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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隋乱:塞下曲(14)
    借鉴徐大眼那天所说的观人之法,李旭的目光从同伴们的脸上一一扫过。他惊讶地发现,每个人在睡觉时脸上都带着不同的表情,同行的所有人中,没有任何两个人的表情完全一样。坐在自己左首的郝老刀是个卖命混饭吃的汉子,所以他睡觉时脸上的表情看上去非常凶悍,口里在打着呼噜,右手却紧紧握着刀柄,仿佛随时都可能跳起来与人拼命。而市侩的王麻子的脸上却带着讨好的神色,仿佛正在与人谈着一笔生意,唯恐对方半途反悔的样子。缩卷在王麻子身边的杜疤瘌则撇着嘴,好像刚刚跟人起过争执,在火光的照耀下,他脸上的疤痕看起来愈发狰狞。所有人中,徐大眼脸上的表情最平静,睡姿也最优雅。只见他双腿盘坐,两手微垂于腿上,随着细而绵长的呼吸,胸口上下起伏。显然,他连睡觉的姿势,也是经过专门训练的。
    “细节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其生活经历。”李旭突然发现徐大眼的话非常有道理。留心观察熟睡中的孙九,发现九叔的腰刀插得位置很特别。队伍中除了几个刀客的兵器向来是握在掌心之外,其他人防身用的配刀通常是或左或右,很随意的一挂。而孙九的佩刀,却半横在左侧腰间,刀柄永远冲着右前方。即便是此刻在熟睡中,如果有人来袭击,他也能飞快地拔刀迎战。
    “九叔可能当过刀客,或者从过军!”李旭在心中得出结论,胸口处旋即涌起一股极其不舒服的感觉。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偷偷探测一个对自己好的人的秘密。但是,连日来,张三叔、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所作所为,又让他给自己的举动找到了足够的理由。
    “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临别时,杨老夫子曾经这般叮嘱。但是如何透过人们的虚假的笑容,永不会兑现的承诺,观察到重重迷雾后边的真相,杨夫子却没有来得及指点。
    徐大眼的观人术刚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经过训练的他可能从步校尉一杆兵器上,把对方的家世推测得八九不离十。李旭认为自己如果平时在细节处多留心,就绝对不会在一次被张三叔、杜疤瘌等人表面的热情所蒙骗。
    谎言说得再像真实,细节处也会露出端倪来。而抓住这些细节,就是抓住真相的关键。这是多日来,李旭领悟到的另一条人生道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城中那个懵懂少年,他能感觉到,自己像怀中的这头小狼般,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
    有了事情分散心神,半夜得寒气也不那么难熬了。研究了一会儿众人睡梦中的表情,想了一阵子连日来发生的趣事,李旭抱着小狼,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他看见一只狼,在雪地里,孤独地奔跑,奔跑。有一刻,他觉得那就是自己。
    第二天天刚擦亮,王麻子等人就跳了起来,催促着大伙赶紧赶路。商贩们都知道霫人是一个特别喜欢迁徙的民族,从弱洛水[6]到太弥河,方圆千里内都曾经有人说见过他们的足迹。如果大伙去得晚了,说不定霫人也和奚族一样突然间如露水般消失于草原上。倘是如此,所有人可能都要血本无归了。所以,也没有人抱怨王麻子毛躁,大伙就着冷风啃了块干饼子,匆匆忙忙向北一路狂奔。
    到了下午的时候,队伍的行进速度却不得不再次放慢。草原上的地势再度发生了起伏,不像万里燕山那样,一座山峰挨着一座山峰。而是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缓坡,无法用双目观测到其尽头。连绵山坡让人不得不跳下马拉着缰绳前行,驮货的牲畜也紧绷了四肢,一步步奋力向前挪动。
    按郝老刀等人的说法,这种地势被草原民族称作坝。不知道从何处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算结束。除了去辽北秣鞨[7]部外,其他地域只要向北走,都要经历这一道坎儿。所以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很少走得这么北,但越是商队稀少的地区,大伙的赚头可能越大。
    听向导这般介绍,商贩们鼓足了精神,努力前行。大隋朝的赋税不算高,但各地方的官员有各地方的敛财手段。如果商队这次北行赚不到钱,明年个别人就可能因为完不成官府规定的杂税也失去再度踏上草原的机会。所以,即使只有一线希望,也没人打算半路折回去。
    对于筋骨上的劳累,李旭早已麻木。跳下马后,随即把青骡子背上的负担,分了一小部分到马身上。小狼甘罗也被他从袋子中放下来,跟在自己身边慢慢向北爬。对于这种久违的自由,甘罗显然非常兴奋,围着李旭身前身后挨挨擦擦,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爬坡的劳累。
    商贩们见青骡子身上的负担减少后,明显力气见足。也学着李旭的样子,把部分货物匀到了驮人的坐骑上。如此一来,商队的速度又多少提高了些,至少那些驮货的牲畜不再口吐白沫,看上去像随时会死掉般模样。
