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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隋乱:塞下曲(12)
    在密云县扎营的时候,孙九和张三、杜疤瘌等人又起了争执。嚷嚷声持续了小半夜,直到丑时才平息下去。第二天动身时,队伍里就多了四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
    然后商队副头目张三哥就向大伙宣布说,这四个人是为商队雇佣的刀客,负责护送大伙到武列水源头的奚人部落。而大伙需要付出的代价则是,每个人二十个钱,肉好、白钱不限。话音刚落,立刻有人跳了起来,说刀客雇得太贵,春天走这条道时,同样是五、六十人的队伍,每人只要付十六个钱就能雇到能双手使刀的绝顶好手。
    “你们说的那个双刀刘和他的兄弟们折在黑石岭了,这个月初发生的事儿。雇他的六十多个商贩被人抓了二十多人,每人割了一只耳朵当作信物让同伴带回去向他们的家人筹赎金!”一向吝啬的杜疤瘌突然转了性子,颤抖着脸上的疤瘌威胁道。
    大伙闻听此言,脖子后都发了炸。家里如果有赎票的余钱,谁还会做这牛马不如的行商。等待那二十几个同行的命运只有两个,要么被恼羞成怒的土匪撕票。要么运气好一些加入土匪行列,最后死于官府的征剿或一场莫名其妙的火并。大伙谁都没有舍命不舍财的勇气,只好忍痛掏出二十个铜钱,交付给张三哥统一保管。道上的规矩,启程时说价,到地儿时付款。如果路上遇到截匪,因此让商队蒙受了损失,所有损失都要从刀客的报酬里扣除。如果商队没遭受损失,哪怕是刀客全部战死了,商队的头目也得一文不少地把铜钱送到刀客们的家人手里,哪怕是这名刀客的家人住在万里之外。
    过了燕乐,官道就彻底消失了。脚下的道路变成了一条商贩们用脚踩出的小径,羊肠子般粗细,连两骑并行都容不下。周围的山也越发陡峭,巨岩垒垒,几乎就挤在路边上。而路的另一侧则经常变成不可见底的幽谷,绿的,黄的,红的,金的,各色树叶把人们的视线遮挡住,让你无法探究下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只能听见淙淙的水声和山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呜咽。
    山,一座挨着一座,没完没了。人和牲畜都慢慢开始麻木,分不清自己是在上坡还是下坡。说是下坡吧,连青骡子这种强壮的大牲口都得伸直了脖颈,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捱。说是上坡吧,周围的高耸的山峦却告诉你,你的位置在一点点向下降。
    人们都紧张起来,不再说话,甚至蠢笨的沙鸡咯咯叫着从脚边晃动着肥硕屁股跑过,也再没人再有心思去追。孙九、张三、王麻子等老江湖都瞪起了眼睛,粗糙的大手片刻也不肯离开刀柄。而那四个卖命吃饭的刀客,则分成了两拨,三个人走在商队最前,一个骨架最大的人,扛着把门板宽的大刀缀在商队末尾。
    整个队伍中,唯独徐大眼和李旭镇定自若。二人都没出过塞,不知道路上到底有多凶险。只是觉得又刺激,又兴奋。平生走过的所有路,唯独以此最为精彩。兴奋之余,李旭还注意到了山上的树木与家乡的不同。家乡的树,大多生着宽阔的叶子,到了秋天这个时候,就会一点点变黄,然后飞雪般飘落。而山中的树,却是以细细的针叶松树居多,其次便是柏树,只有在山脚下或谷地里才能见到杨、柳、枣和野杏子树,越向山坡的高处,越是松树的天下。所以山的颜色一直在发生着变化,底下的发黄,半山腰处发红,再向上开始发绿,发黑,待黑色浓到无可再浓时,则突然变浅,成了灰蓝色。那是岩石固有的颜色,高到此,已经没有了树,只有巨大的石块,伫立在风中,阅尽古今沧桑。
    “看,长城!”徐大眼突然从后边喊了一嗓子,吓得李旭差点没栽下马背去。侧转头,顺着对方的手指远眺,只见一条土黄色,绵延万里的巨龙,横亘在左侧的山岭上。山,绵延不绝,巨龙,也绵延不断,九万里长风将巨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龙的头颅依旧高傲地扬着,扬在纯净的蓝天之下,群山之颠。
    “那是蒙将军率部众修筑的长城,东临大海,西入祁连,一万多里。从秦汉到现在,已经伫立了一千多年!”徐大眼指点着万里长城,低声赞叹道。在这历史上最壮丽的工程面前,他收起了自己的骄傲,没再说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的豪言壮语。话语里流露出的,全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可他的庙早就断了香火!”李旭感慨道。步校尉、罗将军、卫王、长城修筑者,这一路上,他见到、听到了太多的英雄事迹。每一个,都比书上记述得生动。但英雄们的境遇好像都不太妙。罗将军一面替朝廷戍边,一面还要防着朝廷内部的弹劾。卫王殿下在横扫突厥诸部之后的第二年暴卒,据说是杀人太多遇到了鬼。可据徐大眼介绍,卫王是先皇抚养长大,最疼爱的异母兄弟。先皇在世时,曾经有把帝位传给兄弟之意。而那位修长城的蒙大将军的遭遇似乎更惨,史书上用四个字记载他的人生结局,身死,族灭。
    “有这样万里长城,他哪里还用得着人间香火?”徐大眼望着远处的敌楼,满脸崇拜。如果什么可以叫不世功业的话,眼前的长城算其中之一吧。千余年,草原上部落换了无数个,每一支部落南下前,首先都要面对这道人工屏障。
    “后边的人抓紧,从鲍丘水旁穿越长城,咱们就算出塞了!”孙九的喊声遥遥地从前面传来,打断了兄弟二人的议论。
    商贩们陆续答应着,如一条长蛇般,缓缓加快了移动速度。这样险恶的山路,能早结束一刻就便宜一刻。很多地方险要异常,如果有土匪突然探出头来,大伙只有乖乖举手投降的份儿。
    燕山万里。
    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从牲口背上跳下来,拉着缰绳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现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顶着它的屁股向前挪。
