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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26章 盛唐烟云:破阵子(43)
    两个人都憋了一肚子委屈,两个人都想着报仇雪恨。这是他和王洵现在最大的共同点。但王洵却是吃多少亏不会学乖,居然还坚持着他心中那种迂腐的做人信条。时时刻刻表现得像个大侠。甚至比当年在长安城中时,还要执拗。而他,却已经不再相信这世界上有人任何公平可言。人类就像这草原上的兽群,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规则。兔子生来就注定了当狼和豺狗口中餐的命运,而狼和豺狗头上,还有豹子和狮子。想要不被吃,就得狠下心来,让自己变强,变成狼,变成豹子,变成狮王。把所有敌人都撕成碎片,哪怕它们是自己的同类。而明明是头狮子,却长了颗黄羊的心脏,往往不会被任何种群接受,死都找不到葬身之所。
    宇文至不嫉妒王洵升官总是比自己快,也不嫉妒王洵在年青一系将领中的人缘比自己好。但他无法容忍王洵有着这么多优势却不擅长利用,平白因为愚蠢的善良,一次次主动往陷阱里边跳,甚至一次次陷入危险。
    他宇文至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自从他陷入囚牢,而王洵不惜冒着抄家灭门风险,也要想办法营救他那一刻起,他宇文至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答王洵。哪怕为此丢了自己的小命。但他不能容忍王洵固执己见,眼睁睁地浪费自己的回报。
    背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宇文至不用回头,便知道来的肯定是王洵。就像当年在长安城时那样,好朋友在迁就自己。总觉得他比自己大了一些,就喜欢充大哥。实际上,却不知道他这个当哥哥的,心智远没自己这个弟弟的成熟。
    “你别生气,我并不是想跟你争!”果然,王洵的态度明显软了下来,声音里带足了迁就的口吻,“我觉得,那些商贩不太可能猜到咱们的真实身份。即便有所怀疑,未必会跟别人说起。再者说了,那帮家伙都是无利不起早,向大食人高密,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后半句话倒也说在了点子上,宇文至强忍心中的怒火,慢慢拉紧马缰绳,“那还有谁,莫非你现在怀疑阿悉烂达不成?”
    “你不是说过,不能轻易相信阿悉烂达这厮么?”王洵的声音由远及近,依旧是不愠不火。
    他也不想跟宇文至处得太僵。毕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彼此之间虽然性子渐渐不合,却没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况且同行的这批弟兄当中,宇文至也是唯一一个有胆子,也经常跟自己唱反调的人,多听听他的见解,而令自己保持清醒。
    虽然被王洵抓住了痛脚,宇文至却不准备认输,撇撇嘴,冷笑着道:“那天也不知道是谁,自觉舌灿莲!”话说完了,却突然想起当晚自己是和方子陵、魏风等人打嘴架,王洵从头到尾什么一个字都没说过,心中不觉有些尴尬,撇撇嘴,继续补充道:“用你的话说,那厮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把咱们卖了,对他能有什么好处?”
    这个问题,令王洵一时半会根本无法回答。按常理,双方既然已经聊到了战后利益如何分配的层面上,拔汗那土王阿悉烂达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改弦易辙才对?除非他确定安西军明年不会出兵,或者能从中捞到更大的好处。可采取借刀杀人的手段,将整个使团葬送掉,对拔汉那君臣来说,好处又在哪里呢?莫非他还能借此壮大自家实力?
    看着王洵那眉头紧锁的模样,宇文至又觉得有些恨铁不成钢。换了自己处于同一个位置上,做出的决策肯定比王洵痛快得多,也简单明了许多。有道是慈不掌兵义不掌财,即便是封常清封大帅,为了达成最后的目标,也会牺牲掉一部分无辜者,他王洵凭什么总觉得能十全十美?
