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汉末雄风 > 第八十四章 汉亡于何处,势猛如破竹上
    赵旻再次举杯敬酒,仿佛曹操此刻正端坐于其人对面。
    “曹公雄才大略,胜于袁本初,奈何造化弄人,公壮志未酬。今旻秉公遗志,誓要终结乱世,还天下以太平,还黎庶以清明。请公满饮!”
    言罢,其人小心翼翼将冢前美酒泼洒于地,复又倒上1杯,自己方才仰首1饮而尽。
    “公制豪族、扶黎庶、平定中原、重振朝廷。短短5年间,中原无兵戈,百姓各归所。公何其壮哉!”
    赵旻将曹操生前功绩娓娓道来,1旁的曹彰、曹植2人默默听着,眼泪奔涌不止。
    赵旻喃喃自语间,1壶中山冬酿便喝得涓滴不剩。
    “今日与公畅饮,旻心甚快!曹公英灵且息,待旻来日荡平天下,再与公1醉方休!”
    赵旻再次3叩首后,长身而起,扶着俩流泪兀自不休的爱徒,向冢旁草庐行去。
    草庐内,曹氏两兄弟及夏侯惇3人5只眼,已默默旁观赵旻良久。
    赵旻将俩爱徒放到炭炉旁,让他们烤火驱寒,自己则坐到门口,为他们挡住寒风。
    其人抱拳正色道:“元让将军,旻此番出征9江,乃奉天子之令讨伐不臣。若妙才将军执迷不悟,尚请元让将军恕旻不敬之罪。”
    夏侯惇抱拳叹道:“卫将军请便,如有可能,请勿伤妙才性命。刘元颖乃孟德兄亲眷,其人既相求,某等不可不相助也。”
    夏侯渊是夏侯惇族弟。值此乱世,刀剑无眼,谁又敢说,夏侯渊1定能保住性命?
    何况赵旻与曹操之间,并无深仇大恨,2者只是立场不同被迫为敌而已。
    赵旻遣大军护送曹氏、夏侯氏千余口人安然返乡,这份人情,两家人铭记于心。
    曹洪抱拳道:“卫将军,江东孙氏野心勃勃,恐非善类,卫将军与孙氏结盟,须当心将来反受其害也。”
    曹洪此言绝非挑拨离间,而是事实。
    他们3人见赵旻方才满脸哀戚,眼中泪光闪烁,便已知赵旻确是诚心向曹操谢罪、拜祭。
    曹操虽是赴义自尽,但究其根本,赵旻无论如何也难逃干系。
    因为将曹**到穷途末路之人,正是赵旻。
    当然,赵旻也是出于自保,他若不如此做,袁绍很有可能会输。
    这是乱世之错,非赵旻1人之错。
    赵旻和孙策…将来亦然。
    有感于此,曹洪才忍不住口出忠言。
    赵旻起身深深1揖。
    “子廉将军忠言,旻铭记于心。”
    见俩爱徒火烤得差不多,赵旻站起身,向曹氏、夏侯氏3人深深1揖。
    “旻尚需赶路,诸位珍重,后会有期!”
    3人起身抱拳还礼。
    “卫将军珍重!阿彰阿植2人,有劳卫将军照拂,请!”
    “请!”
    曹植突然开口:“先生尚未解植之惑!”
    赵旻拍了下脑门,他确实忘了。
    见夏侯惇3人诧异,赵旻抱拳道:“前者,阿彰阿植2人问我,豪族吞并土地之事,我曾答应其2人,拜祭曹公时为2人解惑。”
    3人来了兴致。
    “某等亦愿闻其详!卫将军请坐!”
