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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22章 雇佣制取代奴隶制
    “既然是好事,没有因为困难就不做的道理,满朝公卿,皆是济世治国之才,趁着朝会,今日便拿个章程出来……
    律法该如何修订,户籍该如何处理。
    地方郡县徭役抽调的该如何去弄?
    如何尽量在不损毁各家私利的同时把奴隶释放出来……”赵泗开口说道。
    群臣闻声几是两眼一黑……
    释奴是个好事这个基调一旦定下来,那可就不好翻案了。
    太孙殿下说的都明明白白了,既然是个好事那就得做。
    除了感觉到头疼以外,恐怕就是熟悉了,是的……熟悉……
    “殿下……此恐非善事啊……”有臣子为之发出最后的挣扎。
    “唉,话可不能乱说,有阻力是有阻力,有困难是有困难,可是好坏得分清楚……”赵泗认真的开口说道。
    好吧,受损失最大的地方郡县不再大朝会的行列之中,因此阻力并没有想的那么大。
    还能咋滴,崽卖爷田不心疼呗。
    更不用说,其中也有一部分人是没有私心,确确实实愿意为国办事的正值之臣的。
    赵泗再度大手一挥将这个问题抛给了李斯,让李斯尽量拟定出来个章程。
    事情定性了,很多问题相应的就变得简单了起来。
    反正他们也落不到什么好处,相反取消官奴隶以后,地方政府的调集能力进一步下降,中央政府掌握着发动徭役的审核,权利进一步上升,相对应的在咸阳官员的含金量整体获得了提升,对他们这一批在咸阳官员来说反而是一件好事。
    赵泗大手一挥,以后不准许国人出现奴隶的情况,于是贴心的把贬谪为奴的惩罚换成了流放。
    譬如针对释奴问题,就有人提出了疑问。
    于是在经历了将近一个时辰的质疑外加上提出各种后续隐患都不能动摇这位太孙殿下的计划以后,群臣也终于被迫的像模像样的开始讨论实行释奴的可行性。
    再不涉及个人利益的前提下,这群官员的办事能力其实是相当可观的。
    赵泗抓住事情基调,反驳了一个又一个问题,群臣近乎于无可奈何,赵泗的身份就决定了他先天立于不败之地。
    嗯,也就是说大秦暂时并不会完全拒绝奴隶制的存在,只不过中原人作为主体民族,不再允许有私自畜养奴隶的出现。
    事实证明,当群臣定下心来办事的话,效率还是相当可观的……
    官奴隶的讨论进行的相当顺利,毕竟官奴隶大多集中于地方,算是郡县私产,说句不好听的,有没有官奴隶对于在中央的这一批官员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有困难,你们克服。
    下一个问题,大秦律令中的贬谪为奴隶的惩罚,该如何修改?
    主要是因为在场的公卿家里是真有私奴隶。
    好在……大朝会主要针对的是在咸阳的官员,地方郡县官员并不再大朝会的行列之中。
    其次依旧是一个相对重磅的问题,这些奴隶大部分都有罪,尤其是官奴隶,针对他们的罪责该怎么算呢?
    赵泗大手一挥,按照之前的大赦天下政令,这些奴隶也应该在罪责赦免的行列之内。
    反正官奴隶是大秦自己的财产,另一方面地方官员不再大朝会的行列,这会压根没有发声渠道,于是在咸阳参与大朝会的满朝公卿非常贴心的帮他们把一切都计划好了。
    同理,贵胄豪族等私奴拥有大户在朝会之上的影响力也并没有那么大,虽说在场有一個算一个都不算是正儿八经的无产阶级,或多或少也都拥有奴隶,但是此非寻私之所,再加上事发突然,大贵族的尿性就决定他们在如此仓促的情况下很难达成一致。
    这个问题扯皮了相当之久……
    事实证明,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
    别犯错,犯错就举家迁移去大开发……
    以后的大秦是要禁绝奴隶制么?
    赵泗给出的答复是只禁秦人,不禁藩人。
    这是好事,孤得办。
    同理,在接下来的舆论宣传上也可以以这一点来着手,而不是务求尽善尽美。
    你就说这是不是好事吧!
