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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书评我很喜欢,特转帖于此,向评书者致谢。酒徒

    崩裂前的盛世画卷——《盛唐烟云》读后感

    尽管因为我的个人口味,更喜欢阿菩《边戎》、赵子曰《蚁贼》,但是酒徒先生,却是我最敬重的网络历史小说作者。

    在澳大利亚的英语世界包围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用华语创作,并写下《月亮的背面》这样动情的散文(《月亮的背面》这坑好像没有填完,遗憾);在另一散文《半醉半醒说海瑞》中,为海瑞仗义直言;在《指南录自序》中,对施大将军的辛辣嘲讽;在《明》、《指南录》、《家园》、《开国功贼》、《盛唐烟云》等作品(《秦》我还没认真读过)的字里行间所透露出来的对民族、国家的责任感;这一切,是我极敬重酒徒先生的原因。

    在本文中,我作为普通读者,说说读到《盛唐烟云》第三卷开头处后的一些感想。并且借个胆子,对书中一些不满意之处,捡起砖头,拍拍(拍砖部分,会在文中的后半段)。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一千个读者,也就有一千本《盛唐烟云》。如果我的观感和大家不一样,请勿怪。我也没有多少写评的经验,如果本文说得不好,欢迎逆袭、打脸,帮我进步一下评论水平。

    先从头说起。一开场,就是一幅秋天长安的美丽画卷。从朱雀大街、枫叶的颜色转变、金碧辉煌并如梦如幻的长安城,到长安民众、沉甸甸的铜、白花花的银、亮闪闪的金、暖融融的丝帛、冰糖蜜饯、薄纱轻罗、西域白璧等意象的运用,读者看到的是酒徒式磅礴大气、汹涌诗意。

    尤其那一句“最后,那耀眼的红色陡然一跳,于边缘间再添一层薄薄的鎏金”,极见文字功底,《盛唐烟云》一开篇,就给读者惊艳的感觉。在网络小说界中毫无文艺性的小白文泛滥的今天,读者能看到这样高品质的文字,其感觉,不亚于偶然在廉价快餐店中,捡到钻石的感觉。

    我用“钻石”一词开形容,毫不为过。且看此处,及小说中其它很多地方,读者可以感觉到古朴意境、墨香悠远,身临其境的处于盛唐的古代世界中。酒徒先生的语言风格是凝练、干净、清澈,增之一分太多,减之一分则太少。

    在书荒的寻寻觅觅之中,《盛唐烟云》无异于一颗明珠升于漆黑的夜空。

    《盛唐烟云》有几大亮点,上面所提到文字功底,是其中之一。第二个亮点,我认为是对暧昧戏的描写。

    如果说《三宫六院七十妃》、《蚁贼》中的暧昧描写是三级片的话,《盛唐烟云》中的暧昧描写就是粉色的文艺片,艳而不俗,媚而不鄙,堪称网络历史小说的一绝。(这里没有瞧不起三级片的意思,三级片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艺术。所列举的《三》、《蚁》也是我很喜欢的小说。)

    从书开头处不久的王洵、白荇芷、小萍儿的三人戏中,就足以证实我的观点。之所以说《盛唐烟云》中的暧昧描写是“文艺片”的级别,是因为其欲与情的完美结合,并辅之以雅艳文字,重视暧昧戏中男女双方的复杂心理感受。读者感觉到立体感十足,不仅有情欲、有迷恋,更有“爱”。无论王洵、白荇芷各自有多少心机、小算盘,但读者能感到他们的之间的爱。这和《蚁贼》中,始终未脱离低级情欲,有本质的不同。

    我有一个可能很偏激的观点——爱,是一切文学、艺术的源泉。网络小说,不应该仅仅给读者带来快乐。如果网络小说始终只有快感、爽、意淫的话,那将始终停留在快餐小说的层次,和真正的“文学”保持距离。

