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忆思笙箫曲 > 第二章 那些封存的往事
    陈安思第一次见简烨是在高一开学的时候,刚开学,班主任都会让同学们做自我介绍,她们班也一样。陈安思记得轮到简烨做自我介绍的时候,简烨站在站在讲台上,高高瘦瘦的,像一棵挺拔的白杨。窗外的阳光打到他的脸上,让他本就白皙的脸看上去几乎透明。那个时候,陈安思在心里想这个男生可真白。那是她对简烨的第一印象——皮很白的男生。

    其实她之所以能记住简烨的名字,也是在林沐雨的反复强调下。从开学的第一天起,每天放学回家林沐雨的话题对象便从她的偶像周杰伦变成了简烨。“简烨皮肤很白呀”,“眼睫毛很长呀”,“今天他打篮球的时候超级帅啦。”.......陈安思都怀疑她是不是变成了简烨的新闻播导员,简烨每天做了什么事,说了那些话,林沐雨全部知道而且会一五一十的告诉陈安思。陈安思甚至觉得林沐雨都能出一本书名字就叫《简烨的生活启示录》。

    高中时候的陈安思很内向,学校里,除了和身边坐的几个同学还有闺蜜林沐雨说说话外,她和班上其他的同学几乎没有交流,大部分的时间,安思都是坐在自己的课桌上看课外书。尽管那会简烨很受欢迎,和班上的大部分同学关系都很好,但是陈安思也几乎没有和他说过话,直到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后。

    那次的期中考试,陈安思的语文作文写得很好,得了55分,语文老师在课上还特意读了她的作文。下课后,陈安思没想到简烨会找自己借卷子。她有些疑惑的看着站在她课桌前的简烨。

    “陈安思同学,你的作文能不能借我看看呀,我想学习学习。”简烨笑着说。

    “哦哦哦.....好。”安思慌乱的把自己的试卷递给简烨。

    “陈安思,你的字写得真好看。”简烨边看着她的试卷边说。

    “谢谢。”安思有点害羞的说道。

    “难怪你作文分那么高,字写得好,文采也很好,文章结构也行,陈安思,你应该去参加创新作文大赛呀。”简烨看着整洁的卷面,由衷的说道。

    安思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她看到简烨穿着的白鞋很干净没有一点污点,她微微抬起头看到简烨白色的袖口挽着显得异常干净整洁。“是个很爱干净的男孩呢。”她在心里默默的想。她看向简烨的脸,与他对视,那双眼睛里满是真诚与信任,他似乎很确信她应该参加比赛。她突然像受到了蛊惑一般,听到自己说“我会参加的。”

    简烨笑了,脸颊的两个酒窝若隐若现。“嗯,你一定会得一等奖的。”

    那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陈安思脑海一直浮现简烨的脸,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生喜欢简烨,因为他真的长得很好看呀,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而且他也是性格很好的人。

    后来,安思参加了比赛,也真的如简烨所说得了一等奖。拿到奖状后,安思在背后写了一句话:谢谢你带给了我无限的勇气,简烨。

    从那以后,安思总是会下意识的注意简烨,时而偷偷的看看简烨。她发现简烨很爱帮助人,只要同学问他问题他都会耐心的讲解;她发现简烨很爱笑,大部分时间他都是笑着的;她发现简烨走路的时候喜欢先迈右腿:她发现简烨喜欢穿白色衣服:她发现简烨的理科和英语成绩都超级的好,只是语文差一点.,她发现简烨最喜欢的运动是篮球.....安思开始留意简烨的一点一滴,每次林沐雨和她谈起简烨的时候她都会仔细听着,在脑海里幻想简烨那时的表情,她甚至会陪者林沐雨去看男生打篮球。

    她想她是喜欢上了简烨。在她16岁的时候,在她懵懂的年少时光。她喜欢上了简烨,那个干净帅气,爱笑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