    当太阳再一次从东南方爬出来时,李旭发现自己迈出的脚步不再发软。眼前的荒野更加宽阔,更加苍凉。远山看上去更矮,顶峰处却个个发白,显然那是积雪的痕迹。周围的野草不再像濡水河附近那样高可齐腰,而是枯枯黄黄的,只盖到了人脚脖子。但草丛中却突然多出了许多小动物,肥胖的野鸽子、体态臃肿的沙鸡,眼睛巨大,耳朵却很短的怪异地鼠,不时在人眼前跃起,晃晃悠悠地逃向远方。更远处甚至有一大群粗颈,短尾,长着黄色皮毛的羊在悠闲的吃草。看见商队经过,负责警戒的雄羊只是抬起带着直角的头,好奇地观望。看样子,它根本没打算通知自己的同伴逃走。
    “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时辰,让牲畜缓缓脚力。咱们已经上了坝,下午就能赶到目的地!”孙九与郝老刀等人碰了碰头,大声宣布。
    “呼啦!”队伍立刻开了锅。年纪老的商贩在草地上铺开行李卷儿,不顾冰冷,倒头就睡。年纪轻或体力足一些的商贩,则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把坐骑上被的货物卸了下来,然后不顾牲口的抗议,跳上马鞍,挥舞着弓箭冲向了远处的黄色羊群。
    那是黄羊[8],性子温和,肉味鲜美。秋末正是其肉最肥,毛最厚实,跑得最慢的时刻。随便打到一头想办法弄回中原去,那结实的短角,棕黄色带有白毫的皮毛,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小心些,别跑太远!”孙九冲着远去的人群大声喊。他的话转眼被淹没在马蹄声中。商队中的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根本不在乎钱的富家子弟和李旭这个根本不认识黄羊为何物的懵懂少年,谁不希望顺手发一笔小财?片刻之后,营地中就只剩下了他、张三和几个实在疲惫得无力骑马老商贩,其他人几乎全部冲了出去。
    “原来那些羊是野生的!”李旭后悔地想。欲纵马去猎,却对自己的射艺实在没把握。摇摇头,殃殃地铺开行李卷儿。
    “还在为前天傍晚的事情生气?”徐大眼见李旭发蔫,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犯不着,有些人像狗屎,他们存在就是为了让你感到恶心。恶心到了你,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自己有多臭,他们不在乎!”
    李旭被这个贴切的比喻逗得笑了声音,面颊上立刻出现了几条浅浅的褶皱。一路颠簸,让他的身板瘦削了不少,皮肤的颜色更深,更粗糙,并在耳根附近出现了几排依稀的黑毛。这让他看上去仿佛成熟了许多,根本不像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郎。
    “你怎么看上去一夜间长大了许多!”徐大眼转到李旭身前,皱着眉头看了看他。伸出拳头来,捶了捶他结实的肩膀,戏问。
    “是么?早上没洗脸的缘故吧!”李旭傻呵呵地笑着,目光中,却多出了很多复杂地东西。他非常钦佩徐大眼的目光之锐利。但昨夜自己具体想到了些什么,他却不愿意宣之于口。
    徐大眼也没太多的兴趣来研究李旭的变化,他的目光很快被远方传来的喧闹声吸引了过去。出猎的商贩们运气不错,才半柱香不到的功夫,已经有人打到了一头家犬大的小羊。放在马背上,正高兴地向回跑。而其他人显然将目标定在被惊得开始高速飞奔的壮年公羊身上,呼喝着,拼命催促坐骑飞奔包抄。
    羊群显然没有与人类作战的经验,慌乱地向远方逃窜。很快,就有几只体力稍差的成年羊脱离了队伍,惊叫着向两侧逃去。这更合了追猎者的心意,马背上,商贩们弯弓搭箭,一箭接一箭向猎物急射。
    “你们不去打猎?那黄羊皮是做靴子的上佳材料。穿在脚上,又轻便又暖和!”不知道什么时候,九叔走了过来,站在两个少年的身边低声询问。
    “不想跑脱了力,反而赔上一匹马!”徐大眼很不屑地说道。他的坐骑是一匹四岁口的枣红驹,比商队中任何一人的坐骑都好上许多。但算起每个人一路上步行的时间,除了几个刀客外,徐大眼能排在第一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顾坐骑连日劳累的短视行为,绝对不可能在他这个爱惜马匹的人身上发生。
    “我,我不太会射箭!”李旭低声回答。黄羊,这个名字他记住了,下次碰到时,一定要打头大个的,把皮子硝了,托人送到老家去给父亲做双靴子。这些年为了自己安心读书,父亲从来没提起过北上的路有多累。很多时候,在父子两个的交谈中,漫长而又孤单的商路仿佛还带着许多诗意。
    “你的马鞍旁不是挂了把弓么?”这回轮到孙九诧异了。他曾经留意到,在整个队伍当中,只有徐大眼和李旭用的弓能拿到台面上。其他人手里的弓或木制或竹制,没一把是真可以用来作战的。
    听人提到自己的宝贝,李旭更觉尴尬。以前射得不准,他可以推说是自己手中的弓太差。而经过徐大眼的分析,此刻他已经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是一把上好的骑弓。但是,自己拿着这把宝贝,在地面上都十射九空。颠簸的马背上开弓,更不可能射准目标。有这么好的弓却射不准箭,暴殄天物的行为实在令人汗颜。
    “挺大的男子汉,别动不动就脸红,拿弓来我看!”孙九见李旭神态扭捏,以为他弓囊里藏的是把样子货,笑着骂道。
    李旭答应一声,匆匆跑过去取了弓囊和箭壶来。孙九从囊中抽出弓臂,用手颠了颠分量,然后分开拇指和食指,量了量弓臂的长度,又仔细看了看弓耳的质地,不住点头。待挂好了弓弦,再从壶中抽出了李旭自制的羽箭,点头动作立刻变成了摇头。抽一支,摇一次,直到把头摇成了波浪鼓,才将箭壶丢还给李旭,冲着徐大眼说道:“把你的羽箭借几支来用,旭子这壶箭全错了。骑兵弓,却用步兵箭,能射得准才是怪事!”
