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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隋乱:塞下曲(41)
    是星星铁,草原上牧人眼中的至宝。有的人在草地上寻觅经年,也凑不齐一把刀分量的无价之宝。数百年来,附近所有草场几乎都被人找遍了,却没有人想过到寒冷的湖面下碰一碰运气。聪明的陶阔脱丝想到了,所以她才带着炭火,在阳光最明媚的时刻来到月牙湖畔。
    想想刚才陶阔脱丝解衣服时自己心中那些旋旖想法,李旭就觉得面红耳赤。暗骂自己枉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却把如此真诚的情义总向歪里想。在如此真实的情义面前,什么世俗礼教,什么男女大妨,统统可以去见鬼。“她是真心真意地对我好,所以我也要真心真意地对她,绝无半分辜负!”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怀中僵直的少女身体慢慢开始变软,颤抖的感觉不再,代之的是一股冰雪消融般的温柔。李旭缓缓地低头,正看见陶阔脱丝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二人目光相遇,少女立刻红霞满脸,眼睛紧紧的闭住,长长的睫毛却颤抖出了人间最美妙的韵律。
    轻轻地低下头,李旭将双唇碰在那双睫毛上。不用人教,这是他出于本能的表达方式。少女的身体再度僵硬,仿佛寒意未散尽般颤抖不止,鼻孔中的呼吸也瞬间沉重,喷在李旭脸上热浪滚滚。
    李旭抬起头,对着那双娇艳的双唇吻了下去。七分紧张,两分温柔,一分幸福的感觉瞬间涌遍全身,他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头脑中传来阵阵晕眩,紧闭的双目中却看到了万丈阳光,那阳光是如此绚丽,令草原上的春日黯然失色。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旭缓缓地抬起头。他感觉到自己瞬间长大了,瞬间变得强壮无比。哪怕是草原上的暴风雪突然而至,他亦可挺直身躯,给怀中人一个无风、无雪、世界上最宁静、最温暖栖息之地!
    “附离哥哥……”怀抱中的少女梦呓般地叫。可能是因为受寒或者其他缘故,她的鼻孔仿佛有些堵,声音听起来带着尾音,萦萦扰扰。
    “嗯!”李旭梦呓般地答。仿佛也受了些寒,声音低沉若磁。
    两匹战马受不住这般甜腻的声音,四散奔逃。一匹因为没有负荷而远遁,另一匹却因为拖着一块巨大的星星铁而无法撒开四蹄,只好向前挣扎了几步,趴在了地上,把耳朵埋进了草丛中间。
    “附离哥哥,你是不是嫌我出身胡族?”少女叹息般,幽然相问。
    “不是,绝对不是。我李旭对长生天发誓,如果……”李旭赶紧举起右手大叫,方欲赌咒,一根春葱般的手指却轻轻地挡在了他的双唇之间。
    “傻瓜,不是就不是了,干什么要发誓呢?我又不是不相信你!”少女笑面如,陶然地说道。
    “我,我只是……”李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甜蜜。想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说道:“按我们中原的习俗,如果喜欢一个人,必须先告知双方父母。然后男方请了媒人去提亲,待女方父母允许后,才能在众人面前接受长者祝福,然后才能,才能,才能入洞房行周公之礼!”
    李旭突然间加大的声音,将心中所有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他不想再隐瞒,也不想再逃避。他要让陶阔脱丝知道,从第一眼见到起,自己就喜欢上了对方。真心的喜欢,也知道她的一片心意。所以,待禀明父母后,他要堂堂正正地娶陶阔脱丝过门,堂堂正正地让她做自己的新娘。
    “傻瓜,谁答应做你的新娘了!”陶阔脱丝虽然不明白周公之礼是什么意思,从李旭涨红的脸上却也猜到了些大概。胸口的担忧尽散,甜蜜和幸福的感觉将所有空白之处紧紧填满。她笑骂了一句,轻轻垂下了头,从脖颈到耳根尽是一片霞光之色。
    “我从来没嫌你是胡女,就像你从来没嫌我是汉儿一样。我先前,只是对你的尊重!”李旭低头啄了一下粉红色的脖颈,在少女耳边说道。
    少女的身体愈发柔软,春雪一般“融化”在李旭胸口,一动不动。半晌,才换了个更舒服的依靠姿势,紧闭着双眼追问道:“那,那麻子叔,疤瘌叔他们,他们为什么没有成亲,就,就……”
    说到后来,因为害羞,声音已经细不可闻。
    “他们那是露水夫妻,做不得真的!”李旭叹了口气,低声向陶阔脱丝解释。眼前却瞬间浮现出徐大眼酒后那失落的模样。娥茹对徐大眼的感情,恐怕也如陶阔脱丝对自己这般炙烈。可若她知道徐大眼是因为家族名誉而不肯相娶,不知道她到底会有多伤心。
