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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0章 隋乱:水龙吟(1)
    鉴于张须陀和李旭在河南东部所向披靡的表现,朝廷将他二人调到荥阳附近征缴瓦岗军。李旭和徐茂公在战场上再度碰面,为着各自的阵营相互举起了刀。凭借秦琼、罗士信等人的勇武和弟兄们的努力,瓦岗军的气焰被打了下去,不得不向山区退缩。就在此时,北方却传来了杨广被围困在雁门关的消息。
    李旭千里解围,与李世民一道血战雁门。杨广被救后,想借助李旭来维持朝堂上的平衡,却猛然想起来,李旭也姓李。而“李”家取代“杨”家,是民谣里一直传唱的宿命。
    chapter 1 击鼓
    “难道你不想回家么?想想家,想想你的爷娘!”不愿意让少年人自蹈死路,李旭凑到对方身边,几乎用乞求的语气开导。
    “俺没家了。阿爷前年就被你们抓去辽东了,至今没回来。阿娘身子骨弱,挨不住饿。去年春天也死了。大人,你放俺回家,俺家就在地底下,还用求着你放么?”黄狗剩歪过头扫了他一眼,冷笑着回答。
    “俺不是贼,你们才是!”他又吐了一口血沫,恨恨地骂。
    李旭从马鞍后抽长刀,用刀尖推正面甲,然后双腿用力磕了一下坐骑。黑风发出一声愤怒地抗议,迈开四蹄,顺着山坡冲了下去。在他们身后,是一千余名轻骑兵,驾驭着各种各样的战马,也包括一部分高大的骡子,列队飞奔,宛若洪流。
    脚下的地形不太适合骑兵作战,过于松软的土地,过于茂盛的杂草,还有藏在杂草底下的石头与土坑,都对高速推进的骑兵构成了致命威胁。连日来,已经有近百名弟兄伤在了自家马蹄下而不是敌人之手。但此刻旭子不能爱惜士卒,到目前为止,对付义军最有效的手段还是骑兵冲击。两到三次大规模突破可以极大地打击他们的士气,甚至将他们彻底击溃。如果换做步卒接战,则双方至少要打上两个时辰才能收到同样的效果。长时间的缠斗会带来更大的伤亡,与敌人拼消耗,郡兵们拼不起。
    此番移师荥阳,张须陀大人只带出来了一万五千名弟兄,剩下的弟兄还要留给裴操之大人带着守家,一旦老巢被贼人抄了,四下蔓延的悲观清晰可以于数日之内迅速击溃这支队伍。
    临行之前,张须陀大人与新任通守贾务本大人约定,在到达荥阳的一年之内,他将陆续归还从齐郡带走了士卒。“如果朝廷给的物资充足,一年时间内李将军和我定能训练出两万新兵来,到时候齐郡和荥阳前后夹击,必将河南各地的贼寇扫荡干净!”张须陀大人信誓旦旦地承诺,仿佛根本没将对手放在眼里。
    “我就与张大人立下一年之约,大人尽管去,一年之内,贾某定保弟兄们无后顾之忧!”曾经做过鹰扬郎将的贾务本亦大笑着回应,豪气干云。
    二人都尽力不去看对方眼里的忧虑,大战在即,他们需要表现出一些自信来稳定军心。但宾主双方谁都清楚,一年后,万五出征弟兄们未必能剩下多少人还能活在世上。兵凶战危,古往今来,杀敌三千自损八百者已经算得上良将。而大伙要面对的敌军有数十万,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不断增加的可能。
    自从离开齐郡后,半个月内他们连续和不同的敌人打了四仗。每次都将敌军击败了事,从不与任何一支盗匪做过多纠缠。张须陀不打算在沿途的盗匪身上消耗过多实力,那些都是李密派出来送死的。作为瓦岗军的新任军师,李密与其前任徐茂功的最大不同是他不在乎牺牲。当然,眼下牺牲的都是那些外围的小鱼小虾,真正的敌人隐藏在最后面。在试探清楚官军具体实力之前,李密不会轻易与官军交锋。
    所以,郡兵们也不肯轻易让敌人探明自己的虚实。他们每次作战都以骑兵为主,步卒只用来做局部配合,更确切地说,是在战斗后打扫战场。这种只露牙齿给人看的战术很容易被流寇们误解,将官兵一方的实际战斗力放大数倍。张须陀要的就是此种效果,如果能不战就剪除瓦岗军羽翼的话,他不介意把假象造得更轰动些。
    制造假象的同时,也往往意味着一部分人要付出牺牲。最艰巨的任务由旭子亲手训练出来的轻骑兵们承担。连日来,他们犹如一把剔骨刀般从盗匪身上割下一块块血肉。同时,他们自己也像极了一把用久了的刀,刃上布满了豁口。
    “放箭,放箭!”面对着急刺而来的钢刀,明威将军王冬生慌慌张张地喊道。他本是韦城贼周文举麾下的六当家,刚刚被外派做一军主将不到三个月,连李密册封的明威将军这个官职到底应该属于几品几级都没弄清楚。如果现在就死了,自觉未免太对不起这身官衣。
