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OMG我的神 > 第二十二章 虹月的第一世
    我把夜华安顿在一个铺了星辰的lv羊毛围巾的鞋盒里,虹月在一旁抱着胳膊看着我“它在天上的时候是睡在地上的。”

    我蹬了他一眼“所以说你么这种活得久的神仙没有爱心,对这么可爱的婴儿没爱心,对我这么可爱的单身狗也没有爱心,我就想问问你的爱心用在哪儿了?难道是用在送你奢侈品的女信徒身上了吗?”

    “我的爱心不是你这种小女人的小情小爱,是关怀天下的大爱,你懂什么。赶紧走吧,我很饿。”虹月不理我自顾自的走出了门。

    “夜华,等我回来了哦!”养龙这种宠物我没有什么经验,不知道用不用驱虫和打疫苗,它大概不咬人吧?不知道用不用每天出去溜?溜龙用不用拴绳子?我现在眼睛里心里就只有夜华。

    “赶紧出来,不要再磨磨蹭蹭了!”门外虹月不耐烦的声音。

    我只好依依不舍的站起来一步三回头的走出门“你是沈泽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你本人怎么一点儿都不温柔比我妈都我妈。”我盯着虹月问。

    他甩了甩头发“那时是个普通人,普通人的人生那么艰难,我拿什么任性?现在再来我是天仙,想做什么做什么,想有什么有什么,不任性温柔给谁看?你吗?”

    “为什么不能是我?”我叉着腰问“我依旧还是这么可爱、这么有爱心。”

    “万一你又爱上我怎么办?我到时候回天上又再伤一次,然后我又得下凡来帮你,这么一世又一世的重复,你当我很闲吗?”虹月翻了一个堪比华妃娘娘的白眼。

    我也不甘示弱也翻个白眼扔下他转身就走。不过虹月说的也没错,人生就是艰难不然的话为什么神仙要下凡历练?这就说明比起幽冥人间更可怕。生而为人,就是个漫长的历练,小时候必须要学习好、听话,长大了要学历好、能力高、长的好、会来事儿才能找到好工作步步高升;然后要学习好、长的好、家境好、性格好、运气好才可以在60几亿人里找到一个愿意和你结婚、给你花钱还不会家暴和出轨的人,然后就要有精卫填海般的耐心和爱心才能教育出一个三观端正、能够自觉完成作业的孩子,只要稍微放松孩子就会跑偏,不是学习不好就是早恋要不然走上犯罪的道路。俗话说的好,大号废了再生个小号从新开始。可是现在大众的收入水平,再生一个的风险大到有可能连奶粉都要借钱买,谁敢生?

    人生就是场修行,修炼的是无论多大压力都能坚持干着、无论受多少委屈都坚持笑着、无论多么想死都坚持活着。

    “人生没那么难的。”虹月突然说“还有很多很多美好的东西,虽然作业很多难题很多,但是终究会长大离开学校;虽然工作很难熬但是终究有适应的那一天;虽然爱人很难找,但是坚持善良你想要的那个人也能拨开人群找到你。”

    “你才做了多久的人?哪有你说的那么轻松?”我看着车窗外来来往往的匆匆忙忙的行人以一个在凡世活了30年的老司机身份嘲笑他。

    虹月指了一下右边的岔路”从这边走吧,我想去北山看看。夜华的东西休息日再去买吧,我给你讲讲我在这世间的故事。”

    虹月的口气一下变得深沉,我也对他的故事很好奇,我们一起去了这城市中的唯一一座山,这座山海拔好像只有几百米,名字也很敷衍因为在北边所以就叫北山。但是在山顶可以看到半个城市的夜景。半个夜景,有一半美好还有一半遗憾,也是这个城市的恋爱圣地。我与沈泽以前也来过一次,不过选错了日期,在一个刮着凛冽北风的晚上冻的嘴都张不开,还因为想回去打不到车走路下山走到怀疑人生的程度。我和沈泽的那一段如果没有记忆的美化,真的不值得让人铭记十年。

    路上我买了两杯咖啡。我们两个坐在车里抱着咖啡看着夜景,天气渐渐变冷了,来这里的情侣也少了。

    “所有人都知道冬天不易在山顶约会,只有你不知道,神神秘秘的约我来这里,一束花都冻蔫了。”我笑着对虹月说。

    “虽然是姻缘的神自己却不会谈恋爱。”虹月也笑了,我才第一次看到他细长的眼睛笑起来弯弯的,竟然有点可爱。

    “因为不会谈恋爱所以才用了那么久才遇到我?”我嘲笑他。

    “不管多久我至少还找到了,你呢?”

    “你要是能借我500年,我就能更加从容的寻找。”

    “想得美!”虹月立刻就看穿了我想从他那里占点便宜的心思。

    虹月开始讲他的故事。他被贬下凡的第一世是这个国家最为辉煌的时间,盛唐气象大国气魄,到处都是牡丹的香气,所有人都过的富庶满足,分不清是天上还是人间了。我也不禁想像那时的繁华景象,衣带飘香,诗文隽永,行走在那样的繁华之中闻着深巷中飘散出来的酒香都会沉醉,真希望我的前世有幸能在盛唐生活,即便不是文人也可以写诗,即便那诗会散落在时间里,也想体会一下对酒当歌的痛快。

    虹月说第一世他出生在一个农家,出生时脸上就带着一块红色的胎记,虹月用手在自己脸上比划着,大概有半张脸那么大的胎记。他被认定为不祥之人,上天也很配合的在他出生时就让他娘难产而亡,又在他十岁时让他爹意外而死,不祥之人就做实了。村子里不让他住,他为了逃避村里人的追打摔断了腿,变成了一个瘸子。虽然那是个犹如九天般的盛世,但是他却瑟缩在阴冷的山洞里,人不人鬼不鬼的苟且偷生。

    “我的天啊,你这身世随便参加个选秀就是总冠军的命啊!”我不禁感叹。

    “这么老的梗没人用了好吗?现在都是炫富,卖惨过时了。”我竟然被一个远古老仙给嘲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