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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3章 盛唐烟云:关山月(25)
    “礼失而求于野!”上位者们都把规则与法度视作无物了,却指望强盗遵守其传统,这简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虽然每次笑起来,王洵身上的伤口都一抽一抽的疼。
    等待的日子很难熬。
    好在每天还可以见到精灵古怪的小洛。每天还可以跟她东拉西扯,看到她脸上如春般绽放的笑容。
    自从跟石怀义把话挑明了之后,王洵反而彻底放下了心中的障碍。该待之以礼时待之以礼,该嘴巴上大占便宜时就大占便宜。反正小洛姑娘从来也不着恼,气到极处,顶多也就是挥着拳头砸上几下。对于在白马堡中已经把筋骨练得像石块一样结实的王洵来说,这种程度的攻击无异于按摩。砸得越用力,浑身上下越舒服。
    在别人眼里,这个变化带来的效果则与王洵的本意截然想反。
    他跟石怀义二人拼酒,拼得两败俱伤场景被很多人都看见了。而二人当日说过的话又不可能一遍遍重复给别人听。所以山谷里的年青人们很快就自然而然地分成了两大派。一派以楼兰族的少年为主,对外边来的那个妄想采摘本部族最娇艳雪莲的家伙同仇敌忾。另外一派则以飞龙禁卫、民壮为主,把王洵能不能最终击败石怀义抱得美人归,视作了大伙整体的荣誉。至于方子陵、康成宗、窟米和清等小洛姑娘的仰慕者,则不分族别地被王洵和石怀义的拥趸者们集体忽略,根本不被认为有入围的希望。
    对于这股悄然涌起的暗流,起初王洵并没十分在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等到自己离开的那一刻,一切必然真相大白。然而,很快他就发现,暗流在迅速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几个有手艺在身的民壮和禁卫如今已经不如先前那般受欢迎了,没事老找借口往大伙宿营地这边跑的楼兰年青人也越来越少。为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误会,几个年青的飞龙禁卫竟然还和居住在营地附近的楼兰人打了一架。虽然冲突迅速就被双方的长者制止,但宾主之间先前那种融融洽洽的氛围却明显不复存在。
    除非你放老子走,否则老子肯定想办法将此地搅个底朝天。正当王洵一边下着狠心,偷偷火上浇油。一边仔细计算着惹事的分寸,以免楼兰长老们狗急跳墙之际,石怀义终于送来了一个好消息,族长康老于百忙之中抽出了一点儿时间,准备在明天下午未时整,请校尉大人前去山谷中央的金帐饮茶。
    “长者赐,不敢辞!”冲着石怀义挤挤眼睛,王洵文绉绉掉了一句书袋。到现在为止,他依旧无法确定前几天在酒桌上,自己是否上了对方的一个大当。不过一切已经都不重要了,部落内肆意奔涌的暗流,足够令楼兰族的那些长老们仔细考虑一下,继续强行留客将会造成什么后果。
    也不知道到底听明白了没有,石怀义笑了笑,转身跳上了原本属于王洵的坐骑。“康老一直很看重你!”离开之前,他微笑着补充。“他说你是他见过的最聪明的年青人!他汉话说得很好,估计你的意思他全懂!”
    ‘懂就好!’王洵心中腹诽。光脚不怕穿鞋的。已经一无所有了,就不怕再失去什么。大不了老子孑然一身离开,只要活着到达疏勒,周老虎他们自然能想办法把失去的东西拿回来。
    人心中一旦存了豁出去的心思,便很容易做到不卑不亢。第二天下午,王洵刻意换上一身相对整齐的武官常服,将去年因为参与剿灭王鉷父子谋反一案而获得的鱼袋挂在腰间,施施然走向了座落于山谷正中央的金帐。
    所谓金帐,只是西域各部族对于议事厅的习惯称谓,并非帐篷顶以黄金装饰,也非一个单独的金黄色帐篷。它其实是由几个独立毡帐组成的帐篷群,被一圈木栅栏围在中间。远远看去,就像一堆雨后拱出草地的大蘑菇!而在帐篷群的内部,则又根据每个帐篷的方位和大小,被划分出各种独立的功能。中央最大的一个,用于点兵、发布长老们的决议、当众处理涉及到全族生死存亡的重大事件等。旁边几个小帐篷,是长老们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处理日常公务之用。而在帐篷群的西北角,则为族长大人“皇宫”,寻常人轻易不可入内打扰。
    楼兰人对长老很尊敬,但在金帐周围执勤的武士却寥寥无几。如果随身携带着那把怪异的链子锤,王洵甚至相信自己可以直接闯进去,抢在楼兰人没做出正确反应之前,把金帐中的几大长老一锅端掉。当然,这只是他在心中临时涌起的一个臆想,不到万不得已,并不打算付诸行动。
    在栅栏门口,有个脸上长着红疙瘩的年青部族武士迎了上来,将他直接引向帐篷群中最尊贵的那个位置,“康老在里边等你。他耳朵不太好,你说话的声音尽量高一些!”