    站在队伍后排的义军弓箭手拉开打猎用的拓木弓,将羽箭乱纷纷射出去。与主将王冬生一样,他们成为瓦岗军士卒的日子也不到三个月,对如何与正规官军作战没半点儿经验。虽然大伙以前也曾击败过前来征剿的地方兵马,但那些对手都是和他们一样迷茫的农夫。双方的作战结果基本上靠运气。一场风,一阵雨,或猛然从山上滚来的一块石头,都可能左右战局。
    但今天,他们看到的却是一支不被外界条件所左右的队伍。数以千计的羽箭从半空中落下去,也不过只是让前冲的队伍约略停滞了一下。紧接着,这支队伍却冲得更急,根本不顾有多少人受伤。
    “放箭,放箭!”看到对手的冲锋速度根本没有减慢的迹象,王冬生喊得更慌张。他开始怀疑自己这个明威将军当得是否值了,虽然同村出来的弟兄们只有他一个当上了将军,并且只有他一个人在瓦岗山脚下分了四十多亩地,起了一套大房子,娶了婆娘。但如果一个人要战死了,这些东西恐怕都要落于别人之手。
    第二波箭雨又从天空落下去,射倒了十匹个疾驰而来的战马。马背上的敌人突然消失不见,在一名骑黑马的头领统帅下,他们全部采用了镫里藏身的姿势。这个姿势让羽箭很难将他们射中,即便射中了也很难一箭致命。
    敌人冲过来的速度非常快,转眼与义军之间的距离已经不足五十步。所有弟兄都感觉到了地面的颤动,呼啸而来马蹄的声音压住双方的战鼓声和呐喊声,震得人手脚发麻。弓箭手们哆嗦着再次弯弓,他们只剩下了射出一箭的机会。但这样差的杀伤效果,他们不知道下一箭射出后,自己还有没有逃命时间。有人的脸色变得煞白,握刀的手开始不住颤抖。有人则低低的弯下了腰,大小腿不住打战。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想逃走,急冲而来的战马太高大了,令人不敢抬头仰视。即便大伙有机会将它拦住,也会被那些倒下的尸体活活压死。
    “长矛手,上前三步。下蹲!”关键时刻,王冬生想起了瓦岗军徐四当家教导的一个绝招。徐四当家现在的官职是冠军将军,内军总管,官爵和封号加起来有门帘子那么长。对那些令人眼缭乱的称呼,王冬生记都记不住,他只记得徐茂功炼的军队很齐整,比自己麾下这些弟兄们强很多。他本来也想找时间跟徐茂功学学如何将自己麾下这些人训练得如徐茂功麾下的内军那样强悍,可是没等和对方说上几句话,就被接到了前往济阴阻截官军的任务。
    “若与骑兵遭遇,临阵不过三射,所以用好你的长矛手,关键时刻他们能救命!”临行前,徐茂功低声向他吩咐道。在王冬生的印象里,徐茂功这个人看上去远远比二当家李密牢靠些。但各地来的寨主和头领们都推崇李密,王冬生也只好跟在大伙身后随大流。
    山寨里许多规矩是不写在明面上的,但如果你触犯了,绝对会死得很难看。王冬生正是因为牢牢记住了这一点,才从一个亲兵慢慢爬到了现在的位置。
    持木杆长矛的弟兄们快速上前,用手中兵器摆出一道夺命的丛林。他们彼此之间的步伐差距很大,因此排出的矛墙也显得凸凹不平。即便这样,矛墙还是在极大程度上稳定了军心。躲在矛墙后的弓箭手和短刀手们重新振作起来,从腰间拔出各自的兵器。大伙还有一博的机会,只要使长矛的弟兄们能让战马顿片刻,大伙就能围杀马背上的官军,论人数,义军军可比官兵多十倍。
    仿佛看到了山贼们有所提防,骑兵们的前冲速度突然变慢。这个现象令王冬生暗自庆幸,“弓箭手!”他拉长了声音喊道,准备让麾下的弓箭手们进行第三次齐射。但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发现自己头顶的天空暗了一下。
    五百支,至少五百支,王冬生惊骇地想到。五百支羽箭突然从急冲的马队中飞起来,冲上天空,遮断阳光,然后,整整齐齐地砸进了长矛手的队伍。只有简单薄甲护身的长矛手们立刻就倒下了一整片,矛墙亦如被洪水泡了一下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缺口!还没等义军将士们惊叫出声音,对面的光秃秃的马背上突然又重新出现了人影,冲在最前方的官军士卒从战马腹部将身体翻上鞍子,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兵器。
    最前方的是一柄黑色长刀,漆黑如墨,冰冷如霜。紧接着,眼前的景色突然变得极不真实。王冬生只看见黑色的刀光一闪,然后自己的前队就像秋天里的庄稼般伏倒了一整片。战马的嘶鸣和人的哭泣声中,一面面战旗接二连三地消失。曾经以勇悍著称的弟兄们纷纷转身,在敌人马前四散奔逃。
