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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1章 到了明天,我们一起惊艳所有人
    《开到荼靡》的节奏略快,连贯的歌词间隔很短,对歌手的气息要求很高。
    钟苓子起初在唱的时候还会跟不上拍子,有些乱。
    但是慢慢的,随着她对歌词越来越熟悉,节奏就没什么问题了。
    尽管如此,排练的过程依然不太顺利,钟苓子很难找准自己的“台风”。
    以往在酒吧里驻唱的时候,给公孙瑾的那种感觉就很好。
    很恣肆,很洒脱,俨然一副姑奶奶我天下第一的样子,挺嚣张的一小妞。
    但是现在,她有些怯场了,像是失去了以前的那种自信。
    这首歌的气势,她略微驾驭不来。
    就算勉强唱上去,也感觉少了点味道。
    “停!”
    张雅娜叫停之后,钟苓子和乐器手们也停了下来。
    “先休息一会儿,调整下状态吧。”
    张雅娜揉了揉眉心,也有些苦恼。
    “呼~”
    钟苓子坐在沙发上,捂着脸,揉着自己的头发,神情沮丧。
    “放轻松。”
    公孙瑾从冰箱里拿了一盒冰淇淋走过来,在她身旁坐下。
    “说了,不能吃甜的。”
    钟苓子略感焦虑。
    “嗯?我没说给你吃啊。”
    公孙瑾看着她,一脸无辜。
    “我只是自己想吃冰淇淋了。”
    他说着,舀了一勺冰淇淋喂到嘴里,很是惬意。
    “你别馋我了!”
    “你在这儿吃,我看着也会分泌唾液。到时候歌又唱不好。”
    钟苓子嘟着嘴,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别那么紧张,我感觉伱现在唱歌没以前那么自然了,声音放不开。也没以前有气势。”
    公孙瑾淡淡地道。
    “什么气势?”
    钟苓子不解。
    “该怎么和你说呢?反正,就是你以前在酒吧做驻唱的时候。不管台下的人如何,你都是唱着自己的歌,谁都不理。”
    “就是那种,“我唱歌,你们爱听不听”的气势。”
    “你没把周围的人当回事,唱歌反而很自然,声音也放得更开。”
    “现在在录音棚里,你喉咙感觉绷得很紧。”
    公孙瑾解释道。
    “今时不同往日嘛。我以前唱歌就是为了挣钱。也不在乎他们听不听。怎么喜欢就怎么唱。”
    “随便我怎么表演都行,也没那么多……”
    钟苓子说着,有些困惑。
    “包袱。”
    公孙瑾跟着接过。
    “对的,就是包袱。”
    钟苓子连连点头。
    “我以前无牵无挂,孑然一身。唱一天只考虑二百块钱,拿到手就走。就没什么顾忌,唱歌很随性。”
    “现在不一样了啊。我是白金的签约歌手,还是老师的学生。唱不好,影响公司的形象,丢老师的脸,让粉丝们失望。”
    “而且我拿了公司这么好的资源,拿了你这么好的歌。”
    “我如果表现不好,就辜负了大家。”
    “以前我可以有很多唱不好的理由,但现在我有无数个一定要唱好的理由。”
    “压力当然不一样了。”
    钟苓子托着腮,长长舒了一口气。
    “而且你知道的,那些网络喷子和键盘侠老逮着我喷。我到时候要是没唱好,还不得被人喷死啊?”
    她耷拉着脑袋,有些委屈。
    休息了一会儿,钟苓子继续开始排练。
    一直排练到傍晚,效果也不尽人意。
    和公孙瑾一起出门的时候,钟苓子心事重重,就很不开心。
    眼睛里一点生气也没有,像是忘了上发条,坏掉的人偶。
    “喂,我们打了赌的,你还没有兑现承诺。狗叫三声!快点!”
    公孙瑾走在她身旁,面无表情地说道。
    钟苓子闻言,眼里又有了些生气。
    她侧目看向公孙瑾,睁着无辜的大眼睛,一脸天真。
    “什么打赌?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完全听不懂。”
    “玩不起是吧?愿赌不服输的人,和狗子没有区别。”
    公孙瑾一脸鄙夷,指了指在不远处吃着烤肠的一只柴犬。
    柴犬憨憨地抬起头,看着他,总感觉这个人在侮辱自己。
    “随便你吧,反正我叫不叫,现在你都说我是狗了。”
    “那还不如不叫。”
    钟苓子笑嘻嘻地,一脸得意。
    晚间的长街很是热闹,尤其是学校附近。
    一到晚上,大半个街区都是出来摆摊的小吃摊。
    堵在路上很是拥挤,车都开不过去。
    油炸的臭豆腐和丸子,还有烤肉和铁板鱿鱼,孜然和胡椒气味隔着老远就能闻到。
    年轻姑娘牵着精力旺盛到处撒欢的狗,被狗带着遛。
    穿着校服的学生们乌泱泱地聚在小吃摊前,眼巴巴地看着摊主烤着羊肉串。
    接女儿回家的爸爸背着粉色的小书包,小姑娘看到了老头单车后面挂着的葫芦,就拉爸爸的胳膊,指一指葫芦。
    “你蛀牙呢,不能吃。”
    “呜呜呜~”
    小姑娘抱着爸爸胳膊一阵撒娇,爸爸无奈,买了两串。
    回家的路上,父女两人一人一串。
    小姑娘笑得很是开心,爸爸则叮嘱着不要告诉妈妈。
    钟苓子跑去买了两根淀粉肠,分了公孙瑾一根。
    切了刀,表面被油炸过一次,皮很焦,再加上孜然和胡椒。
    钟苓子挺喜欢的,吃了一根还意犹未尽。
    “别老是吃垃圾食品了。”公孙瑾说。
    “你刚刚不是吃得很香吗?”
