟弟利用男色将救命稻草留下来。

    不过这男色的利用之法, 跟他想象中有点不一样, 而秦明也不能因为这点不一样,就对两个小孩儿态度恶劣,只是心情稍微有点复杂……

    大概是自家猪拱别人家的白菜,与别人家的猪拱自己的白菜的区别吧?

    不过这也没办法, 谁让他家弟弟身体弱呢?

    秦明在心中安慰自己, 没关系, 只要有一天他家弟弟身体好了,就一定会重振男人的尊严的!

    缓了一会儿,床上躺着的秦旭也慢吞吞地坐起来, 他不敢看叶寄秋, 只能脸色爆红地怒斥他家大哥:“你进别人的房间怎么不敲门啊?”

    秦明将已经到嗓子眼儿的一句“我敲过门了”生生咽了下去, 他深刻理解小弟此时内心的窘迫之情, 自以为体贴地认错道:“对对对, 是我不好,是我忘了敲门。”

    看他认错认得如此干脆, 秦旭也不好意思在自己的“追求者”面前表现出小心眼儿的一面, 只能大大方方地原谅了秦明, 还一本正经地问他有什么事。

    说到这里,秦明这才想起自己来小弟房间的目的,当即正色道:“哦, 小叶子的爸爸来电话了,我来叫她去接。”

    叶寄秋&秦旭:为什么连小叶子都叫上了,他们有这么熟吗?

    其实是秦明一直没问过叶寄秋的大名,大概在他心里,叶寄秋姓月,叫小叶子吧?

    不过这也影响不到什么,除了他家小弟心中对他越来越不满而已。

    叶寄秋本来看秦旭一直回避她的眼神,还有些忐忑,就在出门前又鬼使神差地回了头,于是她就和秦旭那黏哒哒的眼神对上了!

    当然了,这“黏哒哒”是在外人看来,反正秦明只看到这两人的视线又再一次黏住了。

    他重重咳了一声,叶寄秋这才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视线,而秦旭则“哼”了一声,转过了头。

    要不是看到自家小弟通红的耳根,秦明差点儿就相信他对叶寄秋没意思了!

    真不知道这场“美人计”迷惑的是谁?!

    接到月满楼的电话,叶寄秋也如秦明所愿地表示自己是自愿留在秦宅度过一段时光的,让月满楼不要担心。

    接着叶寄秋捂住电话口,对秦明毫不客气地说:“我有事要单独和我爹爹说,你能出去并把门带上吗?”

    如果不出意外,这位十五岁的小姑娘将来会是自己弟妹,秦明表示他给这个面子。

    但这不妨碍他把耳朵凑在门上偷听……

    “大少爷?”

    老管家拿着抹布,拎着水桶站在秦明身后,“您怎么不进去?”这么鬼鬼祟祟的是要干嘛呀?

    秦明轻咳了一声:“我就是想测试一下书房的隔音效果好不好。”说着还递给老管家一个有深意的眼神,“书房重地,你懂的。”

    老管家恍然大悟,然后把手中的抹布和水桶都送到了秦明手上:“大少爷说得有道理!原先我还觉得老爷许久不回来,书房没人用需要清洁一下,现在这活计就交给大少爷了!”

    于是当叶寄秋打开门后,就看到秦家大哥正神色复杂地拎着水桶拿着抹布,站在门口等自己。

    “谈完了吗?决定在秦家呆几天?”

    因为秦明的态度非常严肃正经,叶寄秋也不自觉地无视掉了他手中的清洁用具:“我爹爹说我愿意呆多久就呆多久,只要每天给他打个电话报平安。”

    其实一开始月满楼的要求是一小时一个电话,但叶寄秋觉得太麻烦了,这才讨价还价到一天一个电话。

    1小时砍到24小时,叶寄秋的砍价能力也是杠杠的。

    “这就好,等小旭的身体好些,我让人带你们出去走走。”秦明慈祥笑,“既然没事了,那就和小旭一起玩儿去吧。”

    叶寄秋出来后发现秦明拎着清洁用具进了书房,心想秦家大哥真勤劳。

    回到秦旭的房间后,叶寄秋立马受到了已经换好衣服,变得整洁又神气的小王子的质问:“说!你的吻技怎么那么娴熟?难道在别人身上练过?”

    说到“别人”时,小王子的语气变得危险无比。

    叶寄秋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娴熟吗?我就是随便亲亲啊!”

    秦旭涨红了脸,他已经问过经过的女佣了,据说只有娴熟的吻技才会那么舒服!难道小叶子是天赋异禀?

