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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章 隋乱:塞下曲(27)
    承诺归承诺,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相差太远。李旭第一次出猎的日子很快到了,他与阿思蓝、杜尔、徐大眼、甘罗一队,带着尾巴般甩也甩不掉的陶阔脱丝,在外边飞奔了一整天,捕获了两头黄羊,三只狐狸,还有整整一袋子肥肥大大的沙鸡。除了他自己以外,队伍中无论男女几乎每个人都有斩获。而他非但毫无所得,还多次在疾驰中掉下了马背。其中一次左腿挂在了马镫间,被坐骑拖出去二十几步远,差点把众人给吓死在当场。
    “附离,你以后还是不要骑在马上放箭了吧!”傍晚,按晴姨传授的方法用盐水给李旭擦拭伤口的陶阔脱丝有些心疼地祈求道。听晴姨说,汉人男子以读书多为荣,而不是像霫人这边比弓马娴熟,所以陶阔脱丝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好朋友是否能打到猎物。
    “我曾经答应给你射一头雕呢?”李旭笑着伸出手,摸了摸陶阔脱丝白中带金的头发。在中原,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女人生长着如此一头漂亮的银丝。这不是老妪头上那种憔悴的白,而是从发梢到发根都迸射着生命的光泽。
    “去,去,摔死活该!”陶阔脱丝突然冷了脸,恶狠狠地将沾了盐水的净布按在了李旭被战马石头擦出无数伤痕的小腿上。
    “哎呀!”李旭疼得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想欲发做,看看对方那幅怒气冲冲的模样,终归还是决定息事宁人。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圣人之言,诚不我欺焉!”吃了大亏的李旭摇头晃脑地说道。
    “圣人死了一千年了!”陶阔脱丝知道李旭嘴里肯定叨念的不是什么好话,用自己能想出来的最犀利语言回敬道。
    李旭连连摇头,不跟这蛮族女子一般见识。晚上睡觉时,被小腿上传来的痛楚疼得辗转难眠,眼前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陶阔脱丝生气时的模样。
    “她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李旭奇怪地想。转眼心中又涌起这样一句评价,“不过,她发火的样子也挺好看的……”
    无论腿上的伤有多疼,李旭还是决定把自己的射术先炼好。九叔说过,自己不能总是让别人来保护。眼下在霫部,徐大眼和西尔族长都会照顾自己。将来回了中原,大眼定然要去博取功名,自己总不能跟在他身后当累赘。况且九叔说过,射箭没有秘诀,只是手熟而已。
    他在骑射上肯下功夫,阿思蓝和杜尔也毫不吝啬地将自己学射时的一些感悟传授给他。身体和坐骑如何协调,弓箭瞄准目标时怎样配合马背的起伏等。这些都是需要用实践去感悟的道理,每个人的悟性不同,得出的经验也不一样。在书本上的口诀中根本不会总结,也不能靠死记硬背来掌握。
    有了这些高手的指点,李旭慢慢对弓箭、战马和身边的风有了感觉。每箭出手,不再在是毫无目的乱飞,而是落在了与靶子相同的方向。偶尔运气好蒙对了,也能一箭把红心穿个透。这是他的绝活,别人想箭透重靶,即便有他那么大的膂力,也没他手中那把大隋在国力最鼎盛时期打造的骑弓。
    他是少年人心性,见到自己已经可以射中固定靶子,就忍不住想再出门打一次猎,洗刷上一回被丢下马背的耻辱。顺便让陶阔脱丝这小女子瞧瞧,自己不是光凭着甘罗的面子在她部落里白吃白喝。几个霫部青壮正啃秋天留下来的肉干啃得嘴巴寡淡,一经李旭提起,立刻纷纷响应。
    为了多收获一些猎物,阿思蓝特意选了一个雪晴后的上午。地面上有了一层雪,等于给野兽布置下了无数天然陷阱。特别是野兔、黄羊这类蹄子较小的生物,它们的脚踩不住雪,奔跑的速度连平时的三成都不到。对于李旭这种刚掌握了射固定靶子的庸手,雪后打猎,有斩获的概率大增。
    众人向西尔族长请示后,高高兴兴地出了营寨。放眼望去,只见远处的丘陵,近处的草场全被积雪所覆盖,整个世界仿佛都被铺了一层厚厚的白毡般整洁。而头上浅灰色的天空则刚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穹庐,把雪白的毡子和毡子上的部落倒扣于其下。