    钟苓子歪着头看着他,有些不解。
    “垃圾食品也是食物,我只是不想浪费食物而已。”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他是不会承认的,那垃圾食品其实还挺好吃。
    “人这一辈子就这么几十年,该吃吃,该喝喝。及时行乐,想那么多干嘛?”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钟苓子不以为意,又拍过去买了油炸豆腐。
    “师傅,多加辣!”
    公孙瑾走在人群里,看着那女孩市井的一面,依然是觉得她可爱的。
    “这个豆腐很好吃,要不要尝尝?”
    钟苓子吃了一块,辣得直哆嗦,用牙签插了一块豆腐递到了公孙瑾嘴边。
    “啊~”
    见公孙瑾没有反应,她又凑了过来。
    公孙瑾左右看了看,发现没人关注自己,于是张嘴吃下。
    豆腐表面被煎焦的那层皮咬破之后,里面的嫩豆腐就像滚烫的奶油一样,烫得舌头打结。
    见公孙瑾烫得直往外呵气,钟苓子又咯咯直笑。
    她不太爱逛奢侈品店,也不怎么喜欢口红包包,出来逛街就是一路吃吃吃。
    和经常逛衣服和包包店铺的女孩子相比,公孙瑾觉得,吃黄焖鸡能吃三大碗米饭的女孩子更可爱。
    钟苓子就属于后者。
    城市霓虹灯璀璨又绚丽,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耀耀矗立在远方。
    这些拔地而起的高楼,是这个城市发展的缩影,星城这样的城市,又是当今社会发展的缩影。
    穿着廉价西装,骑着电动车载人看房的房产中介,忙得饭也顾不上吃,生怕被人抢单。
    骑着电驴的外卖小哥停在红绿灯路口,因为超时,正在给顾客打电话道歉,请求不要给差评,一个差评要扣几百块。
    摆夜摊买抄手的小摊上坐满了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上班族,锅炉揭开的一刻,冒起升腾的雾气。
    很小的一个,喂到嘴里要打好几个滚才能堪堪咽下肚,跟吞煤炭似的。
    街头里卖唱的年轻人弹着吉他,悠悠地唱着一首叫《鹿港小镇》的老歌。
    “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听到这首在前世也存在的歌,公孙瑾倒是有些亲切。
    流浪歌手唱得很卖力,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已经不爱听这样的歌了。
    底层忙碌生活的人群,被淹没在浮华的灯影里,无暇他顾。
    见公孙瑾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流浪歌手,钟苓子也停了下来,跟在他身边慢慢听了起来。
    一首歌唱完,流浪歌手又开始拨动和弦,唱起了《千千阕歌》。
    钟苓子和公孙瑾相视一笑。
    来去匆匆的人们也停下了脚步,慢慢聚集在那里。
    甚至还有很多人跟着一起合唱。
    公孙瑾和钟苓子也跟在人群里唱着,一边唱,一边微笑。
    歌手看到了人群里的两人,眼前顿时一亮,唱得更加用心了。
    慢慢的,人群里也有人发现了他和钟苓子,渐渐骚动起来。
    等流浪歌手唱完了歌,公孙瑾带着钟苓子走了过去。
    “可以借吉他用一下吗?”
    “可以。”
    流浪歌手欣然应允,笑容爽朗地递过去吉他。
    公孙瑾接过吉他,看了看麦克风,又侧目看向钟苓子。
    钟苓子立刻会意,站在了麦克风后面。
    公孙瑾拨动吉他,给她做起伴奏。
    围观的人群响起阵阵欢呼声和尖叫。
    聚集过来的观众围了一圈又一圈,将附近的街道围得水泄不通。
    “是不是又回到了之前,我们一起在酒吧里驻唱的感觉?”
    公孙瑾侧目问道。
    “嗯!”
