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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3章 开国公贼:柳絮词(24)
    二当家薛颂心思慎密,怕火势蔓延太大,殃及馆陶城内的无辜。带领本寨人马仓促间于城门外开出了一条宽一丈,长三里许的空白地带,将区域内的草木清除一空。只是如此窄的隔离区能否挡住被风吹得越来越旺的火势,却要听天由命了。
    好在这一夜风向以北风为主。偶尔向东偏偏,向西歪歪,持续时间都不甚长,所以各寨各堂的弟兄虽然不时有人因为放火的次序没协调好,被自己人点起的火头熏得满脸漆黑。却没有一个人再像程名振那样,被生生困在火场中。到了凌晨时分,从北方吹来的风力更强,吹得红星乱飞,紫蛇狂舞,居然将馆陶县东侧方圆数十里的天空都烤成通红一片,连在东南方涌起的朝霞都显得黯然失色。
    也是老天暗中帮忙,四下刚一开始放亮,风向陡然转为北偏西。一时间,火借风势,风助火威,浓烟夹着火星,翻翻滚滚由馆陶县向东涌去。把昨夜曾经被程名振点燃的,以及被野火烤得半干不湿的树木、草根,重新又横扫了一遍。这下,可不再是燎地皮的腊月野火了,而是燎原之炎!非但把纵火的一干大小喽啰们惊了个目瞪口呆,连同程名振这个始作俑者也吓得张大嘴巴,浑然忘记了身上的伤痛。
    “瞧瞧你干的好事!”张金称心里也暗自惊诧不已,伸手给了程名振一个脖搂,大声赞叹,“当年诸葛亮火烧新野,都未必有这么大的动静!”
    这个火烧数十里农田和树林的功劳,程名振可不敢“独吞”。咧了咧嘴,低声回应:“是大当家前些日子积德行善,所以老天才眷顾咱们,特地改变了风向!”
    “老天爷是个睁眼瞎子,从来分不清好人坏人!”张金称撇了撇嘴,很不以程名振的说法为然。看了看近在咫尺的火场和丝毫没受到波及的馆陶城,隐约中,他也觉得自己最近运气的确越来越旺,说不定还真应了从林县令家中抢来那个贱女人的暗示,将来有一番惊人的功业在头前等着自己。
    刘邦是个无赖,所以成就大业,是因为其麾下有樊哙、萧何和韩信这些人的帮衬。刘备是个卖草鞋的苦哈哈,所以成就大业,是因为他慧眼找到了诸葛亮。跟读过书的女人滚在一起几个晚上,张金称发觉自己的见识就是不一样了。别的不说,至少心中的志向比原来高远了许多。而遍数眼前众寨主,郝老刀勇猛鲁莽,有三分樊哙的味道。二当家薛颂的才能在谋划上不见长,处理起日常事务却每每游刃有余,当得起半拉架子萧何。而他老张,论出身不比两个姓刘的家伙低多少。从没干过小偷小摸的缺德勾当,同样走街串巷贩货,皮毛牲畜的利润肯定比草鞋大。[4]
    至于韩信和张良、诸葛亮三人着落在何处,张金称决定自己来挖掘。比起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的劲头儿,老张两度攻打馆陶,两次都带走了程名振,也就差了一顾而已。
    想到这,张金称肚子里边也好像着了一把火,将整个人烧得精神抖擞。大手四下挥了挥,扯着嗓子命令道:“撤了,撤了,过了运河,到许家窝铺开饭。来人,扎个轿子,把咱们的小诸葛亮抬起来。他辛苦了一整个晚上,总不能再用两条腿赶路!”
    “愿意为大当家和军师效劳!”几个平素跟在张金称身边的铁杆心腹笑着起哄。然后迅速找来两根结实的长矛,用葛布扎成滑竿,不由分说将程名振抬到了上面。
    馆陶县百姓在半夜就被火光和人喊马嘶声给惊醒。惧于张金称的淫威,都躲在家门里边不敢出头。此刻隔着门缝看到一队又一队喽啰兴高采烈地穿城而过,心中倒涌起了几分不舍。在城破当夜,的确很多人家都遭了难。但随后张家军在馆陶县驻扎的这些日子,也的确是近几年来普通百姓最扬眉吐气的日子。原来恨不得骑在大伙头上拉屎衙役、帮闲们尽数被诛。原来大伙逢年过节才舍得吃的精米、细面,几乎每家每户都分到了两大袋。原来大伙走过时总觉得被压得抬不起来的周家大院,如今变成了一个瓦砾堆。除了半夜里边有野狗在瓦砾堆中找尸体啃之外,再没有任何人从周家钻出来,仗着自己的身份和姓氏为所欲为。
    “看见了没,程爷被他们用滑竿抬着呢!”有人眼神好,隔着门缝认出了被喽啰兵们轮番抬着的程名振。对于这个在馆陶县生活过半年,曾经舍身救护过大伙的勇敢少年,百姓们本能地感觉到亲近。很多本来与少年人无关的功劳,也统统归结到了他的头上。反正好事都是本地人做的,坏事要怪外地来的土匪。
    “我听人说,咱们这回逃过一劫,多亏了程爷能在张大当家面前说上话!”有人将门缝多少推大了些,以便更清楚地看到程名振。他们看见了少年人缠满了葛布的双手和双腿,也看到了少年人满头的草灰和脸上的水泡。想想昨夜被火烧红的天空,不由得低声叹气。
    “程爷是个好人呐!却要和张金称他们搅在一堆儿!”即便得了许多好处,在普通百姓眼里,贼就是贼,永远没有前途,永远要被唾弃。
    叹息声很快又被理解的话语所打断,有人设身处地的替程名振着想,感慨地说道:“那有啥办法?不跟张大当家走,他还能留下来?官军要是进了咱们馆陶,恐怕第一个杀的,就是程爷全家!”