    “知道了!”王洵理了一下思路,举步入内。帐篷里的味道很怪异,好像皮革发了霉,又像有人三伏天连续半个月没有洗澡。这让曾经锦衣玉食的王洵很难适应,强忍了好半天,才抑制住了转身退出帐外的冲动。当被熏出来的眼泪擦干净后,他于一堆羊皮卷之后找到了一个顶着白头发的脑袋,很乱,盖在头发下的面孔皱得像块干橘子皮。
    “坐吧!”白头发向面前的狼皮褥子上指了指,低声命令。
    “见过族长。晚辈王洵,代麾下兄弟多谢族长这些天来的收留之恩!”王洵笑着拱了拱手,然后缓缓坐了下去。
    鼻孔和眼睛的感觉愈发难受,显然,所有怪味都来自白头发面前的那堆羊皮卷。可此间主人却浑然不觉,眼睛兀自盯着其中一块展开的陈年老羊皮,信口命令:“在你左手边上有个茶壶,里边是新烧的奶茶。茶碗在你右手旁边的架子上。自己倒,我忙完了手头的事情就招呼你!”
    “嗯!”王洵答应了一声,强迫着自己去适应。奶茶的味道依旧很冲,此外,铜制茶碗好像洗得也不怎么干净。在摆放茶碗的木架边缘,拴着一根黑漆漆看不出什么材料搓成的绳子,另一端系着块油汪汪的鹿皮。估计平素用以充当擦茶碗的抹布,同样脏得几乎看不出原本颜色来。
    不想一句话还没谈,就给此间主人留下坏印象。他只好忍住心头烦恶,给自己倒了一盏奶茶。一边慢慢往嘴唇上蹭,一边抬头四下打量帐篷里的陈设。
    很简单,简单到了几乎寒酸的地步。除了挂在帐壁上的两把横刀,和摆在客位附近的一把铜制茶壶、几个茶碗之外,几乎再找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即便王洵家喂马的杂役,屋子中陈设都比这奢华。可此间主人丝毫没有丢脸的觉悟,居然一边看着羊皮卷,一边笑嘻嘻地炫耀:“茶还不错吧。是我特意让他们从库房里找出来的上等砖。卖到黑衣大食[9]那边,能值半盒珠子呢!”
    半盒珠子?王洵下意思地看了眼碗里的茶汤。虽然加了很多奶,茶汤依旧呈现黑褐色。显然,这不是上等茶叶应有的颜色。在王洵记忆里,即便长安街头最便宜的茶馆,恐怕都不会熬出这种茶汤待客。就这种质地的东西也能换半盒珠子?那长安人富贵人家日常所饮之物,岂不都是价值连城?!
    仿佛为了迎合他的想法,白头发笑了笑,继续说道:“当然,如果在长安,这种货色恐怕只能用来饮驴!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了。当地人弃之若弊履,千里之外却可能视之为奇珍。这世道本来就如此。你说,是不是?”
    王洵心中陡然一凛。老家伙话里有话,很明显是在提醒,自己麾下这伙人也就在楼兰部落里“物以稀为贵”,若是执意回到大唐,肯定还是一伙弃子。
    这些道理,王洵也曾想过。但是他无法放弃作为一个唐人的荣耀。虽然在这支队伍离开长安的那一瞬间,已经被高官们像扔垃圾一样抛弃了。但一代又一代,祖辈父辈已经将“大唐”二字深切地刻入了他的灵魂,纵然漂泊致死,面孔也要执拗地转向故乡。
    老郑、小赵,还有一个个他记不住名字的飞龙禁卫,在那个血与火之夜,最后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转头,用身体内最后一丝力气将头转向长安。人回不去了,魂魄也要飘回去。
    每当想起这一幕,王洵的身体就开始发抖。尽量缓和了一下情绪,他笑了笑,低声回应:“族长大人之言,乍听的确很有道理。但茶叶这东西在西域之所以贵,就是因为它只能长在中原。若是因为想喝新茶,就把茶树强行移到西域来。即便是种在温泉旁,施最好的肥,日日用甘露浇灌它,恐怕也无法令它成活!”
    “嗯?”白头发从羊皮纸上抬起头,快速看了王洵,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
    “道理很简单。天生万物,早就给它安排好了存活之地。”王洵笑着颔首,目光与对方的目光相接,眼睛里充满了坦诚,“根本非人力所能勉强。西域的良马,眠沙卧雪,冬天里只能啃食草根,却不会生病。若是运到长江以南去繁衍,那里倒四季如春,有的是新鲜嫩草可以吃,反而没几天就病死了!还不如就让它们无拘无束在大漠上跑着!”
    “哦?”白头发眼里的惊奇之意更盛。“这些话你都是从哪听来的?老夫怎么没听人说过!”
