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绝色女仆:我的印度王 > 第12章 分离
    库拉姆臂力惊人,而且身体异常灵活矫健,他先围着榕树转了一圈,找到合适的着力点,然后背着未晞噌噌噌几下就爬上了大榕树。他踩在一个粗壮的枝桠上,先把未晞放了下来,换个手后又一把搂住她的腰,单手抱着她在树枝之间攀爬。

    在库拉姆强壮有力的臂弯中,未晞感觉自己就像个洋娃娃似的任由他掌控。18岁的她在北京也和同龄的男孩子交往过,但都仅限于蜻蜓点水似的神交,谈一些无关风月的网游、时尚和娱乐新闻,从没有哪个男孩子像库拉姆这样生气勃勃、充满了原始的雄性魅力。不知不觉间,库拉姆的这种特质也在打动着未晞。

    在榕树中间一个巨大的枝桠上,艾维雅精神萎靡的靠在那里,看到未晞以后,她的眼睛里泛出了点点泪光。在这种事关生死的患难时刻,人与人之间往往会生出一种强烈的依赖之情,这三个年轻人一夜之间共同经历了生于死的考验,对艾维雅来说,真的不愿意与他们分别,尤其是对未晞。

    虽然隔着厚厚的枝叶,艾维雅依然听得到库拉姆和未晞之间的谈话。她那么聪明,当然看得出库拉姆急于保护未晞平安的一片赤诚之心。她黯然神伤,以为未晞一定会随库拉姆而去,一个那么英俊的莫卧儿贵族,哪个女孩子能拒绝他的保护?

    可是,未晞居然留下来了,留下来守护着她,与她共度难关。

    “未晞,谢谢你。”

    未晞拉起艾维雅的手,紧紧地握了握。

    “不要这么说,在你救我的那一刻起,我就把你当成了我的朋友。”

    “是的,我们是朋友。”

    艾维雅重重的说,一行泪缓缓地流下,滴到两个女孩子紧紧相握的手上。

    “小姐!”

    “叫我艾维雅。”

    从艾维雅的眼睛里,未晞感觉到,从今以后这位拉吉普特的贵族小姐再也不会提什么侍女不侍女的了,在她的心目中,自己已经是和她平起平坐的朋友了。

    “好的!艾维雅,你是怎么受伤的。”

    “就在我们俩骑马逃跑的时候,幸好已经离得很远,箭射到我时已没什么力度,只是刮了我一下。”

    “我当时真是太紧张了,居然一点都不知道,疼吗?”

    “敷了药已经好多了,库拉姆大人的药很神奇!”

    艾维雅向库拉姆投去感激的笑容,库拉姆则把右手贴在胸前礼貌的弯了弯腰。

    “好了,两位小姐,你们暂时先躲在树上,应该不会有人发现你们。我去拉合尔搬救兵。这是马**酒,我身上没有别的,你们俩拿它提提神。”

    “好,谢谢大人。”

    “未晞!”

    “嗯?”

    “我走了!”

    未晞扶着树枝一边保持平衡一边站起来,朝库拉姆转过身去。一夜喧嚣、一路奔命,库拉姆像战神一样骑着骏马从天而降,为她冲锋陷阵、对敌厮杀,保全了她和艾维雅的生命。

    现在真的面临着离别,即使是短暂的离别,未晞的心也觉得空落落的,好像再也见不到了似的。

    “再见,库拉姆!”

    “再见,你要好好地,等我回来!”

    “嗯!”

    库拉姆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在艾维雅面前两人都不好再多说什么。他轻轻的笑了一下,掩饰着满心的不舍和担心,而未晞的眼睛里,已有一点泪光在流转:“我在这等你!”

    “我会尽快回来!”

    库拉姆又吹了一声口哨,辛格立刻精神抖擞的来到树下,他把腰刀固定好,然后猛的往下一倒好像失足掉下去一样,未晞还来不及惊呼,发现他正手握树枝,整个人挂在半空中冲她调皮的笑呢!他像人猿泰山那样悠荡着,加足了劲儿便飞身而下,然后不偏不正正好落到辛格的身上,辛格快乐的打了个响鼻,驮着库拉姆飞奔而去。

    未晞又好气又好笑的长出了一口气,天哪,人才呀,我一定要把他带回21世纪去,相信他随便参加哪个体育项目都会是世界冠军的。

    后来未晞才了解到,莫卧儿的历代皇族最热爱的运动就是狩猎,所以对于野外生存技能的教育几乎从幼儿时期就开始了,这种天性也许可以追朔到他们草原民族的祖先那里。勇敢、强壮是皇帝必备的品质,在狩猎中,如果皇帝遇到了狮子,他必须勇敢的杀死他,那会预示着国运昌盛,否则会被看做国运不济的征兆。库拉姆是贾汗吉尔的四个儿子中最勇敢、最强悍、最具神力的王子,在他遇到未晞的头一年,也就是他18岁参加皇家狩猎的时候,曾经将一头正要袭击一位大臣的狮子一刀劈为两半,在印度被谓为神话。

    马蹄声已经渐渐地远了,两个女孩肩碰肩的挤在一个巨大的枝桠上,未晞无意识的把玩着库拉姆留下的羊皮酒壶,心里乱乱的。

    皮酒壶软软的,好像一个粗粗的牛角形状,很有游牧民族的特色,只不过那上面精致的云朵图案和镶嵌的玉石玛瑙,显示了其主人尊贵的身份。

    未晞意识到刚才她昏倒时,库拉姆给她喝的可能就是这个壶里的东西。她好奇的打开盖子,一股混合着奶香和酒香的味道悠悠的飘散出来,非常的诱人食欲。

    “这是什么?好香啊!”

    艾维雅不由得凑过头来,看着这个羊皮酒壶:“对了,刚才库拉姆说这里面是马**酒,什么是马**酒啊,好喝吗?”

    马**酒起源于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相传是铁木真的妻子在草原生活中偶然发明的,受到蒙古人的喜爱,一直承担着游牧民族礼仪用酒的角色。艾维雅是印度贵族,所以并不了解源自蒙古祖先的莫卧儿贵族的传统饮品。

    但是未晞知道,她和爸爸去蒙古的时候,她也亲自品尝过当地人酿制的马**酒,知道它的度数并不高,也就两三度。所以未晞拿起酒壶就喝了一大口,她发现库拉姆的马**酒比起她在蒙古喝过的酒味道还要纯正,喝起来口感圆润、滑腻、酸甜、奶味芬芳,就像加了酒的酸奶。

    “嗯,真好喝!”未晞不禁又灌了好几大口,她一眼看到艾维雅一瞬不瞬的盯着自己的羡慕样子,忙把酒壶递过去。

    “艾维雅,你也喝点!”

    “可这是酒,我,我们的宗教不赞成女人喝酒。”

    “没关系的,这只是酒饮料,不是酒。”

    艾维雅根本不懂酒饮料和酒的区别,但现在又饥又渴,实在抵御不了马**酒的香味,所以不禁接过来喝了一点点。

    她停下慢慢地回味了一下:“嗯,好喝!”

    “好喝你就多喝点!”

    艾维雅也真是饿了,昨天晚上的那顿晚餐就看未晞在自己面前风卷残云了,她根本都没怎么吃。所以这会儿这马**酒对她来说无异于琼浆玉液,艾维雅左一口右一口的喝下去,感觉由五脏到四肢,似乎慢慢地注入了一种活力。

    这时候,未晞似乎隐隐听到了一阵脚步声,是库拉姆回来了!不,不可能,他才走了十多分钟,不是他。那是谁呢?她一下子紧张起来,她碰了碰艾维雅,示意她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