    秦旭的思想有些不受控制地跑到了其他方面……

    “你也喜欢的对不对?”在秦旭发呆的时候,叶寄秋又欺上前来,手臂一撑墙面,就把秦旭困在了臂弯里。

    秦旭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思想,他眼珠子胡乱转了一圈儿,最后和叶寄秋一样,定在了对方的嘴唇上。

    “你、你不要得意……”小王子一句话没说完,嘴巴又被两片软软热热滑滑的东西堵住了。大概是一回生两回熟,这次小王子先把唇瓣儿启开了。

    待两人的嘴唇都亲得水润q弹,秦旭这才发现了一丝丝不对劲:“唔,你怎么、怎么比我高了?”

    为了回报小王子为她打开的城门,叶寄秋仗着海拔优势直捣黄龙,将舌头伸进去攻城掠地,秦旭的疑问就跟大太阳底下的泡沫一样,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最后秦旭已经站立不稳,不得不败下阵来,承认叶寄秋的功力比他高了一筹不止。

    小王子机智了一回,在叶寄秋还没离开的时候望了一眼她的脚下,当即大怒:“你作弊!”

    叶寄秋自自然然地将用血液化成的超高平底鞋收起来,人也离了秦旭八丈远,理直气壮道:“我做什么弊了?以后我肯定会长得比你高的!”

    不就是比自己大一个月吗?也不过是高个两三厘米,很容易超过去的!

    叶寄秋满不在乎地想道。

    然而这可气煞秦旭了,十五岁的小王子不算矮,身高足有170,但架不住叶寄秋长得快,身高也有168了,因此看起来,小王子还真没比叶寄秋高多少。

    继“养好身体”“成为一名出色的演员”之后,秦旭又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长到190,争取和叶寄秋形成最萌身高差!

    一直默默屏蔽契主撩汉,但在过程中还是助攻了一把的金滴子表示,如果叶寄秋真是第一代人皇的女儿,那秦小少年的目标有生之年还是能够换个方式实现的。

    毕竟叶寄秋此时已经觉醒了领空与领海天赋,那领陆天赋也应该不远了才对。

    一想到将来叶寄秋觉醒领陆天赋,整个人跟奥特曼一样大,而秦旭作为一米九的高个儿人类,坐在叶寄秋手心里与拇指姑娘毫无差别,这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最萌身高差”了!

    俗话说有情饮水饱,虽然叶寄秋直到如今一直被秦旭定义在“追求者”的位置,每当叶寄秋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秦旭要么避而不谈,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要么坚定一定以及肯定自己一点都不喜欢叶寄秋,但每当叶寄秋逼近,做出吻他的姿势时,秦旭又一秒顺服,像只楚楚可怜的小白兔一样,瞪着水汪汪的眼睛,却又不自觉地把嘴唇打开一条缝儿……

    呆了一个星期,叶寄秋已经跟秦宅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佣人们混熟了,每个佣人都告诉她,少爷这是口嫌体正直,是傲娇的表现。

    然而叶寄秋还是很不甘心,为什么秦旭就是不说也喜欢她呢?

    三楼房间窗户后面,秦旭把窗帘微微拉开一条缝儿,躲在房间里看着楼下花园里叶寄秋正苦恼地荡着秋千,侧耳倾听,好像还在念念有词着什么“他到底喜不喜欢我”。

    对此秦旭得意一笑,将藏在书架深处的《恋爱三十三招》抽了出来。

    书上说,想要时时刻刻让对方的注意力在自己身上,就要这样若即若离地吊着对方!

    虽然叶寄秋说她跟他都是第一次,也是初吻初恋,但秦旭是怎么都不放心!毕竟他从小没离开过家门,也没上过学,连一两个好朋友都没有。而只看叶寄秋的外貌、性格,秦旭都敢肯定对方在学校里一定是风云人物!就像漫画里说的那样,人气高得不得了,课桌里塞满情书,在路上走都有人撞上来表白!

    不得不说秦旭也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典型恋爱脑,他压根儿就不知道叶寄秋是学校一霸,凭借武力值镇压所有年级,走在路上其他人都不敢对视的那种,更不要说情书了,连挑战书都没收过几回。

    至于颜值?在碾压的武力值面前,颜值算个毛?

    色字头上一把刀,这是所有打过叶寄秋主意的小混混的深刻教训。

    如今看着叶寄秋为他挠心挠肝儿,秦旭简直要把《恋爱三十三招》奉为恋爱圣书、神圣教典!

    哪怕到了生死关头,“喜欢”两个字是一个字都不能吐出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理解作者边码边喂自己狗粮的心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