    正因为头上有些薄薄的云,所以积雪反射回来的阳光才不那么刺眼。天地间一片干净,人的目力也能在雪地上看得更远。小狼甘罗早就按耐不住,长嚎一声,率先冲了出去。李旭、徐大眼等人纵马跟上,风一般卷过了雪野。
    被大雪清洗过后的空气呼吸起来带着股甜甜的味道,虽然冷,但是很长人的精神。四周的景色很美,配上刚刚长出银色硬毛的小狼,还有一群年青的猎人,姹紫嫣红的少女,风物已经可以拿来入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年青人的手中没有任何猎物。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射技差,从出了营寨门那一刻到跑得甘罗开始吐舌头喘息为止,没有任何猎物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
    “可能是最近总围猎,把部落周围的野兽都吓跑了!”娥茹轻轻地拧了拧鼻子,脸上的笑容如初雪后的阳光般亮丽。
    “几千人轮番出猎,胆子再大的野兽也会赶紧搬家!”徐大眼开了一个并不十分高明的玩笑。有娥茹在的时候,他的智慧总是快速地衰退。有时表现出来的“愚笨”程度甚至已经可以和李旭相提并论。
    “不如大伙走远些,去月牙湖边碰碰运气。那个湖冬天不结冰,天冷的时候总是有野兽去找湖边找草根啃!”苏啜杜尔大声建议。这么多人空手而归,肯定会被族人偷偷笑话。况且自家的干肉已经不多了,胡乱杀羊的话,则会被家中老人骂做糟蹋东西。
    “那边跟咱们的营寨已经有了距离,一旦遇到索头奚人,未免有些麻烦!”一行人中以阿思蓝年龄最长,他的主张也最持重。
    陶阔脱丝、杜尔等人都不说话了,纷纷把目光集中在徐大眼脸上。此人是部族中公认的智者,他的建议在全队中最有影响。
    徐大眼看到了众人目光中的期盼,特别是李旭,这位好兄弟想必憋了很长时间要洗刷上回落马之耻。回头再看看温婉体贴的娥茹,心中渐渐发软,想了想,犹豫着说道:“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他们的营地与月牙湖的距离是咱们的数倍。即使和冒雪出来打猎的奚人在湖畔相遇,双方互相不知道对方底细,理智的人不会轻易挑起事端!”
    “也好,咱们就去月牙湖,尽量在天黑前向回赶。帕黛又怀孕了,我刚好去在湖边收集些星星铁[1],等将来孩子出生时替他打把弯刀!”阿思蓝略一沉吟,爽快地回答。
    妻子怀孕的时机好,如果生下一个男孩,希望他像先生一样聪明,像附离兄弟一般好运。又要做父亲的阿思蓝的眼神和听说妻子第一次怀孕时同样炙烈。
    草原上恶劣多变的气候导致部族的人丁素来不旺,所以女人受孕生孩子在牧民眼里是比结婚和给老人祝寿还重要的头等大喜。众人听说阿思蓝的妻子怀孕,纷纷围上去向他表示祝贺。恭贺完了,又嗔怪他不早点儿告诉大伙,否则这么冷的天他肯定应该留在家中照顾妻子,谁还敢厚着脸皮拉他出来射猎!
    “才二十几天的事儿?还不妨碍她行动呢。况且帕黛的身子骨向来结实,多活动活动,将来生孩子也少忍些苦!”阿思蓝摆摆手,满脸幸福地回答。
    “才二十几天,怪不得没看见帕黛姐姐肚子大起来。阿思蓝,你怎么知道才二十几天,难道你已经让额托长老看过了么?”陶阔脱思拍着手,瞪大了眼睛问。额托长老是整个部族中年龄最长的智者,苏啜部祭祀、看病、给牲口配药等所有复杂且神秘的工作都由他来负责。阿思蓝说自己妻子怀孕二十几天,在少女眼里,这想必是额托长老与长生天沟通后得出的结论。
    “这个?没麻烦额托长老,我算出来的!”阿思蓝被问得有些尴尬,开始不住地挠头皮。
    “你怎么算出来的?”陶阔脱丝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两只眼睛等得比徐茂功的双眼还大。
    “哈哈!”杜尔、萼跌泰、拔细弥三人发出一阵不可遏制地狂笑,边笑,边要求阿思蓝务必要认认真真回答这个问题。
    “阿思蓝,你怎么算出来的?不要藏私,赶快教教大伙怎么算!”杜尔一边捂着肚子,一边促狭地向阿思蓝挤眉弄眼。
    “长生天呐!”阿思蓝被问得直想撞墙。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解释道:“这个,这个有点难。等你长大一些,自然就懂了!”