    “反正是好人没好报,祸害活万年!”在某些问题上,躲在门背后的百姓和张金称倒是结论一致,“这老天爷呐,怕是早就瞎了眼!”
    张金称此刻倒没工夫再跟程名振探讨老天爷到底是不是瞎子的高深问题。回到馆陶县城后,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命人赶往监狱,将里边的男性囚犯全部拖出来,当街砍头。女性囚犯也不用再审,直接用绳子捆了丢在马车上,算做货物运走,等到有时间时再根据需要向麾下弟兄们分配。
    确认自己已经彻底断绝了后患,他命令其他几个寨主率部先行过河。自己带领几个亲信返回县衙,套了辆马车,将新收的美姬柳氏一并接走。那柳氏在半夜里就梳理好了妆容,见张金称果然守信,笑着擦去他头发上的灰尘,柔声道:“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回来接我。妾身刚刚熏过了衣服,你闻闻,这香味好不好闻!”
    张金称被腻得直皱眉,本能地将头侧开,鼻孔却不肯听从指挥,清晰地分辨出一股女人汗香和栀子香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让人一吸之下便不忍远离,浮起笑容,目光中充满了酒醉般的温柔。
    萧何、樊哙、张良都凑差不多了。刘邦的老婆是谁?张金称不太清楚。反正,她肯定不是个寻常的乡下娘们。
    柳儿不是个寻常的女人,关于这一点,张金称自打第一天将她抱在怀中时,就认识得清清楚楚。
    她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吓得脸色惨白,也没有试图逃避即将到来的磨难,甚至连一点委屈和不甘的眼泪都没有。只是静静地瞪着一双明澈的眼睛,看着刚刚洗去血迹的手探进自己的衣衫。在那一瞬间,张金称甚至被看得心里有了一丝愧疚,随后便被衣衫里的柔软和温暖所吸引,疯狂地将身体扑了上去。
    然后,她以更疯狂的动作相回应。就像一锅已经被烧得冒烟的沸油突然遇见了火星,分不清到底谁点燃了谁,谁烧尽了谁。当所有疯狂都飘散时,她将细长白嫩的手指按在张金称胸口的伤疤上,一个接一个抚摸过去,满是汗水的脸上充满了梦一般的迷醉。每抚摸过一处,张金称便觉得心里被蚊子叮了一口,随着一寸寸和抚摸和一口口的叮咬,他发现自己竟然像从没碰过女人的初哥般又开始渴望,在渴望中一点点失去自制力。
    张金称不是初哥。十六岁时,他娶过一个妻子。那时候大隋的年号还是开皇[5],赋税极轻,官吏们也非常收敛。小两口一个四处行走贩货,一个在家里伺候老人,照料薄田,日子虽然清苦,倒也充满了希望。很快,他们便有了第一个孩子,天姿极为聪明。四岁便可以帮着大人算账,七、八岁时,已经能跟着同乡的孩子一道背诵古代诗歌。
    但好光景很快就过去了。新天子登基后,张家的日子便一天天紧张起来。两位老人先后病逝,随即妻子也因为服侍老人过度操劳,早早地化作了一捧黄土。再往后,他没有余钱续娶任何女人,即便贩货时偶尔跟着同伙去妓院消遣,也只能捡最便宜的老娼,闭上眼睛,追忆自己家中曾经有过的温馨。
    那个时候,女人对他来说就像一盆洗脚水。洗洗再睡自然舒服。如果没有水,干着脚倒下也照样能睡得香甜。直到他被官府逼迫不过扯旗造反前一年,他才在朋友的帮助下娶了第二个妻子。但为了让她不受牵连,在造反的那一刻,他将她赶回了娘家,从此再不相认。
    造反之后,为了向大当家表示敬意,弟兄们总把每次“做生意”所收获的最漂亮的女人挑出来送给他。而他也是来者不拒,从大户人家的闺秀到普通人家的碧玉,一个接一个地品尝,如饥似渴,却再不会付出半点感情。
    无论是否付出,心里有了空缺,人便会在潜意识里悄悄地去将它填补。结果越填越空,越填越觉得索然无味。在巨鹿泽中,他的姬妾足足有三十余位。算不上什么绝代佳人,但随便一个,肯定比他家中原来的那个漂亮。但漂亮都是她们的,张金称只要闭上眼睛,便什么都感受不到。有时一高兴,他顺手就可以指出其中一个来送给属下,过后也从没觉得有什么值得惋惜。洗脚水么,用过之后倒掉就是。来一盆新的,温度总比旧的那盆合适些。