    你分明是故意装傻!王洵暗自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平和的笑容,“族长大人每天要处理一大堆的公务,自然无暇涉猎这些琐事。而晚辈的家中,恰恰开了几个铺子。东南西北的货物,每样几乎都能走一部分。晚辈在旁边看着,天长日久,也就多少了解到一些!”
    “噢!”白头发点点头,毫不客气地顺着王洵铺好的坡往下滑,“怪不得你说起来头头是道。可你不是世袭的子爵么?怎么也操起了贱役!”
    这明显是在转移话题,王洵听得出来,却无法硬往回扭。大度地笑了笑,低声回应,“京师乃世间最繁华所在,天下人无不向往之。因此什么东西都贵。如果晚辈家中不做些生意的话,光凭着祖上挣下的那些田产,早就要入不敷出了!”
    “那你还对长安恋恋不舍!”白头发迅速在王洵的话里抓到了一个破绽,大笑着追问。
    因为早就有所准备,王洵的回应非常迅速,“故土难离,乃人之常情。如果我邀请小石头离开部落到长安去住,即便给他大房子,让他天天都锦衣玉食,恐怕他也舍不得离开这儿吧!”
    “倒也是!”白头发再度被王洵给挤兑住了,咧了咧嘴,喃喃地回应。
    “所以晚辈不敢继续叨扰楼兰朋友,准备尽早带着弟兄们离开。相救之恩,晚辈没齿难忘,日后若是有机会……”抓住这个难得的好时机,王洵将早就在心里演练过了一千遍的说辞娓娓道来。
    回答他的是一片沉默。白头发又将头扎进了羊皮堆中,对王洵的侃侃而谈充耳不闻。
    “族长大人!”见对方根本不听自己说什么,王洵只好主动停了下来,提高了声音抗议。
    “怎么了?你看,你看,我这老糊涂,总是想一心二用,总是什么都干不好!”白头发抬起头,满脸无辜,“刚才咱们说到哪了?对了,生意,你家里开着很多铺子。做着茶叶和战马的大买卖!那可是最赚钱的勾当!”
    “嗯!”王洵被气得差点直接晕倒。什么人老糊涂,分明是找借口胡搅蛮缠!好吧,既然你胡搅蛮缠,我也不客气了。笑了笑,他顺着对方的话头回应,“族长大人记性不错。晚辈家里的确开了很多铺子。所以晚辈从小到大,听了不少生意经。不知道族长大人对此感不感兴趣?!”
    “说说!”只要不提离开的话头,白头发就有的是精神继续交谈。
    “做生意呢,无论大小,最重要的就是,‘诚信’两个字!”王洵清了清嗓子,唯恐对方耳朵背一般,将话里的要点咬得极重。“讲究一个童叟无欺。你不能因为客人年龄小,就故意提价。也不能因为客人衣着寒酸,就对他爱搭不理。否则,暂时也许能赚到一点儿小便宜,久而久之,损害的却是自家信誉。倘若做砸了招牌,日后没有客人登门了。铺子也就黄了,最后只会落得血本无归!”
    “嗯,有道理。的确有道理!”白头发脸皮绝对够厚,明知道王洵在指桑骂槐,却依旧频频点头。
    王洵淡然一笑,继续大谈生意经,“中原有句古话,秤杆端头三颗星,曰福,曰寿,曰禄。缺一为折福,减二为损寿,若是欺负客人实力弱,短给三分,就是把福气、寿命、财气全折了进去。早晚必要遭到天谴。”[10]
    “是么?”白头发难得把身体坐直了一回,仰着橘皮般的老脸继续问道:“商人的信条是诚信!但是在中原古话里,强盗得信条是什么?”
    他本想引诱王洵说出‘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谁料王洵根本不上当,略作迟疑,笑着回答:“盗亦有道。打仗时冲在最前,为勇。回撤时为同伴殿后,为义。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为智。取得财物能给大伙均分,为仁。劫富济贫,不畏邪恶,为圣。如果只是一味地倚强凌弱,见财起意的话,就连盗都算不上。顶多是群禽兽。而禽兽之群,最大不过千许头。对外只懂得弱肉强食,对内也是以力逼服,杀戮不断,谁牙齿尖利谁有理,永远不可能建立起秩序!至于建国封疆,更是想都不要想!”[11]
    前半段话篡改自《庄子》,后半段话却完全是他借题发挥。虽然有些不伦不类,却恰恰击中了白头发心中的痛处。楞了楞,老狐狸终于收起了笑容,沉声问道:“你是在指责我不守规矩么?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站在什么地方!”
    “规矩之所以为规矩,便不会因为我站立的地方而改变。”王洵笑了笑,语气里没有丝毫畏惧,“至于族长大人的行为有没有可以被指责的地方,想必在火神眼里,看得比你我都清楚!”
    “你是玛兹达大人的子民么?我记得中原还有句话,叫临时抱佛脚!”白头发扬起头,胡子一翘一翘的,显然被王洵气得不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