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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7章 俗气
    现在沈艳居然找上门来,扭扭捏捏的跟儿子拉扯,这让她对两家的亲事,更反感了,也怕儿子脸皮薄,万一再给说动了,那就可就不少了。
    所以老太太同意了,不情不愿的坐上板车,沈清跟沈艳也坐在车上,罗琴在前面赶车,钱公子跟着走。
    刚出了村子,钱母就一脸心疼的望着儿子。
    “儿啊!累不?要是累了,就停下来歇歇脚。”
    “娘,我不累,这点路哪能累着。”
    “瞎说,你整天在家坐着读书,连家门都不出,路更是没走过几步,怎会不累。”
    “娘,我真不累。”钱书衡不想让姑娘们觉得他柔弱的连女子都不如,所以一直强调自己有力气,自己很厉害。
    可事实却是,他快跟不上驴子的速度了。
    沈清看不下去,黑着脸叫罗琴把车停下,将沈艳下来。
    “你去坐车!”她烦躁的一抬手,示意钱书衡上车。
    “不不,不用,我可以自己走,反正也不远了。”钱书衡羞臊的满脸通红。
    沈清皮笑肉不笑,“别,您还是坐车吧,否则等您走到镇上,怕是要天黑了。”
    “对不住。”钱书衡羞窘的低下头。
    沈艳连忙为他开脱,“钱大哥是读书之人,体力不足也是正常的。”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却想着,钱家条件艰苦,钱书衡怕是没吃过啥好的,读书熬夜伤人,身子弱没啥奇怪。等她嫁过来,一定好生给他进补,绝不让他冻着饿着。
    钱母老大不高兴了,瞪着沈清的眼神仿佛看仇人似的,“你这丫头嘴巴倒是厉害,我儿将来是要考状元的,以为跟你们村里的野小子一样呢,整日的疯跑疯闹,他们倒是身板好,可惜大字不识一个,粗夫莽汉,上不得台面!”
    沈艳眼神凉凉的瞥了眼钱母,很想说点什么,但沈艳一直扯她袖子,暗示她忍忍。
    算了,看在沈艳的面上,忍就忍了吧!
    “您老说的对,野小子哪能跟准状元郎比,钱公子您可得坐稳了,罗琴,你赶车也稳着点,别颠着咱们状元郎。”她啥也没说,甚至还笑眯眯呢!瞧她态度多好。
    钱母又不傻,怎会听不出她的言外之意,但此刻坐在人家的车上,她也不能跳下车,只好忍了,反正待会还得谈婚嫁之事。
    钱书衡是一点都没听出来,“多谢沈姑娘关心,其实我还好,先生也说要多出来走走,若是身体倒了,读再多的书也无用。”
    他现在看沈清有点顺眼了,小姑娘个子高挑,模样比沈艳还要标致。
    况且她看自己的眼神,还有总是找自己说话,难不成也看中他了?
    钱书衡一边搁心里丫丫,一边打着算盘。
    娘说了,贫妻只要一个就够了,多了无用,做妾到是无防。
    想到自己身边若是能有这两朵姐妹,该是何等的叫人艳羡,钱书衡激动的脸都红了。
    沈清看他一眼,心中纳闷,这厮该不会在做白日梦吧?
    罗琴将驴车停到福来酒楼,现在该叫洪福酒楼了,冯成成找人另起的名字,嫌之前的太老土。
    酒楼的门脸也略微装修过了,这会正有一个衣着干净,面容清秀的伙计,站在门口迎客。
    见到沈清,小伙计立马堆起十二分的笑容,飞快的跑上前,“二姑娘来啦!有日子没见您了,一向可好?快里面请,我们掌柜正在里头盘账呢!要是知道您来了,一准高兴的合不拢嘴。”
    沈清被他一番连珠盘似的讨巧话,逗的不禁笑了,“你是新来的?”以前迎客的可不是这个。
    小伙计立马给她鞠躬,“小人是刚招来的跑堂,您叫我福子就成。”
    “你又没见过我,咋就知道我是谁?”沈清觉得有趣,看来冯成成招了另一个他。
    福子笑着道:“我们掌柜的说了,沈二姑娘美若天仙,飒爽利落,且衣着与众不同,小的一看见您,就知道你肯定就是二姑娘,绝对错不了。”
    沈清摸摸口袋,感叹道:“可惜今儿没带碎银子,要不然非得赏你几个,是个好苗子。”
    冯成成听见声儿,也来了门口,边下台阶,边道:“这小子自打知道我是跑堂起家,受了你的恩惠,才盘下这家店,就成天在门口守着,他心大着呢!”
    福子连忙挠挠头,“小的不敢有妄想,小的就想好好跑堂。”
    冯成成笑骂:“还不赶紧把客人扶下来,再叫人把驴子拉到后面,喂些好料。”
    “是是,小的疏忽了。”福子连忙就是去给板车上的人赔不是。
    也不知换了环境,还是面对的人不同,钱家母子在面对福子时,气场立马不同了。
    钱书衡脊背挺的笔直,淡淡摆了摆手,自己跳下车,又轻轻福了下衣摆,然后一手背到身后,一手搁在身前,默念酒楼的名字。
    “洪福酒楼,取自洪福齐天吗?略显俗气。”
    冯成成站在一边,嘴角抽了抽,但还是赔着笑,“小的没念过书,大字不识一个,公子学识渊博,小的钦佩,公子里面请。”
    沈艳刚把钱母搀下来,“婶子小心脚下,慢些走。”
    钱母眼色淡淡的拍了拍她的手,“多谢姑娘,我自己可以,你这小伙计,还愣在那干嘛,还不过扶着我。”
    “是小的愚笨,小的扶着老夫人。”福子脸上笑容更大了,殷勤的扶住钱母,跟宫里没根奴才似的。
    “嗯!”钱母满意的点点头,这会居然不会杵拐棍,后背也不佝偻,奇迹的精神了。
    罗琴冷着脸,赶着驴子去了后院。
    沈清拉了下沈艳,让她慢了两步。
    “你拉我做啥?”沈艳急着进去服侍,现在可是她表现的好机会。
    今儿见了钱书衡,让她对这门亲事,势在必得。
    潜力股三个字,她听沈清说过,既然要下注,就得在此时,若是等到日后钱书衡中了举,或是中了状元,只怕连瞧都不会再瞧她一眼。
    沈清对她的舔狗样很鄙夷,为了以防自己日后真被她拖累,这个麻烦确实应该早点解决。
    还是给沈艳找个性情很厚,老实巴交的夫婿,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才能一劳永逸。
    也别说她自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