    只一天,李旭脚上离家时刚刚换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脚指头带着血泡,从鞋前端探了出来。脚后跟也开了口,隐隐透着血痕。每迈出一步,脚前脚后就同时传来钻心的痛。肩膀上的茧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层,顶着牲口屁股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知觉。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与风中的尘土胶合成浆,糊在皮肤上,偶尔一动,便散发出可以令苍蝇晕倒的酸臭味。
    徐大眼的境况看起来比他略好,价格不菲的长袍早已被树枝挂成了袈裟,贴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挂得四处是口子,风一吹,便露出里边白皙,但肮脏的皮肤。一双爬山专用快靴,也与李旭脚上的鞋子做了难兄难弟,前面见“蒜瓣”,后边见茄蛋。
    李旭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和王麻子等人没了分别,一样脏,一样憔悴。想想这样的生活还要伴随自己很长时间,他浑身上下就不寒而栗。转念想想父亲这么多年来过得全是这样的日子,却从来没在自己和母亲面前叫过一声苦,内心深处就更体会到了什么叫父爱如山。
    “我一定要赚到钱!”李旭用力推着坐骑的屁股,暗自发誓。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结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父母。
    “天欲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身形,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坐骑前,徐大眼嘟囔着把缰绳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拼命前拉。累成这样,他却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离家前,父亲本来告诉他,徐家可以利用买通官府的办法让他逃避兵役,甚至可以买来流民,冒充他去从军。但是,他拒绝了。或者说,他更想抓住这个机会到外边看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学到的东西与外边的世界连接起来。
    这样,才有机会振兴整个家族。并且在浩瀚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卫王杨爽,如大将军蒙恬,如虎贲中郎将罗艺。
    少年人缓缓向前,向前,双脚迈过万里关山。
    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
    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无边无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荒野横亘在商队面前。几座‘小山孙子’在远处低低的趴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半圆形的蓝天。那天蓝得纯净,蓝得干脆,蓝到一点渣滓都没有。
    蓝天下,微微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浪,映出一层层风的痕迹。高可齐腰的草尖起伏跌宕,里边没有隐藏牛羊,也没有野兽,没有石头,除了草,什么都没有。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南飘荡,无桥、无渡、也看不见帆影,如果不是那顺着风传来的哗哗水声,你根本无法相信其是真实的存在。
    “嗷!”地一声,商队里所有人都发了疯,扔下牲口,不顾一切地向大河跑去。这是濡水,草原上一条宽窄不定的季节河!见了此河,即意味着商队彻底走出了燕山,来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奚部的游牧区域。
    走出了燕山,不仅意味着此行成功在望。还意味着与山贼遭遇的几率减小了一半,大伙可以平平安安地赚一次安稳钱。激动之下,几乎所有年青商贩都冲了出去,不顾高原秋凉,手捧着河水狂饮。饮够了,则将身上已经分不清颜色的衣服扯下来向草尖上一丢,赤着身子走进河中央。
    李旭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变结实了,撮掉半担老泥后,身上的肌肉从皮肤下面一块块紧绷出来。而在行程初始时总被磨破的双肩,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洗尽泥巴和污垢,那些曾经火烧火燎的地方变得光滑、平整,肉垫子般,与别处皮肤迥然相异。这是生活留下的痕迹,此后将和他相伴,直到永远。
    徐大眼也变成了野人,一丝不挂地站在水里,与商贩们同样用河泥和草根来清洁身体。从河上游出来的寒风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肤冻成了淡红色,而他却丝毫感觉不出河水的冷。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男人。
    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孙九带着大伙再度动身。不再被大山的阴影所压抑,商队很快活跃起来。特别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几个,自以为雇佣刀客立了首功,说话的嗓门格外响亮。
    “旭倌哪,旭倌!帮我把马肚带紧一下。行李歪了,向上推推。啧啧,你这小子怎么这么笨,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弄不好!”
