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庶女的伟大胜利 > 正文 第32章 清闲自在懒度日
    ( )    不是每一次沉默都是为了下一刻的爆发。

    至少,此时的郑少轩是为了沉默而沉默。

    那个所谓满身荣耀的大家族能给他带来什么,他回去又能改变多少,或者说他回去的意义何在。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为了郑家的荣耀,大哥已经伤了残了。本是一员意气风发,威振八方的虎将,如今却隐在山中清贫度日,大好前程就此斩断。

    而郑家呢,为大哥做过什么,断断续续寻了半年就宣告放弃。他那德高望众的父亲,不去寻找生死未卜的大儿子,反倒撤了人马给他那挑食挑出厌食症的小儿子寻医问药。厌食也算病,郑少轩只觉可笑,都是娇生惯养给作的。

    “你就不怕我被那群妖怪给吃了。”郑少轩如是问大哥。

    郑少衡言简意赅,“你回去,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在外面,生死难料,死无对证。”

    郑少轩轻轻哼笑,那模样显然不将郑少衡的话放在心上。来喜洗果子回来,郑少轩手指夹了个,用力往上一弹,小红果跳起,正落他嘴中,仔细嚼了嚼,郑少轩点头,“大哥吃果子,味道不赖。”

    郑少衡却是一手撑了拐杖,一手提着竹篓,沿着小河滩慢慢走远。他的肩膀一高一低,一起一伏,光是看着那肩头耸起时紧绷的张力,就可想而知每一步的吃力。

    来喜跑过去,讨好笑着要帮郑少衡提篓子,郑少衡那无敌冷冻眼嗖嗖射向来喜,来喜立刻静止不动了。

    大公子的眼神太可怕,来喜缩了缩脖子,却步了。

    来喜垂头丧气走回来,“爷,咱还是回去罢,离国公爷给奴才的最后期限只有五天了,您要是再不回去,来喜没法活了。”来喜抹把脸,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郑少轩从来喜手里提过果篮子,一口吞一个,吃起来特有,津津有味。

    “你说我来青云山了?”

    来喜摇头,颇为哀怨地瞅着郑少轩,“爷太能跑,奴才都快把整个京城翻过来了,一路寻过来,来喜腿都要走断了。幸得爷去北郡办事,否则,来喜找不到爷,交不了差,真要找根柱子一脑袋磕死算了。”

    “原来是螳螂捕蝉,孰料,后头有黄雀。”郑少轩双眸眯起,眸中划过一抹精光,自语般呢喃。

    来喜听得似懂非懂,挠了挠脑袋,笑得很天真很憨厚,“爷这次出来找到了大公子,国公爷知道了,一定很高兴。”

    话音刚落,来喜被郑少轩揪着衣领提到面前,郑少轩神情少有的严肃,凝视来喜,一字一句道,“你给我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听清楚听明白了,大哥的行踪若被泄漏出去,我第一个拿你开刀,把你手脚跺了做花肥。”

    当年,大哥因身下坐骑突然受惊跌落山崖,是意外还是人为至今真相不明。他寻到崖底时,那匹疯马已经被野狼啃噬得只剩一排骨架,根本无证可查。但郑少轩可以肯定,家中必是有内鬼存在,他有怀疑对象,却苦于找不到证据,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些人逍遥法外。有朝一日,要是抓到了那些奸贼的把柄,他郑少轩发誓,一定要将他们挫骨扬灰。

    自家爷一本正经的凌厉气势,真要摆起来,绝不逊于大公子。不愧是一个娘胎出来的亲兄弟,都是吓唬人的狠手。

    来喜喉头发紧,咽了咽口水,脚有点打颤。爷,不带您这样威胁人的,至少给来喜留个全尸,让来喜下辈子体面的投个富贵胎啊。

    郑少轩松开来喜,抚平他皱起的前襟,拍拍他胸口,笑得和蔼可亲,语气格外轻柔,让来喜无来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乖,你听话,爷自然对你好。只要你别无二心,爷保证你长命百岁,一生无忧。”

    来喜很想说,爷,自打跟了您以后,奴才一日忧虑千百回,生不如死的滋味,已经让奴才觉得吃再多的辣椒都不够刺激了。奴才,痛并麻木着。

    于是爱恨交错人消瘦,怕只怕这些苦没来由。来喜暗饮一肚子辛酸泪,从衣襟里掏出画轴,很烦恼的皱起眉,“爷,这画怎么办,要不要送回去。”他来喜堂堂大男人,每天随身携带女子的肖像,不妥,实在不妥,太有损他形象了。