    “想不出来就别想了!”狠狠踢了胯下坐骑一脚,宇文至气哼哼地建议。“反正咱们的身份肯定是暴露了,现在就看谁第一个代兵堵上来,拿咱们的脑袋向大食那边邀功领赏。与其琢磨过去的事情,不如多谋划谋划眼前。满打满算就六百来号弟兄,还要带着这么多拖累,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我……”王洵就像没睡醒般,回头四望。宇文至的话没错,六百号弟兄,的确是少了点儿。商贩们根本没有任何战斗力,那些被雇佣的刀客,论身手个个都不错,真的放到两军阵前,个人的勇武根本没机会发挥。万一被某个势力在这里围住……。他又举目四望,忍不住摇头苦笑。周围是一望无际的旷野,没有险要,没有密林,甚至连个可以借助列阵的丘陵都找不到。这一代,天生就是骑兵的战场,打起来一定酣畅无比。
    “把商贩们甩下,咱们加速往前冲。只要冲到下一座城市附近,无论是谁,让咱们死在眼前,都承担不起安西军的怒火!”实在没有办法,宇文至只好替王洵出主意,虽然他知道自己这个主意,十有八九会被对方否决。
    果然,王洵立刻就开始摇头,却迟迟不给出任何反驳理由。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想怎么样啊。大伙都看着你呢!”宇文至再度憋不住怒火,气急败坏地提醒。
    怎么样?王洵第三次回转头,打量身后长长的队伍。他承诺过,保护那些商贩的安全。承诺过,有朝一日,要带那些飞龙禁卫和民壮们风风光光地回中原去。那些部落武士之所以追随他,是因为相信他能给大伙带来一个好前途。双方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承诺,约定却切切实实存在。
    他现在已经不是长安城中,那个闯了祸可以不任何责任的小混混。他的一举一动,都跟很多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他早就不是一个人。
    “说话啊,真不明白,封帅怎么会看重你?!”宇文至急得心中火烧火燎,凑到王洵耳边大声催促。
    怎么看怎么不堪大任的王洵突然嘿嘿一笑,露出满口的白牙,“我突然想起一个姓王的家伙来。当年他好像带得人比咱们还少。却几乎横扫了整个西域!”
    王玄策单人独骑荡平西域诸国的故事,在大唐几乎流传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宇文至又怎可能不明白王洵的意思?然而好朋友的前后反差实在太大,几乎到了一瞬间换了个人地步,令他无法不瞠目结舌,半晌,才喃喃回应道:“疯了,你真的已经疯了!”
    “如今你我,不发疯还有活路么?”王洵咧嘴而笑,摇头反问。“在长安时你靠朱七,结果被人家给卖了!在安西时我想靠封四叔,谁知封四叔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荒山野岭,你我还能靠得谁来?东曹、姑墨?又焉知那些土王不会把咱们绑了当做蒲包送给大食人?”
    “他,他们……”宇文至无言以应。先前他提议抛下商队,带着护卫冲到临近的城下求救,本来就是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比像现在这般在路上混吃等死稍强些,却半点儿也不能保证对方肯接纳大伙。更无法保证城中的土酋不会心生歹意,将使团中的所有人杀得干干净净,从而达到灭口的目的。
    “若是咱们自己不争气,靠树树倒,靠墙墙塌!”王洵狠狠看了宇文至一眼,仿佛要掐灭对方心里最后一丝希望,“如今之际,咱们只能靠自己和手下这帮弟兄,从绝境中走出一条活路来!如果这点儿本事都没有的话,甭说将来找杨国忠报仇,就是侥幸逃回安西去,军中也不会再有咱们兄弟立足的地方!”
    这回,轮到宇文至表露软弱的一面了,嚅嗫着嘴唇,半晌,才喃喃道:“封,封帅,封帅不是那种人。封帅不是那种人,他不会害自己的弟兄!”
    “那也得咱们争气才行!”王洵回头扫了一眼后面的队伍,继续说道,“想让别人把你当个人物,你自己得先把自己当个人物看。否则,无论到什么时候,你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被当成弃子的也没人犹豫!”
    “封帅没把咱们当弃子。特别是你王明允!”宇文至的声音陡然提高,吓得附近的商队侍卫不断拉紧战马的缰绳,“是你自己主动请缨的。不能怪封帅,绝对不能!”
    他当年在长安城中无人可依,直到进入白马堡大营,才真正感觉到了安全。所以在他心中,早就把封常清当做了父辈一样的人物,无法容忍别人半点儿污蔑。包括王洵,也绝对不能。可眼下的王洵突然强势得几乎不讲理,耸耸肩,冷笑着道:“我当然相信封四叔。但现在你我根本指望不上他。在安西,指望不上。在这里,更不可能。一句话,我要把大唐使节的旗号亮出来了,你跟不跟我一起干!”
    “把旗号亮出来?”宇文至根本追不上王洵的思路,紧皱着眉头回应。把旗号亮出来有什么用?那东西又不能当兵器使?但是在转瞬之间,他的眼里就冒出了一道咄咄逼人的精光,“你是不是早就想这么干了?!薛景仙那厮给你支的招,对不对,对不对!”
    把大唐使者旗号亮出来,就等于把众人此行的目的,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也等同于在逼迫周围的各方势力站队,要么立刻倒向刚刚打了胜仗的大唐,要么继续给大食人尽忠。休想再首鼠两端。而目前所有针对于使团的阴招,同时便被宣告无效。想劫杀使团向大食人邀功也好,想帮助使团以便取得大唐的支持与谅解也罢,都必须摆到明白上来,真刀真枪的干。
    凭着他对好朋友的了解,宽厚沉稳的王洵,根本不会想到如此决绝的招数。对朝廷忠心耿耿,用兵又素来讲究谨慎的封常清,也不会准许有人这么做。此番出使,本来已经是先斩后奏,达到了封常清所能支持的极限。如果没等朝廷那边的批复下来,就亮出旗号狐假虎威的话,更是等同于硬将整个大唐中枢绑上了使团的战车。
    宇文至所认识的人中间,唯一胆大、心细、不要脸的便是薛景仙。也只有此人,才会给王洵出这种断子绝孙的狠招。
    然而,好朋友的回答却再度出乎的他的预料。“不是薛景仙!他也没想到咱们会遇到目前这种尴尬情况。我是在临出拔汉那城时才想到的。我等挟安西军大胜之威而来,是在给别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何必偷偷摸摸?”