    “什么是露水夫妻?”陶阔脱丝低声追问。她的汉语师父是晴姨,对于一个大家豪门女子来说,露水夫妻这个词,想必是从没在异族面前提起过。
    “就像草尖上的露水,只在夜晚存在,天一亮就被日光晒干,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李旭想了想,用陶阔脱丝能理解的话打了个贴切的比方。在中原,这种行为见不得光,所以他得话中不知不觉间已经带上了轻蔑味道。
    “露水夫妻,这个词真美,你们汉人就是聪明,能造出这么有意思的词来!”陶阔脱丝根本没感觉到词汇中的贬低之意,在李旭怀中扭动着身体,对露水一词幽然神往。
    对相恋的人来说,时间总是过得太快。当李旭与陶阔脱丝从月牙湖畔返回苏啜部营地时,天色已经擦黑。无数个火堆点在营地正中央,远远看上去就像星星在草尖上滚动。火堆旁,远远传来牧人的歌声,有对长生天的歌唱,更多的是对男女情愫的直接表白。李旭和陶阔脱丝对望了一眼,又快速把目光避开去。甜丝丝的感觉在各自的心头荡漾,仿佛呼吸的风中都充满了蜜的味道。
    “你们可算回来了!”正带领着族人在营地外围巡视的阿思蓝看见李旭,跑过来低声抱怨。按照常规,陶阔脱丝一定回跳起来回敬一句:“谁要你管!”。可今天,众人等了半晌却没听见小蛮女的动静。大伙奇怪地瞪起眼睛,发现陶阔脱丝的脸色红红的,目光中竟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
    “原来,草原上的开了!”有人促狭地说了一句,立刻引来了一大串哄笑声。陶阔脱丝的脸色更红,猛地一夹马肚子,冲开众人,向自己家的方向落荒而逃。
    “看来附离大人不但刀法好,骑射好!”阿思蓝跟着调笑了一句,策马挡住了李旭的去路。他和妻子平时没少被陶阔脱丝这个小恶人“欺负”,此刻得到机会,岂能不抓紧时间一雪前仇?
    李旭被众人笑得两耳发热,偏偏又不能像陶阔脱丝那样纵马走开。只好瞪大了眼睛,装做对阿思蓝等人的突厥话似懂非懂状。待众人笑闹够了,才拱了拱手,低声问道:“阿思蓝大哥找我有事情么?怎么今天部落里点了这么多火堆?”
    “你的族人来了,西尔族长正在设宴招待他们。舍脱部、必识部和达喜部的勇士还没走,所以大伙正好凑在一起吃烤羊。春天的羊刚抓上膘,正是鲜嫩时刻!”阿思蓝笑着向李旭介绍。去年正是商队的到来给苏啜部提供了会盟其他霫人诸部的契机,这次众人再次来临,苏啜部自然要竭尽所能地招待。况且这些人都是附离和徐贤者的族人,诸霫牧人敬屋及乌,也会对商队表现最大的善意。
    “九叔么?太好了!”李旭狂喜地叫道。今天真的是万事如意,才与陶阔脱丝有了终生之约,九叔就带着人赶来了。自己回毡包里写一封家书托他带回去,估计用不了多久……
    “你的族人长相都一样,我认不清谁是谁!”阿思蓝苦笑着承认。在他们眼里,几乎所有汉人长得都差不多。在一起混得像李旭和徐大眼这样厮熟的,阿思蓝自然能分清楚二人之间的差别。像九叔、张三等只有数面之缘的,在霫族男人记忆中几乎是毫无差别的同一张面孔。
    “你快去吧,徐贤者和族长的弟弟苏啜附离带人去和东边的契丹人缔约了,要小半个月才回来。你的族人方才还在四处打听你们的住处呢?”侯曲利走上前推了李旭一把,笑着说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谢谢侯曲利兄弟,咱们改天喝酒!”李旭拱手与众人道别。族人这个称呼让他感觉非常温馨,虽然上次旅途中曾经留下过很多不愉快的记忆,但时间久了,这些不愉快的记忆就被慢慢淡忘,心中剩下的仅仅是乡音的亲切和对故园的眷恋。
    一缕若有若无的乡愁包拢了李旭,他不断地催促着坐骑,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与那些熟悉的面孔相遇。然而,火堆旁的脸孔却让他有些失望,九叔不在,郝老刀不在,甚至连令人讨厌的杜疤瘌都没有出现。接连走过了三、四个围满了陌生面孔的火堆后,他终于看到了几个旧日相识。
    “旭……,李大人,您可回来了。族长正和我们谈论您的功业呢!”张三叔大笑着从营地中央那个最大的火堆旁站起,以比篝火还炙烈十倍的热情向李旭喊道。
    “见过李大人!”几个熟悉和陌生的商贩同时起身,向年龄不及他们一半的李旭郑重施礼。
    “李大人?”李旭长这么大,他还没有长辈给自己施礼的经历。所以在一瞬间的表情非常不自然,整个人也觉得晕晕的,好像刚刚被灌了十几皮袋马奶子酒。
    仔细想了想,才明白李大人指的是自己,赶紧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向众人还礼,一边叫道:“张三叔,麻子叔,你们,你这是干什么?折杀晚辈了,折杀晚辈了!”