    赵旻无奈,只好坐下开课。
    “此事,尚需自光武帝立国之时说起。彼时,光武帝欲丈量田亩…”
    土地兼并之事,确实是刘秀的锅。
    刘秀称帝建东汉后,便下令全国丈量土地。然则…此事根本执行不下去。
    因为东汉立国靠的是豪族,而众所周知,豪族,也就是大地主们垄断了生产资料。
    在他们看来,刘秀此举,无异于过河拆桥。
    最终,丈量土地之事被迫虎头蛇尾。
    从此,大部分缺乏受教育机会的底层群众,因为生存艰难,被迫沦为权势者的奴客。
    在马太效应(也叫28法则)的作用下,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最终大量的失地农民与破产手工业者,便顺理成章地沦为富室强宗的附庸。
    “丁税”制度,也为奴客的诞生提供了肥沃土壤。
    丁税即人头税,即无论个人财富多寡,都必须按人头缴纳赋税。
    在丁税之外,百姓还要承担沉重的徭役;
    而富户不仅有着多样的避役手段,甚至可以通过个人权势,庇荫田庄内的奴客,使之不服徭役。
    因此,自耕农们略1盘算,便知种地不如做奴客。
    于是他们主动卖地,托庇于地方豪强。
    如此1来,权势不如大地主的小地主们,也要被迫分摊大地主们的各种税,这些小地主们,渐渐破产,也沦为大地主们的附庸。
    这样的直接后果,便是各地豪强瞒报人口、田亩,导致东汉朝廷税收越来越少。
    而朝廷税收少,便不得不加重税率…
    显而易见,这是1个矛盾越积越深的死循环。
    如此矛盾,在积累1百余年后,终于在汉灵帝之时全面爆发。
    反正老子已活不下去,索性反特么的!
    于是有了黄巾起义、区星之乱、泰山之乱…等等大大小小起义。
    然而,因朝廷财政危机,无钱征召军队,这便有了地方豪强以部曲平叛乱之举,乱世便因此开启。
    不言而喻,豪强的部曲,正是原本是自耕农、甚至小地主的奴客。
    所以,究其根本,东汉之亡,亡于那扯犊子的税制。
    赵旻的论述,来源于唐长孺唐老,在这时代的土著看来,此论述可谓1针见血。
    是以,非止俩孩子,便连3个猛将,都有豁然开朗之感。
    赵旻长叹1声,长身而起,向曹操大冢方向深深1揖。
    “曹公已认清此点,并已着手改革,然则…惜哉!痛哉!”
    曹操虽残暴猜忌,但不可否认,其人对此乱世,可谓竭心尽力,其人之功绩不容磨灭!
    曹操绝对无愧于“英雄”2字。
    3猛将神色黯然,俩孩子干脆再次嚎啕大哭起来。
    赵旻叹了口气,揉了揉俩孩子小脑袋,柔声道。
    “阿彰,阿植,你2人须秉承曹公遗志,奋力终结此乱世,不可做此儿女态。”
    夏侯惇等3人也劝勉道:“阿彰,阿植,令尊并未远离,令尊对你2人寄予厚望,你2人万不可辜负令尊期望。”
    赵旻1手1个,拽起2子。
    “阿彰阿植勿要再哭,你2人尚未束发,未来人生路途漫长,不可于此地驻足!随我来!”
    与3人道别后,赵旻牵着俩仍哭唧唧的爱徒小手,向曹家大院行去。
    1大两小的3人背影,渐行渐远。
    曹洪长叹1声。
    “元让兄,子和,某以为,应速向妙才修书1封。”
    夏侯惇独眼眯了起来,默默注视着远方,1言不发。
    曹纯下意识地看了1眼曹操大冢,低声道:“2位兄长,纯竟认为,大兄之败理所应当。”
    夏侯惇和曹洪同时看向曹纯,张口欲言,片刻后,却均发出1声长叹。
    曹洪取出笔墨和简册,伏案疾书起来。
    曹家大院内。
    卞夫人正与曹仁秘议。
    曹仁蹙眉道:“嫂嫂,此事恐于理、于礼皆不合也。况且卫将军决不会应允。”
    卞夫人此刻冷静下来,叹道:“子孝言之有理,妾1时冲动。”
    曹仁松了口气:“嫂嫂,卫将军喜爱阿彰阿植2人,此便足矣,某等万不可节外生枝。”