    钟苓子笑着点了点头,长长舒了一口气。
    说来也是奇怪,压在她肩膀上的包袱,这时就好像消失了一般。
    两人唱了《千千阕歌》,唱了《喜欢你》。
    钟苓子又单独唱了《约定》,公孙瑾唱了《月亮惹的祸》。
    听众们齐声跟着合唱,声势浩大,场面好似露天演唱会一般。
    最后,就是钟苓子常在酒吧里唱的摇滚乐。
    有抒情的轻摇滚,还有很燥的重金属。
    紧绷的嗓子彻底打开,她没有压抑自己的嗓子,越唱越觉得自信。
    歌迷们打开手机的摄像头灯光,摆臂挥动起来,一眼望去仿佛浩瀚的星海。
    钟苓子越唱越觉得放松,声音渐渐放开,心无禁忌,酣畅淋漓。
    歌迷们愈发高涨的喝彩声中,她感到越来越亢奋,好像怎么也不会累。
    这时候就算给她一个喇叭,她也会很狂野地即兴演唱。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
    “很感谢大家喜欢,但是我们该离开了。”
    见街道拥堵得厉害,公孙瑾担心会影响附近的公共秩序,就将吉他还给了流浪歌手。
    他和钟苓子离开的时候,热情的歌迷们还紧紧追在后面不放。
    两人跑了好久这才甩开跟拍的粉丝。
    “呼~真累啊。”
    钟苓子扶着膝盖,累得气喘吁吁。
    “就是你刚刚唱歌的那个气势,保持那样。”
    “用那样的状态去唱《开到荼靡》,知道吗?”
    公孙瑾笑着道。
    “嗯,我想我大概知道是什么感觉了。”
    “就是老娘天下第一呗,你们爱听不听,是这样吧?”
    钟苓子眨了眨眼,笑吟吟地道。
    “对的,就是要有这种不羁又孤傲的气势。”
    公孙瑾微微颔首,很是欣慰。
    回到录音棚,她调整好状态,当着公孙瑾的面,完整地将《开到荼靡》演绎了一遍。
    这下终于找到了感觉,有王菲的味道了。
    “虽然还有些小瑕疵,但整体已经没问题,再多练几遍就好了。”
    公孙瑾鼓励道。
    “只是这样可不够,还得继续加油呢。”
    钟苓子拿着扩音器,又重复练了好几遍。
    等笙声不息的预告片即将放送,她这才停下来,跟着公孙瑾一起在沙发上坐下。
    “给我!我也要吃!”
    见公孙瑾抱着一大桶冰淇淋,钟苓子一把从他手中夺过,美美地舀了几大勺喂到嘴里,一脸满足。
    “哼,之前看着你吃冰淇淋,真是馋死我了。”
    她吃着,嘴边还残留着白色的奶油。
    “你是真能吃。”
    公孙瑾只是轻轻笑着,拿纸巾帮她擦了擦嘴角。
    去小吃街的时候,这姑娘就一路没停过嘴。
    到了晚上八点,预告片正式开播。
    无数关注着这个节目的观众,都守在了电视前。
    镜头开始的第一幕,就是公孙瑾嚼着牛奶的样子,腮帮子时不时鼓起。
    “小瑾好可爱。”
    “我高冷的小瑾呢?”
    “总感觉他吃的特好吃。”
    当摄像人员问到他吃的什么的时候,公孙瑾看着镜头,很是诚实地从口袋里摸出来一颗大白兔奶。
    “哈哈哈,大白兔奶赶紧打钱!”
    “这波是广告吧?这波一定是广告!”
    “大白兔奶真的好次鸭!”
    随后,当摄像头拍摄到钟苓子的时候,观众们发现她总是往公孙瑾背后躲,小手抓着公孙瑾的胳膊。
    “她有点害羞,第一次录制节目不习惯,敬请见谅。”
    公孙瑾对着镜头,温柔地笑了笑。
    “哈哈哈,苓子这么害羞的吗?”
    “啊啊,我好磕这对啊!”
    “小瑾说自己是苓子的监护人唉。他好宠她!”
    “这个笑,我心都要化了。锁死瑾苓!”
    预告片播放时,两人也能在网上看到成片的弹幕。
    钟苓子凑在公孙瑾身旁,不禁有些脸红。
    往后还有进了休息室,和各个歌手互相打招呼的片段。
    公孙瑾很受欢迎,和大家相谈甚欢。
    钟苓子就显得有些尴尬,尽管摄影师剪掉了一些她说话时冷场的镜头,但看起来还是和大家格格不入。
    “我感觉她好不合群啊。”
    “果然是走后门进来的。”
    “她上这个节目真不合适。”
    “是啊,我还以为参加比赛的是公孙瑾呢。”
    不止是观众,连屏幕前的钟苓子自己也觉得很尴尬,吃冰淇淋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没事的,到了明天。”
    公孙瑾轻轻拍了拍她的头,安慰道。
    “我们一起惊艳所有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