    郑少轩略作思考,眉一扬,潇洒道,“烧了。”他都跟大哥说画被他毁了,干脆坐实罪名,免得冤枉走这遭。

    来喜傻眼,爷真绝。

    “大哥又不是画不出来。”看过千百回,早就深印在脑海里了。

    郑少轩吃够了果子,把篮子塞回来喜怀中,到河边净了手,寻着木桥回石屋了。

    一晃眼,温氏和琳琅已在观中住了五日。相处了几天,温氏和玉贤由开始礼节式的你来我往,寒暄交流,到敞开心后的惺惺相惜,一段忘年之交就此展开。

    当然,完全敞开心是不可能的,比如那把折扇,玉贤不提,温氏也就不问,当做从未打开那把折扇。玉贤装糊涂,温氏奉陪。

    立场和身份不同,避讳太多,只能谈些闲事。玉贤是修道者,而温氏信佛,两人求同存异,寻找可以代入交流的切入点。其实,道人和僧人都是不问俗世的出家清修者,修佛修道,一个往西天极乐之地,一个则是飞升成仙,说到底,都是为了逍遥,远离尘世之苦。

    两人谈的最多便是养生立命之术和为人处事之道,温氏为长寿多福,玉贤为长久修道。话匣子一开,一席榻,一张几,一壶茶,两杯盏,时辰大把耗过去,两人无知无觉。

    琳琅陪了一天,别的感想没有,只频频抬眸望窗外。琢磨着日头为何还是那样高,何时才到夕阳西下,夜幕降临。夜深了,她就可以回去洗洗睡了。

    或许她年龄还小,阅历不够,亦或许她本就俗人一个。反正,她对所谓养生“一德二字三戒四法五知六节七食八乐九思”,诸如此类详解真义等等,延展开来的种种长篇累牍讲述,实在是生不出有如茅塞顿开,醍醐灌顶的大爱。

    是她太浮躁,还是她们太淡定。

    就拿四法来说,一曰寡欲,二曰慎动,三曰法时,四曰却疾。别的不提,先说寡欲。哪个大户人家不是妻妾成群,少的也有两三个吧,每个房里歇几日,这欲怎么寡的下来。况且,传宗接代是关系到家族传承的头等大事,一旦寡欲,生子的几率也跟着下降,运气好的话,次数少,质量多。运气不好,子嗣少,长辈们哪里肯依。

    不扯远了,就说祖母,因着父亲还没有嫡子,表面上镇定,私底下不晓得多着急,又是求神拜佛,又是寻找奇药偏方,给主母姬氏一样样试了个遍,还含蓄找父亲谈过多次,要他多到正室屋里坐坐。可是,坐了这么多年,主母的肚皮依旧没有动静,祖母的心境几起几伏,到如今基本心如死水了。嫡子没指望了,那就多去妾室屋里坐坐,多子多福,总归没错。

    琳琅觉得,自己可以写本书了,书名就叫,养生之道的正理歪解。

    呵呵,阮三娘,你真是够无聊的。

    琳琅一个人坐在窗边,脑海各种浮想联翩,闲情出逸致,一闲下来就多想了,想着想着就自己把自己逗乐了,却不知自己没事偷着乐的小女儿情态早就落入温氏和玉贤眼中。

    玉贤笑道,“三小姐娇憨天真,秉性纯良,将来必是有福之人。”

    “是啊,”温氏感慨一叹,道,“这孩子最可贵的是知情趣贴心,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我也不求一定给她寻个大富大贵的人家,只要找个体己的斯文人,能宠她护她,一世无愁就足矣。”

    “太夫人慈爱,必能得偿所愿。”

    玉贤笑语之间,转眸朝琳琅淡淡掠过一眼。那样的面相,只要不过分张扬,不以貌贪求,应是福泽深厚的人。

    琳琅昏昏欲睡之际,被温氏唤醒,两道目光笑意融融看着她,琳琅心里一羞,俏脸染上飞红,站起身,曲了曲膝,糯糯道,“琳琅贪睡,让祖母和道长看笑话了。”