    “旭倌,旭倌啊,给杜叔把这件包裹挂到马背上去。三岁邙牛十八汉,你这么大个子,挺头竖脑的,怎么这么笨呢!”
    不知不觉间,李旭再次成了众人的小跟班儿。有了那一晚的经历,他已经彻底认清了这些叔叔伯伯们的“慈祥”。所以答应得不再那么痛快,即便是实在无法推脱了,也尽力做得“笨”一些。不是弄得牲口受惊,就是用力过大,把歪在左侧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过猛,一下子拉断了绑带。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总是被照料的干净利落,从来不会出现走到半路散架的现象。
    众人指使不动他,心里就落了气。有孙九在旁边镇压着,大伙也不敢过分拿他怎样。发了几回牢骚后,决定用其他手段让这小子得到些教训。
    打击一个年青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孤立起来。老江湖们走过的桥比李旭走过的路还多,很快就找到了收拾他的最佳策略。所以,杜疤瘌、王麻子等人快速变成了历史迷,纷纷围绕在徐大眼身边,主动要求他谈古说今。
    年青人都有表现自己的欲望,这一点,徐大眼也不能例外。他虽然自幼被按照智勇双全的标准来培养,双眼经常能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秘密,但总体来说,如今的他心中还没有太深的城府,很快就落入了老江湖们的圈套。
    从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笔从戎,到伏波将军马革裹尸,徐大眼娓娓道来。能来到草原上看看前辈英雄们的足迹,让他胸怀激荡。他本来就知识渊博,口才又佳,被王麻子等老江湖有意无意的帮腔,很快成了商队的核心人物。就连孙九、张三和那几个见多识广的刀客,每逢休息时,都喜欢围到徐大眼身边来,喝上一碗热水,然后听这个博学多闻的后生讲古论今。
    每逢此时,李旭总是坐在人群外围,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老实说,他曾经忌妒过徐大眼,但现在,他看向徐大眼的目光却非常平和。经过那天跟徐大眼小酌,李旭领悟道,是自己和徐大眼的出身不同,决定了现在彼此之间的差距。在自己还沿着家乡门前的小河沟与伙伴们互相甩泥巴的时候,徐大眼已经开始在教习的指导下,分析总结《吕氏春秋》的精义。当自己跟伙伴们背着草筐追兔子的时候,徐大眼练习的是马槊、骑弓。自己刚刚开始识字启蒙,徐大眼已经背完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黄石公三略》和《司马法》[4]。自己曾经的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当一名县里的户槽。而徐大眼,却从生下来就背负起了让徐氏家族崛起的重担。
    这种差距在短时间内无法逾越,同样是逃避兵役,自己是为了避免当一名死在半路的小杂兵。而徐大眼是为了给他一身的本事找到合适的价钱和出售时机。两军交战,徐大眼可以凭良家子弟的身份纵马舞槊,陪伴着主帅冲锋陷阵。而自己,想攒钱买一把合格的马槊,至少要在这条商路上跑上三年!
    但这些差距不是天堑,完全可以凭个人努力来慢慢弥补,九叔说得好,莫欺少年穷。自己还不到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去学习。实际上,与徐大眼一路同行,自己已经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县学里那个,除了书本外什么都不懂,同龄少年中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对手的李旭。
    想起在易县城时那个自己,李旭发现自己的确不虚此行。无论这一趟生意最后赚不赚钱,自己都看到了许多先前没机会看到的东西,领悟到了许多先前不可能领悟的人生道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