    然而,他现在却不敢把柳儿也归入洗脚水一类。比起巨鹿泽中那些见了他就畏畏缩缩的姬妾,柳儿简直就是一团跳动着的野火。极其妖艳,极其诱惑。你不招惹她,也许她不会主动烧过来。一旦去招惹,哪怕是板起脸来呵斥,最终结果总是她烧过来,连同你的愤怒和理智统统烧成余烬。
    这种感觉很另类。让人心里不知不觉会涌起一种无法描述的留恋。张金称有时候都暗自害怕,总觉得这个叫柳儿的女人是一个传说中的神婆,正在用一种古怪的方法替她已经死了的丈夫,馆陶县前任知县林德恩报仇。但越是带上一点恐惧,他越觉得难以割舍,就像一头行走于雪夜中的孤狼突然看到了一堆篝火般,畏惧于火焰的炽烈,同时又放不下火焰的温暖。
    所以,在撤离馆陶时,张金称无论如何也不忍心将她杀死或者抛下任其自生自灭。而是命令亲信套了马车,将她带在了身边。这一轻率的做法给他招来不少麻烦,几个平素走得近的老兄弟干脆坦言相劝,要求他不要见了美人就忘了身边的一切。他们不在乎他有多少女人,但那些女人或者像干柴一样被捆在马车上,或者在钢刀的逼迫下徒步赶路,而不应该像她这般,享受比大当家本人还舒适的待遇。
    “嗨,她那幅小身子骨,真的跟在战马后边跑,还不跑死个球的!”张金称把寨主们的劝告都当了耳旁风,笑呵呵地顺口应付。
    “那也不能让她跟战兵们走在一道,万一官军追杀上来,大当家是先指挥弟兄,还是先照顾自己的女人?”二当家薛颂说话最为坦率,直接点出了让弟兄们耿耿于怀的问题所在。
    张金称向已经远远抛在身后的运河回了下头,满脸得意,“要是官军追过来,你们放心,我肯定把她赶到旁边去!大伙别太着急,官军怎么可能有机会追上来?”
    薛颂、杜疤瘌、王麻子等人无可奈何地摇头,却谁也反驳不了张金称的推断。已经离开馆陶整整两天两夜了,爬上到高坡上向东望,依旧可以看到远处的浓烟。三天前那场大火,即便没能将官军活活烧死,至少也烧断了他们的道路。等到火焰完全熄灭,带兵的将领鼓起勇气穿过火场赶到馆陶,估计弟兄们已经进了巨鹿泽。
    进入巨鹿泽后,就是张家军的天下。那地方水网纵横,遍地都是看不见的陷阱。没有知根知底的人带路,闯入者即便不陷入泥潭中活活憋死,也会迷失在芦苇丛中,绕来绕去把自己绕晕。
    想清楚了这一点,众寨主也就没法再劝张金称不要过于沉迷于美色了。说起来大当家也挺可怜的,年青青就丧了偶,唯一的儿子又送到塞外去避乱。平素总是孤零零,身边的女人没一个称心如意。眼下好不容易抢回来一个合适的,过度宠爱几分不算大毛病。反正他那个人喜欢什么都是三天半新鲜,待新鲜劲儿一过去,很快便会恢复正常!
    尽管如此,依旧有很多人看柳氏不顺眼。除了杜鹃这些在本来就属于巨鹿泽的女人,其他外来的娘们,无论长得好看难看,刚开头几天哪个吓得哭鼻子抹泪儿,见了人就抱着肩膀缩卷成一团?可柳氏脸上却没有半点忧伤,半点畏惧。她不怕任何人,包括面相最为凶恶的王麻子和杜疤瘌。偶尔队伍中发现某些有趣的事情,她甚至还从车厢中探出半个身子来,和喽啰们一道哈哈大笑。
    事务反常即为妖。见惯了一张张受惊了小鸡般的面孔,再猛然见到一只满脸不在乎的狐狸,即便是豺狼也会被吓得发一下愣。而这只狐狸显然是只非常狡猾,非常有亲和力的狐狸,到了出发的第三天,大当家张金称身边的亲卫几乎个个都被她捉弄过,并且几乎个个看向她的目光都充满了渴望。仿佛那些曾经令人难堪的玩笑没构成任何伤害,反而让经历过的人心里软软的,巴不得再被捉弄一次。
    “狐狸精!”到了第四天上午停下来用餐的时候,连素来不愿意管闲事的七当家杜鹃也看不过眼了。拎着皮鞭来到后营,准备教一教女人巨鹿泽中的规矩。张金称闻讯后,吓得将刚刚烤熟的鸡腿都丢在了地上,撒腿就向马车跟前跑。其他几个寨主心中暗自高兴,纷纷跟过来看热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