    “三小姐尚小,心性未定,怕是坐不住。不若让三小姐自在玩耍,免得拘了三小姐烂漫天性。”

    玉贤善解人意帮琳琅解围,温氏面色不明,看着琳琅,似是嗔责,可是转眼间却是平静无痕,顺着玉贤给的台阶下,清了清喉咙,说了些注意的话,就让琳琅出去了。

    十来年的相处,纵使不是特别亲密,但温氏有没有真的生气,琳琅看得出来。

    温氏真正生气的时候是笑不出来的,眸中凝有寒霜,让人看了就觉得不寒而栗。

    琳琅裙摆飘飞,脚步轻快,纤秀的玉足支撑娇小的身体,轻盈的体态,身轻如燕。姬氏曾赞她走路的姿态轻盈优雅,须知,为了练出这股飞燕之姿,她一个人在闺阁中练了多少个日夜,又摔倒了多少次。

    因为摔倒次数太多,她甚至把裹脚布给拆了,许是她天生小脚,长得慢,拆了布仍是无法很稳定的支撑上身,摔倒的日子依旧继续。她骨子里很少对一件事如此执着,但是为了走出猫一样优雅,矜持,时而轻快时而矫健的迷人脚步,她每天都会在屋里走上一两个时辰,日复一日,从未间断。

    姨娘说,女人,要像猫一样精致的活着,低调的骄傲,恣意的慵懒。你抱它入怀,悉心照料,它却无声鄙视你的幼稚。

    琳琅前脚回到院子,伊人后脚跟上,小脚步细碎,神情甚是得意,连眉稍都带着笑。

    “小姐,奴婢打探到了。”

    伊人捧着茶水递给琳琅,把头脑里的信息理了一遍,从容道来,“那个小公子姓郑,好像是玉贤道长的侄儿,至于是亲侄堂侄表侄,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是玉贤道长的晚辈就是。他住在山谷深处的桃花林,和他兄长一起。他兄长有腿疾,一年前搬到青云山隐居,那位小公子是三个月前找过来的。”

    听罢,琳琅垂眸,半靠小几,手撑着额际,默默思忖。姓郑的大户人家,京城和北郡加起来,数量不算少,仅凭这点信息,还真查不出那人是何来头。

    “要不,问问太夫人。太夫人和道长瞧着交情不错,没准知晓内情。”伊人出主意。

    琳琅摇头道,“祖母若是想说,早就透露一二。想是那人身份特殊,算了,不说了,往后能避就避着罢。”

    此话题,就此揭过。

    不用陪祖母坐禅论道,琳琅美美睡了个午觉,午睡过后,倚在榻上做了阵绣活,又看了阵书,厌了倦了,走到窗前,日头仍旧高高挂。

    琢磨着漫漫长日该如何度日,琳琅望着窗外大好山景,愉快地做了个决定。

    “踏青!”

    伊人和慧安同时叫起来,一个是惊,一个是喜。

    伊人忙不迭摇头,“使不得,荒山野岭,走迷了路可怎么办。”

    慧安指了指自己,翘着嘴角说,“有小道我这个老山人在,怎会迷路,你不要小瞧我。”

    “不行,”伊人就是觉得不对付,一个劲摇头,“荒山野岭,到处是危险,使不得。”

    慧安有些生气了,敢说她最爱的青云山是荒山野岭,真是,真是,“岂有此理,我在青云山行走了八年多,从未出过任何事。青云观是今上亲笔提名的御观,受官府保护,哪个不长眼的敢上山挑事,你不了解就别说话。”

    “我,”伊人张嘴,还要辩上一辩,琳琅打断她,“好不容易出来一趟,总得有个念想才叫不虚此行。也不走远了,就到附近山林里逛逛,日落前就回。”

    回去了,姐妹们问她青云山什么样,有些什么好玩的,她支支吾吾答不上来,估计阮琳珠头一个鄙视她了。

    其实,阮琳琅是觉得,娇贵的猫儿圈久了,该溜出去放放风了。

    作者有话要说:高估自己了,日更六千对我而言果然有难度,到今天明显气力不济了。晚上呆了一小时,头脑发昏,莫非未老先衰了。唉,还是保持日更四五千吧,爆发的时候来个六千+。要不要练个瑜伽,调养一下,奔三的女人真心各种注意,要调养身体了。姑娘们有啥好建议,改善体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