    他是君主,是上位者,是统治者,很多时候他要做的不是如何把事情做好,而是给一件事情定性。
    岭南和陇西的新扩之地刚好缺人,一边先填一百万人过去。
    总之,赵泗面对种种质疑,通篇只用了一个答复。
    刚好大秦各地的边远地区都缺人,既然大家都不愿意去,那就换成惩罚好了。
    官奴隶问题捋清楚以后,就是私奴隶问题了。
    满朝公卿大部分只是动动嘴皮子,但是一旦释奴,地方郡县却是实打实的要割肉的,对于地方官员来说,很显然这是权利以及财产的高度削弱。
    当然,为了施以惩戒,所以这批奴隶统一分配到急需人手的地区。
    然后就是下一个问题,地方郡县缺少了自有处置的劳动人手,那基本上但凡想要干点事情都要发动徭役,势必是要给地方郡县放宽征调徭役权利,同时相应的发动徭役的动态审核体系也需要重新制定。
    他今天要干的事情不多,将释奴是件好事给定死下来,然后督促群臣拿出来方案即可。
    芫恭的提示也让赵泗打开了思路。
    是好事,那就甭管多难,有困难就想办法克服,克服不了你们就好好反思一下自己的问题,这么多年,有没有尽心尽力的为国尽忠,对不对得起自己拿的俸禄。
    事分两面,同样有反对者自然有支持者。
    有的畜养的奴隶数字更是相当可观,指望他们白白释放那他们一定是一万个不乐意。
    为国尽忠那是口号,真捐钱那可不行。
    其次,在场诸公怎么说也都是体面人,这以后没奴隶了,那怎么过体面的生活?总不能所有事情都亲力亲为吧?
    要说把奴隶全部换成藩人,那倒是合法合规,可问题是哪有那么多藩人?
    总而言之,涉及到个人利益,老爷们的问题就来了。
    一,老爷们不想捐钱。
    二,老爷们需要体面。
    因为涉及到在场所有人的个人私利,所以朝臣们的主观能动性肉眼可见的降低。
    除了一部分真心实意为国之人,大部分都开始摸鱼诉苦……
    取消官奴隶他们真不介意,但是取消私奴隶他们也是真不愿意。
    工作热情不够,甚至持抵抗摆烂情绪,工作效率就可想而知了。
    赵泗也不含糊,针对这两点关键性问题进行了公开变态。
    “官奴隶是国产,大父既然让孤监国,孤还是能做主的。
    这私奴隶毕竟是私产,孤确实不好替诸公做主啊……虽说诸公皆有忠君体国之心,但孤也不好让诸公吃亏不是?”赵泗笑着开口。
    群臣自然连称不敢,并且表示大家是愿意为国分忧的,主要是这件事在天下间阻力太大,我们懂事,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懂事。
    看破不说破,赵泗并不介意诸公的说辞,而是认认真真说出了自己的提议。
    “孤向来不喜欢弯弯绕绕,孤说的话不需要过多猜测,同时说了什么也便是什么,今日不妨于诸卿明言,释奴这件事孤是一定要做的,而且孤也一定要做下去。
    至于诸卿所诉的两个问题,孤倒是有个建议,诸卿不妨听一听。
    一来,私奴毕竟是各家私产,倘若让天下人平白无故的交出自己的财产,那天下人肯定是不愿意动,如此行为,也确实有巧取豪夺之相,属实不妥。
    不如这样……私奴照市价核算,诸卿今日便商议出来,一个健奴值多少钱?一个老奴值多少钱?一个女奴值多少钱?