    卞夫人颔首:“此事就此作罢,子孝万不可再提。妾这便为刘元颖修书1封,子孝当恳请卫将军留其人性命。”
    曹仁抱拳:“嫂嫂放心。”
    卞夫人俏脸上现出戚容。
    “子孝,妾实未料到,曹氏竟会落入而今窘境。”
    曹仁苦笑:“嫂嫂,而今至少比十年前强百倍。”
    十年前…往事不堪回首…
    卞夫人俏脸上神色极复杂。
    显然,她也回忆起十年前那惨淡无比的人生。
    【作者题外话】:土地兼并之事,正文中已做论述,所以,这1章咱们大略聊1聊曹操的出身情况。
    在此之前,云某先引用陈寿先生之赞语作为开篇。
    云某当然不是袁绍粉,更非曹孙刘粉,云某是咱们华夏神州铁杆粉。
    所以,云某或许会有诸多冒犯西方大老爷之处,西方大老爷的粉丝们勿怪。
    先借陈寿先生之言夸夸曹老板。
    太祖运筹演谋,鞭挞宇内,揽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
    申指《申子》作者、战国时韩国名相申不害,商是商君卫鞅,韩是韩信,白是白起。
    简而言之,曹魏太祖武皇帝,也就是曹老板文韬武略,是个6边形战士。
    此言非虚。
    虽然陈寿先生说的这4人,几乎没有1个得善终。
    再次强调:
    3国是动荡乱世,征战不休,人丁锐减。按曹操所言,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但随着历史发展、3国却逐渐成为1个颇具传奇色彩的时代。
    3国的传奇色彩、主要在于给予了普通人“阶层跃迁”的希望。
    如曹操赘阉遗丑、刘备织席贩履、孙坚孤微发迹,却最终创肇基业,割据1方。
    至于“草莽武人、落魄地主”出身、而大放异彩的大小军阀以及将相文武,更是不可胜数。
    其中诸如关羽、诸葛亮等人还在后世被“神格化”。
    高门与寒门、士族与庶族、大姓与单家之间的对立,并非单纯以“财富”或“血统”为划分依据,而是以“现实的门第族望”,尤其以“是否有传家经学”为依据。
    换言之,汉末的“贵贱”,是1种“财富兼文化”层面的区别。
    因此“家财亿万、父居太尉”的曹操,由于阉党身份,依然被划入庶族地主的行列。
    汉室远支刘备,由于已经落魄到织席贩履的地步,1般也被视作寒族。
    至于瓜农出身的富春孙氏,更是无须多论,陈寿1句“孤微发迹”便很好解释了其门第高低。
    在此要特别强调1点,在两汉魏晋的语境下,所谓的“寒门”、“庶族”、“单家”等词汇,并非指代穷困潦倒的贫民,而是指代“中下层地主阶级”,与后世的贫贱之家、有根本区别。
    沛国谯县曹氏是汉末的新兴豪族,因发迹未久,带有浓郁的市井色彩。
    其家颇遭士族轻慢。
    曹魏奠基于曹操,建始于曹丕。
    其发迹滥觞,始自“入宫为宦”的曹腾。
    曹嵩(曹腾子)通过贿赂赃款、累官至太尉。
    其人看似煊赫1时;实际桓灵时代朝政日非,卖官已成习俗。
    “公千万、卿5百万”是明码标价的规矩,甚至灵帝还曾闹出过“贱买贵卖”的闹剧(崔烈故事)。
    灵帝时牓门卖官,于是太尉段熲、司徒崔烈、太尉樊陵、司空张温之徒,皆入钱,上千万,下5百万,以买3公。--《傅子》
    从建安7子之1的陈琳《为袁绍檄豫州》中即可清楚看到,在河北门阀集团的眼中,曹氏祖孙3代,都是“赘阉遗丑、乞丐携养”。
    呵呵,别说寒族,连贱民都称不上。
    其家纵使家财亿万,又有何用哉?
    祖父(曹)腾……饕餮放横,伤化虐民。父(曹)嵩,乞丐携养,因赃假位……操赘阉遗丑,本无令德。--《为袁绍檄豫州》
    从曹嵩、曹操的出身来看,本就是宦官的养子养孙,怎可能会有什么教养?