    那人,那马,那刀,斜着兜了半个圈子,拦路的矛墙即土崩瓦解。王冬生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他毫不犹豫地调转马头,落荒而走。
    看到敌人乱哄哄地逃走,李旭没有下令追击。他对追杀一伙丧失了战斗勇气的蟊贼没什么兴趣,特别是在可能让自家弟兄遭受损失的情况下。但不是所有人都跟他怀着同样的心思,罗士信的战马从后面追了上来,斜插进山群贼之间。没等李旭做出相应配合,他抬槊,挑翻了一个喽啰兵,又用马蹄踩倒了另一个,紧跟着,他将槊上的尸体摔飞,然后将长槊像投矛一样抛了出去,将骑在马背上一名山贼头目撞下来,钉在了葱茏的草地上。
    两名骑着马的亲兵快速冲过去,一人从山贼头目的尸体上替罗士信拣回长槊,另一人用刀割下了死者的鼻子。周围的义军喽啰没胆子阻拦,只顾低着头逃命。“罗士信来了!割鼻子的罗士信!”有人带着哭腔喊,连滚带爬,跌跌撞撞。
    “鸣金收兵!”李旭抓起将旗,交给身边的周醒。然后策马追了上去。“士信,你怎么来了?”他一边冲,一边大声地和同伴打招呼。罗士信的职责是带领另一队轻骑在侧翼防备瓦岗军的埋伏,按常理,这个时候他不该出现在战场上。
    “看你打得过瘾,手痒了呗。你放心,我把麾下弟兄们交了秦二哥带着,耽误不了事!况且这么点蟊贼,也玩不出太大的样”罗士信笑了笑,大咧咧地说道。
    他的亲兵策马跑了回来,将一根穿着三只鼻子的麻绳替他系在了坐骑脖子上。那是三名义军死者的鼻子,从对手身上收集零碎儿,是罗士信的最大爱好。吃草为生的坐骑不喜欢血淋淋的东西,不断地打响鼻抗议。罗士信却不肯体谅它的难过,伸手将麻绳扯起来看了看,然后抬起头,咂了咂嘴巴,脸上的表情好像意犹未尽。
    敌人没有战马,所以逃得并不远。但李旭的身体却有意无意地挡在了他的身前。“仲坚兄这里了望着,我再去砍几个就回!”罗士信举起槊,示意李旭让路。“这些天来,仗都让你一个人打了,憋得我浑身难受!”
    李旭轻轻提了提马头,挡住了罗士信的去路。“穷困莫追,况且这些人都是小喽啰,杀多少也其不到消弱瓦岗军的作用!”
    “没意思,没意思。你这人就是婆婆妈妈,你不杀他们,哪天他们得了势,嘿嘿!”罗士信用手比了个砍脑袋的姿势,“他们肯定不会放过你。秦二哥和你一个德行,可惜重木回去了,要不然,我们哥两个来打头阵,嗨!”
    说起昔日的同伴,罗士信脸上的表情愈发意兴阑珊。平素大伙结伴出征,总是李旭和秦叔宝做一路,他和独孤林做一路,张须陀大人居中调度。结果独孤林被皇上召回去了,他只好自己独领一军。虽然弟兄们在他的带领下依旧是每战必胜,但其中过程总象菜里缺了盐,让人再提不起兴致去回味。
    “重木若在,也不会允许你乱杀无辜!”李旭摇摇头,回应。罗士信是个很好的同伴,只是性子过于狠辣,每次冲到战场上,不将眼前的敌人杀干净了就不愿意住手。平素张须陀为此没少敲打了他,但屡教之后,其本性依旧。
    “重木才不像你这样烂好心呢!”罗士信收槊,弯腰,从草丛中抄起一根酸柳茎,用手掌搓了搓,掰下最嫩的一段,直接扔进嘴巴。
    绿色的汁液立刻染上了他雪白的牙齿,随着嘴唇一开一合,他的话也略微带上了些酸酸的味道。“只有硬得下心肠来的人,才能成大事。他这回被皇上召到身边,肯定是要授一个大大的官职!他小子文武双全,心思敏锐,过上几年,高官得坐,说不定就将咱们大伙给忘了!”
    “重木要面对的处境,未必比咱们现在好多少。两军阵前,至少你能看清楚谁是敌人,谁是同伴!”李旭摇头,有感而发。他能听出罗士信话中的羡慕意味,但他不认为独孤林在朝廷中的日子比在军中逍遥。
    独孤林是当今圣上的姑表兄弟,算得上骨肉至亲。但帝王之家,又怎会有太多的亲情在?如果真得能在京师活得很顺心的话,独孤林当年也不会放着大好前程不要,跑到齐郡来受苦。
    但他却必须回去,一方面为了自己的家族,一方面为了自己的表兄。肩头所承担的担子比指挥一支队伍重得多。其中的风险,可能也不亚于平素与敌人面对面的博杀。
    “也倒是,皇上身边奸臣多。咱们这边,敌人就是敌人,朋友就是朋友!”罗士信想了想,感慨地点头。“你说这是什么世道啊,说实话的人气吐血,说假话的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你说皇上不是圣人么,怎么有些香臭不分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