    “改过自新?!”宇文至突然发现,王洵早就不是他认识的那个王洵。虽然肩膀看上去还一样结实,面孔看上去还一样坦诚。但仅仅这份颠倒黑白的本事,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
    当年安西军在怛罗斯河畔惨败,西域诸国倒向大食的举动,根本无可厚非。如今安西军一雪前耻,西域诸国重新投向大唐,也是应有之理。毕竟这些小国的生存之道,便是朝秦暮楚。从来不会把见风使舵的行为当做耻辱。
    而从王洵口中这么一说,事情就完全变了味儿。如果附近的各方势力立刻表明对大唐的忠心,则大唐可能会“原谅”他们当年的背叛。如果他们继续犹豫下去,或者对大食人心怀眷恋,则活该被犁庭扫穴。
    不讲道理,一点儿道理都不讲。没有君子风范,一点儿都没有。可站在一个唐人的角度,王洵的话偏偏又让宇文至觉得非常过瘾。仿佛只有这般,才更符合他们天朝来使的身份。才更显得胜券在握!
    “怎么样,宇文小子,你有种给我一起干么?”望着宇文至充满迷惑和犹豫的眼睛,王洵又大声追问了一句。脸上的表情,与二人在长安街上做恶少时别无二致。
    “二郎你说甚?!”宇文至习惯地反问,然后猛然抬头。因为个人经历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不同,这两年,他跟王洵之间已经隔阂越来越深。但就在此刻,那堵隔在二人之间的无形之墙,却突然裂开了一条细细的小缝。透出另外一侧那熟悉的温暖。
    如果马上要死的话,至少这样的死法,更痛快,更轰轰烈烈。转眼之间,宇文至已经做出了决定,“行,咱就再给他们一个机会!”
    “你带几个弟兄去队伍两侧,免得一会儿有人被吓到,做出什么冒失举动。”用手拍了对方一巴掌,王洵毫不客气地吩咐。旋即,拨转坐骑,逆着人流走向队伍正中央。
    宇文至冲着他的背影咧了下嘴巴,随后,点手叫过十几名自己的嫡系手下,“赵大元、杨昊、史怀义,你们几个,各带一伍弟兄,四下加强警戒。待会儿若是发现有人敢不服从命令乱跑乱动,直接射杀!”
    “诺!”几名低级军官齐齐拱手,大声回应。
    被点到的都是见过血的老兵,原本就不怎么合格的伪装一去掉,浑身上下立刻杀气毕现。商队中立刻出现了一阵混乱,无数双眼睛抬起来,错愕地看向了队伍中央。
    那是“李记”大掌柜所在。虽然这些天来,此人很少露面。但那身雍容华贵之气,还是给商贩们留下的极为深刻印象。
    然而,令大伙更惊愕的事情出现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李记”大掌柜却冲着姓王的护卫头领,诺诺拱手。正当大伙迷惑不解的时候,几名身材魁梧的“家将”从李记大掌柜身后的骆驼背上,扯出了一面旗帜,迎风抖了抖,骄傲地挑过了头顶。
    “唐”红色的大字,黄色的旗面,边缘缀满了流苏,在太阳的照射下流光溢彩。
    多日来压抑于众人心头的谜底终于揭晓。不知道为何,几乎所有人在此刻感到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惊讶,而是发自内心的激动于骄傲。王洵和宇文至事先做出的预防手段全部落空,商贩们先是难以置信地张大嘴巴,伸出手来用力揉眼睛,然后猛然间爆发出齐声欢呼。
    “噢!”
    “噢!”
    “大唐!”
    “大唐!”
    这个远在数百里之外故国虽然不尽如人意,此刻却使得离家在外的游子们心中充满了骄傲。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行走于陌生的国度,无论面对多少危险和挫折,却始终能挺胸抬头。
    我是个唐人。凭着这句话,无数黄色的面孔在陌生的地域生根、发芽,开枝,散叶。却始终未曾忘记自己的祖先,自己的文明。
    感觉到那欢呼声中得崇敬,护旗的兵士挺直身躯,尽力将旗杆挑直,挑高,挑高。
    起风了。
    金秋的风吹过来,将旗面吹得猎猎做响。
    西域的秋风,吹得四野一片金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