    曹腾都沦落到“阉割为奴”的田地了,其家庭落魄潦倒,是显而易见的。
    注意:作为西汉名相曹参后代,谯县曹氏不算小族,但曹腾支房显然不是强宗。
    虽然《后汉书》记载曹腾为官谨慎小心、不犯过错。但也就止步于此。
    指望阉人曹腾具备“儒学修养”,无异痴人说梦。
    (曹)腾用事省闼3十余年,奉事4帝,未尝有过。--《后汉书宦者列传》
    曹嵩在养父的庇护下,也“不出意外”地成长为1个昏聩的赃官。
    其履职显要,政绩却1无可取,最终竟死于贪财。
    其人避难琅琊时,辎重百余车,被陶谦盯上,全军覆没。
    指望曹嵩这样的人,具备名士素养,也断无可能。
    曹操年轻时亦满身的无赖习气,“装病构陷叔父”,便是典型例证。
    其叔父数言之于(曹)嵩。太祖患之,后逢叔父于路,乃阳败面喎口。--《曹瞒传》
    至于其个人爱好,无外乎斗鸡走狗,飞鹰逐兔;与刘备的“喜狗马、音乐、美衣服”毫无2致。
    太祖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曹瞒传》
    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蜀书2先主传》
    曹操成年后虽然“略通经传”,但研读的重心,大抵不在经学,而在“史学”与“诸子学”。尤其是诸子中的兵家与法家。
    他甚至亲笔为《孙子兵法》做注,还撰写《孟德新书》。与“世传家学”的儒教子弟,呈现出完全相反的特点。属于非常典型的寒门特征。
    (太祖)自作兵书十余万言,诸将征伐,皆以《新书》从事。--王沈《魏书》
    《续孙子兵法》2卷,《兵书略要》9卷,均魏武帝撰。--《隋志经籍志》
    曹魏3祖,即魏武、文帝、明帝祖孙3代,是非常典型的“法家政治”。
    其呈现出明显的“王霸杂揉”特点。
    特别要强调,诸子中的法家,与今日的“法制精神”完全无关,其讲究“法治”。
    此“治”不同于彼“制”,“法治”讲究的是御下之道、集权之术。
    寒门重用法家,是必然现象。
    这在吴蜀两国同理。
    刘备、诸葛亮也是法家的狂热追捧者;
    孙策、孙权亦然。
    关于君主“儒、法”的选择倾向,可以从以下角度解释。
    法家主张集权,搞君主专制。这当然会损害士大夫的利益。
    儒家讲究“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因此会分割君主的权力。
    而这,恰恰便是曹操与袁绍的不同之处!
    以“士族代表”类型的军阀为例。
    如袁绍、刘璋等人,虽然强盛1时,但派系4分5裂,勾心斗角;
    大族横征暴敛、君主亦无力制约。
    换言之,并不是袁绍、刘璋选择了“共治天下”,而是大族选择了袁绍、刘璋做“世家的代表”。
    此时,军阀不过是门阀的傀儡。
    曹操、刘备等寒门出身的次等军阀,早期并无士族助力,而靠武力为依托,逐步发展。
    因此发迹之后,其人可以较少受到大族的掣肘。
    1言蔽之,袁绍刘璋的“行王道”看似是人心所向、时势所趋,实际是作茧自缚。
    而曹操、刘备“行霸道”虽然初期举步维艰,但之后受到的阻挠亦少。
    虽然袁绍与曹操类似、亦喜游侠之事,但汝南袁氏有传家经学(《孟氏易》),且袁绍本人比较重视个人声望(见许邵故事),能够“矫情自饰”。
    所以其人与曹操这种“游猎无度、飞鹰走马”的暴发户子弟,有明显区别。
    何况袁基作为汝南袁氏嗣子,其人学问、德行确实值得当时称道。
    同郡袁绍,公族豪侠,去濮阳令归,车徒甚盛。将入郡界,乃谢遣宾客,曰:“吾舆与服(盛装的衣物马具)岂可使许子将(许邵)见?”--《后汉书袁绍传》
    注意:许邵是“清谈臧否、褒贬人物”的名士。
    袁绍不希望自己的奢华给许邵留下坏印象,影响个人声誉。
    综上,寒门与士族最根本的不同,便是对传统不甚重视、于礼法也甚为轻薄。
    士族奉行儒家的“经明行修”,对寒族基本不管用。
    总之:
    文帝、明帝沿袭魏武之道,王霸兼杂,鞭挞宇内,始终没有彻底儒化。
    其婚姻贵贱、个人爱好、素质修养与执政方式,无1不是寒门特点的体现。
    反而是儒化后的3少帝,权柄下移、威权日去,终被奸臣篡国。这就是讽刺至极的故事了。
    霸道令其生,王道令其死。时也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