    “应该的,应该的,李大人在苏啜部所建立的功业,我们听了都觉得脸上光彩!”王麻子上前几步,抱着李旭的双肩说道。
    “哪里有什么功业了!麻子叔千万别这么说。九叔呢,怎么没看到他的身影!”李旭轻轻地将身体挣脱,向众人追问。张三和王麻子等人过分的热情让他感觉到十分不习惯,如此虚伪的客套对他而言,还不如当年路上那“倒霉小子”的呵斥来得更实在。
    一句九叔,缓解了所有尴尬。众人听得李旭发问,立刻紧紧地闭上了嘴巴。直到被李旭追问不过了,张三叔才垂下头,以极低的声音说道:“九哥遇到点儿麻烦事儿,这次没能来。具体如何,咱们待会儿去你的毡包里说吧。令尊托我带了家书给你,待与族长大人应酬过后,我亲自送到你的府邸!”
    令尊、族长大人、府邸,李旭听着这些一个比一个别扭的词汇,心中仅剩的一点高兴也被冲得烟消云散。九叔没来,自己和陶阔脱丝的事情交给谁回禀?准备带回中原的银器交给谁捎带?张三叔不是可靠之人,从他前倨后恭的行为就可推断出其品性。其他人呢?老色棍王麻子难道可以信任么?
    李旭心情不好,这场酒自然吃得寡淡。没有九叔这个宽厚大气的头领,众商贩们好像也失去了很多精神头儿,吃了小半头烤羊,便相继放下了切肉刀。西尔族长见商贩们不像上次一般喝得爽快,以为他们是因为旅途过于劳累了,所以也加快了宴会过程。众人约好了开集时间,又说了些不相干的客套话后,便宣布散席。
    此番到来的商队规模远远超过了上次九叔所带那支,张三叔的约束能力又远远小于九叔。众商贩们挨挨挤挤,为了储货位置和毡包好坏争执不休。李旭陪着苏啜部的牧人们忙了小半夜,才把大伙都安顿了下去。在帮商贩们摆放行囊时,他惊诧地发现,除了徐氏家族几个伙计带的是纸张外,几乎每个人的货物都以蜀锦为主。而牧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茶叶、麻布等,供货者却是聊聊。
    “唉!”李旭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是自己和徐大眼两个去年卖蜀锦发财的先例导致了这次商贩们的一致行动。只是如此一来,大伙必然会失望而归。以他半年来对部落的了解,并不是每个牧人家都为女人买得起蜀锦。阿思蓝、杜尔、陶阔脱丝等人自然不在乎几串银铃,但他们都是年青一代中的俊杰或长老的亲戚,部落中数得着的富户。对于大多数普通牧民而言,男人皮甲外的铜铃和女人手上的银链几乎是代代相传之物,那是他们儿子的聘礼或女儿的嫁妆,只有那么几件儿,不到万不得以,很少有人肯将家族的荣誉卖掉。
    “附离大人是担心九哥么?我知道大人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老孙能交上你这么个朋友,也算他没白在这条道上走这么多年!”一直尾巴般跟在李旭身边忙碌的王麻子听见了李旭长长的呼吸声,咧着嘴巴问道。
    “是啊,九叔到底遇到什么事情了,怎么连行商都分不开身?”李旭点了点头,担心地问。整个商队中,孙九几乎是唯一对他和徐大眼友善的长者。在李旭的心里,早已把这个豪爽、大气而不失智慧的老者当作了自己的亲人。
    “唉,附离大人啊,您是个有远见的,知道今后要发生什么,所以才留在苏啜部过冬,给自家买的马匹也是没人看得上得驽马。我们这些没眼力架的,当时还偷笑您迂!”王麻子长叹一声,不着边际地说道。
    “怎么了,难道是卖马赔了本么?九叔呢?他好像只买了两匹马啊,并且他当时出的价钱也不高?”李旭停住脚步,焦急地问道。跟王麻子说话太费劲,此人似乎从不知道重点在哪里,总扯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不是趁机挤兑人,就是拼命拍马屁。仿佛不这么做,就不足以证明他是真正的王麻子。
    “要是赔了,还好说。是让人给抢了啊,让官府给抢了!附离大人啊,还是您聪明,整个商队,官府就没看上您家那两匹马。剩下的,作价七百文官收,给的却不是钱,而是折成了陈谷子,让我们回乡去领。附离大人啊,您说,这不是明着抢么?”王麻子揉了揉眼睛,声音已经有些哽咽。
    “老麻子,你又喝高了,满嘴说胡话了吧!”一个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打断了王麻子的哭诉。李旭皱着眉头转过身去,看见张三叔带着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晃晃悠悠地向自己走来。
    王麻子听到了张三的呵斥,立刻止住悲声,一边轻轻抽了自己两个嘴巴,一边自责道:“看小老儿这张臭嘴,看小老儿这张臭嘴,一喝了酒就没有把门儿的,一喝了酒就满嘴跑舌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