    定好以后,使私奴自赎……
    当然,前提是先登记造册,分配田地,至于这钱便先欠着,私奴多征一份赋税,五年也好,十年也罢,总之私奴释放以后,赋税多收多少,多收多少年,大家伙也议出来个章程,届时由官府统一向各家支付,如此钱货两讫,虽然各家还有些吃亏,但是总归吃亏不是很大,这是国事……诸卿公忠体国,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赵泗开口说道。
    说白了就是私奴隶可以看成是赎买。
    说是自赎,其实就是大秦官府向他们购买。
    债务关系是,自赎奴隶——大秦官府——私奴拥有者。
    被释放的私奴额外多征收赋税,譬如其他百姓收十一税,但是他们收十五税,根据计算得出他们需要收多少年,多少年以后恢复到正常赋税水准。
    除了额外多征收赋税以外,他们拥有自耕农享有的一切权利和地位以及义务。
    而至于官府则承担起来私奴奴隶主的债务关系,用多征收的赋税来偿还补贴私奴主的损失。
    说是自赎,实际上实行起来其实是大秦官府主动购买,多了一个中间人。
    看起来麻烦了,实际上简单了。
    赵泗用屁股想也不可能做出来让这群被释放的奴隶和私奴主直接建立债务关系。
    狗大户的债哪有那么好背?
    同样一旦这些债落在个人身上,很多问题就变得麻烦起来。
    因为私奴释放出来终究是要分地的,不分地他们成不了自耕农,成不了自耕农那释放他们也没太多意义……
    之所以释奴就是为了要建立以个体家庭为主的个体单位,是下层群体更加零碎更加方便掌控的同时物尽其用对刚刚大一统且开疆扩土的大秦进行深度开发。
    身上背了债,就意味着不自由,就意味着他们这个自耕农群体不够纯粹。
    甚至后续大秦想要征调人手垦荒,也会陷入扯皮的麻烦之中。
    他们确实不是奴隶了,但是他们欠钱啊,你给人迁移走了,从哪里要钱?
    所以,倒不如多一个中间人。
    让这群私奴不欠这群狗大户钱,只欠大秦政府的钱。
    反正赋税是统一收取,对于他们只是多收一份罢了。
    除了额外赋税以外,他们拥有所有自然人的权利。
    同理,大秦政府承担债务以后,私奴主作为弱势群体,就没有任何资格干涉新自耕农。
    赵泗的解法是站在这群私奴和大秦政府的角度的,相应的,自然也损害了私奴主的一定权利。
    譬如……这钱是分期支付。
    譬如,在这场交易之中,私奴主作为债主,其实处于弱势地位,大秦政府真要是欠债不还,他们有甚么办法嘛?
    况且这钱放债给别人可以利滚利,九出十三归,跟大秦政府他们敢玩这一套么?
    其次,这钱大秦政府给不给都两说,就算真不给他们又能如何?状告大秦政府?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说白了,赵泗真铁了心赖账,他们是半点法子没有。
    如此不对等的行径自然引起了质疑,只不过赵泗并不理会,而是继续说第二个问题的解法。
    “至于释奴以后,孤也可以理解,确实有很多事情都需要人手帮衬,一个人是干不来的,诺大的房子需要打扫清理,多出来的田地要人耕种,藩人虽然可以为奴,但想来是不够用的。
    不过这方面,大家可以签订契约雇佣人手嘛,相应的大秦也务必会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契约的合法性,让双方都能够按照契约内容合理的进行约定,大家完全可以共赢嘛!”赵泗认真的开口说道。
    其实吧……取消奴隶制以后,有很大一部分人干的活还是奴隶的那些活。
    听起来,他们拥有了高贵的自由选择权和人权。
    但实际上受限于种种压力,大部分人其实是没有资格选择的。
    义愤填膺热血上涌,最后能做出来的选择恐怕也就是换个地方和老板做奴隶。
    嗯……从这一点上来看确实比以前更加自由了。
    但赵泗并不在乎这些,作为统治者他在乎的是,大秦对于人身关系附庸有了合理合法的强干涉性。
    奴隶私产时代,奴隶被视为私有财产,他们法理上不享有人的权利。
    因此官府对奴隶的干涉性几乎可以约等于零。
    而现在,从奴隶关系转为雇佣关系以后,他们在法理上从奴隶变成了享有一系列权利和义务的国人。
    那政府对这一部分人群就拥有了强干涉性,相应的世家也好贵族也罢,他们的权利将更进一步的削弱。
    这才是赵泗说服始皇帝的关键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