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重生八五当家做主 > 第一千七百二十七章娇情
    杨智对跟着老板去上班这种事儿一点儿意见都没有。
    因为那是农庄。
    长期呆在大城市,看惯了钢筋混泥土闻不到泥土的芬芳接触不到大自然的人来讲,去乡下就是一种放松和娱乐休闲。
    娱乐休闲加陪老婆,真正是不可多得的一面。
    中午到了镇上,叶总请杨智吃的是当地的粉条汤。
    “这味道真好。”
    杨智看着简陋的店面,人也很稀少,却没料到味道会这么好。
    “这厨艺不错啊。”
    “不仅仅是厨艺的问题,一份好的食物,食材也很重要。”
    不管碗里的粉条还是青菜乃至于葱花,都是原汁原味的,能闻着浓浓的菜香味。
    这在大城市里是没有的。
    因为大城市里的菜都是温室大棚里出来的。
    看着鲜嫩实际上未必。
    这些菜隔一天就会发烂。
    而有些菜不会烂但是离开了植株会长大。
    因为它们抹了膨大剂保鲜剂。
    总之,各种味道都可能有,就是没有菜香味。
    “还有为粉条,是当地人自己的红苕打了洗出来的粉再制作出来的。”
    一家一户也就取上十多二十斤粉就不得了。
    自己家里留下一些,卖一点。
    而并不是像市场上那么大批量的出售。
    这些批量货是什么制作的?
    “白金芋头,取粉做的粉,还是冒充苕粉,味道也是不同的。而且,加工坊为了粉的韧性好还会添加一些添加剂,这些东西少量对人体无害,但是长时间的吃就会出现问题……”
    杨智边吃边点头,同时一声叹息。
    食品安全问题真正是不容小觑。
    可是,这个问题却并没有得到人们的重视。
    杨智吃了三两后都还有点余尤味尽。
    “再来一份小份的吧。”
    叶总问他。
    “算了,吃上七分饱就合适了。”
    让叶总怎么也没料到,自己吃下的那一碗汤,杨智端了几口就干掉了。
    “你说你至于吗?未必我还苛待你不成?”
    叶总简直服气了,也不嫌脏。
    “你是我老婆,我连你的口水都乐意吃呢。”
    杨智凑近她小声说道。
    “起开,没个正形。”
    叶总的老脸一红。
    这男人,真正是越来越放肆。
    “嘿嘿,我老婆害羞的样子真美。”
    叶总不想说他了。
    吃过饭,叶总就在街上采购。
    “不是,老婆,你买这么多猪肉和猪油干什么呢?”
    好家伙,那屠夫卖不掉的两副猪油她都给买了,还有四条猪蹄,几块五花肉“你不是说咱们今天晚上就在农庄的宿舍住吗?”
    农庄有宿舍,是给高经理他们这些管理人员住的。
    总叶也给自己留有一间。
    位置很好,窗外就是一片荷塘。
    天气炎热的时候,荷塘的风吹过来还有一股子清香味。
    当然,也很惨,蚊子多得让人想哭。
    好在,叶总抹了杨智配的药酒,还别说,挺管用的。
    蚊子都不近她的身。
    要不然回城一准儿就是满身的红包。
    “我要去看对老人,给他家添点东西。”
    “我老婆最有爱心了。”
    好吧
    ,杨智知道自家老婆这是要去献爱心了。
    “那是当然,找到我这样人美心善的老婆你就偷着乐吧。”
    叶总有一句话还没说:我给你找到师傅了!
    杨智有一个优点,方向盘在手的时候叶总喊往哪儿走他就往哪儿走,也绝对不会多问一句的。
    往左往后,最后停在了大路口。
    大包小包的要手上。
    “你是不是忘记了你有男人在一路?”
    杨智看着平时娇娇弱弱的老婆居然左右手都提着大包哭笑不得:“原来没有我在身边的时候,你还是一个汉子啊!”
    “对啊,有山靠山没山自担。不过你也说得对,有男人一起,我干嘛要让自己受累。”
    一股脑儿的塞给了杨智:“哎哟,我的手都勒红了。”
    看着老婆那幅作样,杨智一下就笑了。
    说真的,他真怕老婆用不上自己。
    杨智深深的知道,自家媳妇儿有多强。
    不靠他帮忙半点,生意做得风车斗转的。
    不管干什么都能成功。
    她不是男人,却比男人厉害很多倍。
    有这样强的媳妇儿,有些男人是不能适应的。
    因为觉得男人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有些甚至还有自卑感。
    杨智虽然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但他从内心是真正佩服自家老婆。
    当然,老婆作起的样子也很可爱。
    “哎呀,老公,人家饿了,想吃点你做的饭!”
    “老公,今天走累了,你给我揉揉 吧,你的按摩手法可好了。”
    “老公,这个我不会
    。”
    “老公,那个我搞不动。”
    没事儿,有老公呢!
    尽管知道她是在演戏,杨智也乐意配合。
    本来就是,老公没在身边的时候没办法,一切都自己扛。
    老公在身边,你还一切扛了,让他没有一点用武之地,这会让他没有存在感了。
    一个爱作,一个爱宠。
    老夫老妻的两口子都心知肚明,却又享受着这种幸福。
    这会儿,杨智手上提了四个大口袋,叶总就拿了自己的手提包,还没能跟上他的脚步。
    “等等我嘛,我脚疼。”
    叶总这次是真的脚疼。
    谁让她一时臭美呢。
    想着今天的目的就是陪杨智认亲,肯定是不会走远路。
    再加上有杨智开车。
    她今天要穿裙子自然配高跟鞋就合适。
    只是忘记了,下了车要走一段路的土路。
    好家伙,高跟鞋一脚下去跟就陷进泥土里了。
    再拔出来,有时候脚与鞋子都能分家。
    多走了几步,脚能不疼。
    “要不要我背你?”
    叶总……看着四周在地里干活的村民,算了吧,不要被人家指指点点的。
    要是没那么多人,叶总倒是不介意背上一程。
    “还有多远?”
    杨智看他第n次脚鞋分家的时候心里又好气又好笑,爱美是要付出代价的。
    “快了,前边那片竹林旁边就是。”
    目测还有一公里左右。
    “你的脚行不行啊?”杨智道:“要不,你穿我的鞋?”
    “那你呢,穿的?”
    要不要这么惊悚。
    “我打光脚板啊,到了的时
    候再换回来?”
    “算了吧,走吧,没几步路了,我能行。”
    果然是脑子抽了,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