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第一宠婚:天价萌妻太难追 > 第111章 开始新的生活
    早醒来,两个人依旧躺在玫瑰瓣的床,而安小夕的手,还搭在他的后背,保持着那个抚摸的姿势。 (閱讀最新章節首发)

    他挑眉,轻轻一笑,道“原来你趁着我睡着,占我便宜。”

    安小夕微微一愣神,随意把手抽回来,要穿衣洗漱。

    看到他的脸,她的心里一阵悲伤。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她真的要抛弃吗?

    再想到昨晚那个女人丑恶的嘴脸,安小夕轻轻的笑了。她有什么资格赖在他的身边,还是趁早离开的好。

    “你怎么穿着浴袍?”他皱眉,记得昨晚他明明把她脱光光,搂着她睡着了。

    “啊?”安小夕一愣,赶忙说道“我,我那个什么。”

    “哦对了。昨晚你睡着后,我身都是汗,不舒服,去洗了个澡,才睡觉。”安小夕扯谎。

    她不能告诉他,有个女人和她谈话了。

    她更不能告诉他,她已经打算退出他的生活,准备离开了。

    她的笑容有些假,假到她自己都觉得半边脸的肌肉在抽动。

    她赶忙转过脸,不让他看到自己那不受控制的表情。她害怕下一秒,自己会哭出来。

    “那现在呢?要洗澡吗?”白浩郴伸了个懒腰,又顺势把她搂进自己的怀里。

    她微微低头,闻到了他身好闻的薰衣草的味道。

    安小夕把头使劲埋进他的怀里,不让他看见自己难过的表情。

    她咬着牙,把泪水憋回去。

    “你去洗澡吧,我去准备早饭。”安小夕推开他,迅速穿衣服。

    白浩郴见她这般躲着自己,强求也是没意思,才拿起浴巾,走进了浴室。

    安小夕光着脚丫,在浴室门口听见他开始洗澡的声音,才蹑手蹑脚的跑回来。

    身份证,钱包,手机,准考证……

    内衣,袜子,外套……

    统统塞进一个不大不小的背包里,最后安小夕忍不住,把他衬衫的第三粒纽扣揪下来,握在了手心里。

    有人说,得到男人衬衫的第三粒纽扣,做成项链,戴在身,能让那个男人爱你。

    因为那粒纽扣,是最靠近心脏的位置。

    安小夕不再奢求他能爱她,她只希望自己能有个念想。

    纽扣静静的握在她的手心里,是时候该出发了吧。

    安小夕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打开包包,把那张金卡放在了桌子,留下了一张便条。

    浴室里好像还没有什么动静,他应该还在洗澡吧。

    安小夕想着,逃也似的飞奔出门。

    出了别墅,拦住一辆出租车,她了车。

    “小姑娘,去哪里?”司机大叔问。

    安小夕犯了难,她要去哪里?

    学校?不行,白浩郴知道自己离开后,一定回去学校找自己的。

    夏晶家?更不行了,她一定会劝自己回去的,再说了,白浩郴也会找夏晶的。

    既然是要离开,那一刀两断,藕断丝连可不是她的风格。

    没准过一段时间,他有新的女人了,那样能把自己忘到九霄云外了,她也自由了。

    “想好了没有,去哪里?”司机大叔有点纳闷,这个小姑娘还真是的,了车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去路西街。”安小夕想了想,终于报出了个地方。

    “啊?那可远着呢。”司机大叔抱怨一声,不过马踩油门,出发。

    路西街距离这里隔了两个区,典型的穿越五环的感觉。不过这一圈跑下来,司机师傅也能挣不少钱呢。

    昨晚根本没有睡好的安小夕,在颠颠簸簸的车竟然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白浩郴和那个漂亮女人结婚了,她们生了个孩子,可是那个孩子竟然十分像自己,小孩儿还抱着自己不撒手。

    真是荒唐!安小夕明明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可是醒不过来。

    “醒醒,小姑娘,到了。”司机大叔推了推安小夕,终于把她叫醒了。

    小夕连忙说着抱歉,付钱下车。

    这条街还算繁华,刚才她是为了离白浩郴的家远一点,故意报的这个地方,没想到来了之后,感觉还不错。

    她很随意的逛着,在路边的小饭馆里解决了早餐。

    没有白浩郴准备的那么丰盛,也没有甘醇可口的红酒。简简单单的豆浆油条,却让她唇齿留香。

    好久没有吃到这样舒服的早餐了,安小夕微微一笑,觉得现在十分满足。

    接下来,她要做的,是找一份工作。

    既然离开了他,也把他的金卡还回去了,那么自己要找到一份工作,最起码要能养活自己。

    溜达了半天,最后安小夕决定在一家酒吧留下来。

    这家酒吧叫“执念”,里面装饰很简单,却经常是爆满。

    正因为如此,人手短缺,安小夕进去后,正好做个酒水推销员。

    每个月有基本工资,推销出去酒水有提成,能者多劳,多劳多得。

    这么好的工作,安小夕当然求之不得了。

    安小夕在意的,倒不是什么酬劳。只要管吃管住,她很知足了。

    她更加在意的,是这家酒吧的驻场十分有意思。

    她可以在这里听到各种各样的歌曲,锻炼自己的基本功,也为自己的演艺事业打下基础。

    每天的生活很简单,挣钱不多,却也足够她,工作有点累,却让她觉得充实。

    或许,这才是她应该有的生活。

    安小夕在台下,听着那个大牌驻场在唱自己那首红的不行的《执手天涯》。

    熟悉的旋律在整个酒吧回荡,台下的客人纷纷叫好。

    安小夕分不清,他们到底是喜欢这首歌,还是喜欢唱这首歌的人。

    不过至少证明,她这首歌是很成功的。

    安小夕微笑着,坐在椅子,闭眼仔细的聆听。

    她修长的脖颈间,垂着一条银色项链,而项链的最下端,是那颗银质的纽扣。

    她终究还是把他的纽扣做成了项链,戴在身。

    让他的心脏离自己的心脏最近,也算是想念他的一种方式吧。

    “小夕,这边来客人了,你招待一下!”阿伟对安小夕招呼着。

    小夕连忙回过神来,利索的跑到门口去接应。

    阿伟酒吧里做推销酒水的小妹,见安小夕刚刚来酒吧工作,便对她十分照顾,刚开始的时候,小夕根本不会推销酒水,还是她一点一点教小夕做的。

    现在,两个人已经成了较要好的朋友,在酒吧里工作,多少还能照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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