    “好像你比我大挺多似的!”陶阔脱丝唾了一口,脸上飘起了一朵红云。从众人的表情中她猜道自己肯定犯了一个极其幼稚的错误。否则杜尔等人脸上的笑容不会那么诡异。这个表情她记忆颇深,当娥茹姐姐听说她去钻客人帐篷,却把附离吓得落荒而逃时,脸上的笑容与此别无二致。
    想到那天早晨自己在姐妹面前的尴尬,陶阔脱丝的“怒火”呈燎原之态。转过头去欲找李旭的麻烦,却发现那个昏头昏脑的少年和徐大眼两个正纠缠着娥茹,不停地向其请教关于星星铁的问题。
    “星星铁就是长生天赐给牧人的铁石呗,这你都不懂,真笨!”陶阔脱丝没好气地插了一句。
    “夫子博学,小子谨受教!”李旭双手在胸前合抱,摆出一幅少年书生接受智者指点的架势。这是他通过多日实践总结出来对付陶阔脱丝的绝招。只要他把书生的穷酸劲头摆出来,再拽上几句文,蛮族丫头肯定会落荒而逃。
    果然,陶阔脱丝见李旭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学究的样子,所有的怒气瞬间都被冻结在了体内。双目瞪大,牙根恨得直痒痒,可就是想不出一句好的应对之词。
    “月牙湖边地气暖,雪向来是随下随化。刚被雪水洗过后,石头的本来颜色就容易显出。所以今天正是找星星铁的好时机!大伙走快些,一起帮阿思蓝找一找!”杜尔见陶阔脱丝气得连眼睛都红了,连忙将话题向别处岔。
    阿思蓝正在纳闷陶阔脱丝的脸为什么一瞬间改变了颜色,见杜尔突然打马先走,猛然想起了最近传遍了半个部落的关于附离的笑话,知道自己那句“等你长大”闯了祸,吐吐舌头,纵马去追杜尔。
    见其他几个人逃走,陶阔脱丝心中更觉尴尬。有心用马鞭给那个气人的笨家伙在头上来一记,又怕出手重了,他从此再也不肯理睬自己。想着想着,直委屈得双眼都开始迷离了。
    “我们霫人逐水草而居,不会总驻扎在同一个营地。所以,祖辈没有留下关于开矿的智慧,牧人们也没有时间去开采铁矿!”娥茹看看眼前如小猫小狗嘶咬般胡闹的少年,笑着提了提马缰绳,隔在了他们两个之间。
    “阿思兰现在开始积攒星星铁,到了帕黛姐姐给他生儿子那天,估计差不多刚好能打一把弯刀。草原上的男人有一把好刀,就像老鹰长出了翅膀!咱们加快些,别被阿思蓝他们落下!”
    这就是阿思蓝想去寻找星星铁的原因了。牧民们不会开矿,所有铁器要么从中原买,要么就靠放牧时收集散落在草原上的铁石。那种被霫人祖先称作星星铁的黑色石头虽然个头小,需要凑几十块甚至上百块才能打出一把弯刀。但打出来的刀剑质量却是极佳,刀刃比用普通铁材打造的弯刀锋利,刀身的韧性也更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小东西实在可遇不可求,很多牧人在草原上游逛上一整年,也未必能拣到足够打一把弯刀的材料。
    一行人笑笑闹闹奔出七十余里,马和人都跑了一身汗,却也不觉得困乏。跑着跑着,耳畔的马蹄声渐渐被流水声所取代,众人知道,月牙湖就在眼前了。
    那是一个极其美丽的湖泊,无论是孤陋寡闻的李旭还是见多识广的徐大眼,在第一眼看到湖面的瞬间,都不觉张开嘴巴,轻轻地发出了一声赞叹。
    美,不是一般的美。上游的河水千里冰封,下游的河面白雪皑皑,唯独这方圆二十余里的湖面,如同一颗蓝色的宝石般卧在了万里雪原之间。寒风吹过,水面上烟斜雾横,萦萦扰扰,仿佛有仙人在碧波间焚香弄弦。
    李旭跳下马背,三步并做两步冲到湖岸边,伸手在烟波上抄了一把。一阵透骨的奇寒立刻钻入了他的骨髓。
    “啊,真凉!”一直做着触摸温水准备的李旭甩了甩手指,跳着脚叫道。
    “笨,这水只是比雪暖些,所以才看着有烟冒向外冒。若是夏天丢个野果子进去,片刻后捞出来就能冰牙!”陶阔脱丝看到李旭上当,又开心了起来,用马鞭指点着湖水介绍。
    “壮哉,奇哉!不来塞外,不知道天地间有此盛境!”徐大眼闭上眼睛,在马背上张开了双臂。此行不虚,非但长了见识,给多年苦学的兵法找到了实践机会。还认识了几个好朋友,见到了从没见过的风景。
    行万里路犹如读万卷书,古人诚不我欺。只有见了这空旷的田野,才会激起人心中的豪情。也只有在这万里冰雪中,才让人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心中的梦想。徐大眼挥舞着双臂,身上笑容里带出了几分年少轻狂。
    “如果是夏天时来看,这里更漂亮。四处都是野,连湖里的鱼都想跳出来闻一闻的味道。如果到了晚上,天上的星星和水里的星星几乎是紧挨着,不细看,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的倒影!”娥茹见客人如此欣赏草原风物,带着几分自豪的口吻介绍。
    这片湖水曾经给少女留下了无数美好回忆,去年夏天,就是在这个湖边,她认识了纯淤部的巴可若。那个少年是临近十几个霫部最年青的族长。整个夏天的风都很醉人,头顶上星星也格外明亮。
    “明年开了春,他就会抬着酒水来迎娶我!”少女的目光里对未来充满期盼。回头看看徐大眼,期盼中又夹杂进了几分迷茫。
    “如果去年夏天在湖边也遇到了徐兄,我会选择谁的帐篷呢?”少女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乱乱的,仿佛有一头小鹿在跳,脸上的表情也跟着变得非常不自然。
    “徐兄的箭射得不比巴可若差,马骑得不比巴可若慢。每一句话在徐兄嘴里说出来,都有不同的味道!”娥茹又偷偷看了看临风抒怀的徐大眼,尽力把心中纷繁复杂的想法压了下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