    徐大眼闻听此言,赶紧双手把自己带的羽箭奉上。以他的观人之术,孙九显然是行过伍的,否则他挂刀的位置不会如此规矩,人的性子也不会如此豪爽。只是孙九在军中到底干过什么差事,武技能到达什么水平。以徐大眼目前的能力,还是推测不出来。眼下孙九要求试箭,正是送上门来的好机会。一射之后,徐大眼保证自己能把孙九曾经行伍时间的长短推测得八九不离十。
    孙九从徐大眼手中接过箭壶,拔了一支在手,飞身上马。双腿在马肚子下轻轻一磕,一人一骑立刻纵了出去。徐、李两个少年见状赶紧策马跟上,才跑出一里多路,赶得正巧,几头失了群的大个黄羊被商贩们追逐着,横冲过来。
    好孙九,搭箭开弓。只听“绷!”地一声清脆的弓弦响,跑在最前方的,个头最大一只公黄羊应声而倒。孙九一手持弓,纵马冲上,马背上微微俯了一下身子,断喝一声喝“起!”。单手将猎物从地上掠了起来,横搭在身前,纵马而回。
    “好!”不但是商贩,连跟过来看热闹的刀客们也喝了一声彩。在疾驰中发箭射中目标已经非常不容易,更难得的是孙九一箭就射穿了黄羊的脖颈,非但立刻夺走那畜生的命,连皮子的完整性都得到了保全。
    “那是自然,九哥当年用命于高大帅麾下,也曾万马军中射落过萧摩诃帅旗。要不是被某些王八蛋贪了军功,九哥至少也能做到校尉!”张三叔撇了撇嘴,得意洋洋地向刀客们吹嘘。[9]
    众刀客甚为惊诧,纷纷围拢来探听当年大帅高颖兵伐南陈的旧事,并打听到底是谁这么有本领,居然能让素有公正严明之称的高颖将军徇私,听凭他强抢孙九的夺旗之功。孙九却不肯多言,只是拔了羊脖颈上的箭还于徐大眼,然后把整头羊丢给张三,命他安排人手将羊肉烤了给众人尝鲜。
    众人见孙九如此沉稳,对他愈加佩服。特别是几个刀客,眼看目的地即将到达,轻狂之态尽现。见识了孙九射艺后,也纷纷收敛自己行为,不再信口乱吹。
    孙九拎着把空弓转回李旭身边,却不松弓弦。指着打在弓臂上的标记向李旭解释,“这是开皇年间为了讨伐南陈,专门打造的骑弓。集中全国的制弓名家,费了数年之力,能达到这种档次的,也不过千余把。这么硬的骑弓,你偏拿它当步弓来射,当然不可能射得准!”
    “请九叔指点!”李旭与徐大眼见了宝贝般,祈求道。
    “拜师需要磕头的!”杜疤瘌拎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黄羊从旁边走过,悻悻地说道。
    孙九也不理他,把弓交还到李旭手中,手把手指点了他一遍握弓的位置,双臂和身体的基本动作,然后说道:“这有何难,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军中有专门的歌诀,每个骑兵都会背。”说罢,将弓又握在自己手上,毫不避讳别人偷听,低声吟唱:“势如迫风,目如流电;满开弓,紧放箭……”[10]
    “就这?”跟过来“偷艺”的几个刀客不相信地叫。走刀头的人讲究藏技,少一个人学会自己的本领,自己在路上的安全性就多上一分。像孙九这般当着众人面随便把歌诀唱出来的行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