    就在《盛唐烟云》中,我看到了王洵对白荇芷的爱。王洵毫不嫌弃白荇芷的低贱出身。我一直觉得,对从事特殊服务业的小姐这种社会上的实质弱势群体表示真诚的关爱,是一种人文精神的体现。

    我想到了小仲马《茶花女》,从杨玉瑶身上,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尽管杨玉瑶从身份上来说,是个良家妇女。我觉得,杨玉瑶、白荇芷身上各自有玛格丽特的影子。白荇芷取自玛格丽特的小姐身份及性格中的理想一面,而杨玉瑶取自玛格丽特性格中的放荡一面。

    小仲马《茶花女》中有一句话:“你们同情见不到阳光的瞎子,同情听不到大自然音响的聋子,同情不能用声音来表达自己思想的哑巴;但是,在一种虚假的所谓廉耻的借口之下,你们却不愿意同情这种心灵上的瞎子,灵魂上的聋子和良心上的哑巴。”我相信,也许有九十九个被世俗所污染的小姐,但也必有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纯净灵魂。任何人都有追求爱情、幸福的权利。有时候,我觉得道德规范全是狗屁,所谓的“礼”,只是一部分人制造出来统治别人、妨碍别人的工具。《老子》里早说过了“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

    所以,我真诚的祝福王洵、白荇芷的爱情(尽管他们只是架空小说中的架空人物)。

    再来说说杨玉瑶,窃以为是《盛唐烟云》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之一。

    这个人物,出场时给读者的惊艳感觉,太强烈了。从第一卷第一章中,一句“只见五点豆蔻般的红色慢慢从车厢口探出来,探出来,点燃空气中的火焰。”将出现一位怎样的妙人?这种天才的文字渲染功力,是酒徒先生十年如一日,磨炼出来的。用诗性的语言一步一步,将读者的心引到《盛唐烟云》的世界中来。从“玉雕般的小腿上面仅仅覆着一层宝蓝色的天竺纱”中的“天竺纱”与后文中“像是佛寺里彩绘的飞天,诱惑依然存在,隐隐地却透出了几分宝相*”中的“宝相*”相呼应,一个绝色妖精式人物活灵活现地映入了读者的内心。就是这样一个将卧室里穿的衣服当做正装穿,诱惑得彻头彻尾,毫不做作的艳女,却完全没有一丝半点“俗”的感觉。

    杨玉瑶三分圣洁,三分妖媚,三分妖娆,还有一分楚楚可怜。个见:比白荇芷这样女主级人物,还要出彩。腰上系着“锁蛮腰”,肩上披着轻纱,半边肩膀和半边躯体若隐若现如女奴般的杨玉瑶,令人情不自禁地心生爱怜。

    第一卷第六章中关于性虐待的描写,透露出与书中其它处不一样的妖艳、诡异,甚至诱惑。原文中的精彩描写有很多,而且尺度有些大,这里就不引用了。对于庆王的变态,读者会即惊、且怒;对于杨玉瑶的惨遭性虐待的不幸,可能更多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这处,是个伏笔,在第二卷中杨玉瑶和杨国忠的对质(卷、章,都是凭记忆,也不知道这一处是否准确),第三卷第一章中雷万春帮杨玉瑶刺杀六王报仇,都与此有关。这个伏笔,伏得巧妙,不显得刻意。到了第三卷往回一看时,读者觉得很自然。这也是酒徒先生十年写作功力的体现之一。

    杨玉瑶那触目惊心的一身刺青,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个老电影《红樱桃》,被强迫刺青女性在肉体上的痛苦还不是最痛的,心灵上的屈辱,才是真正来自地狱中的折磨。

    关于文中的杨国忠,这种出卖妹妹以求荣求利的人,我是一向来恨不得拿根大棒,狠狠地抽他们的(当然,现实中是不可能做到的,也只是脑海里yy)。我好几年前还在开网吧的时候,店面附近住着一户人家。本来听说是极穷的人家。后来,长女给有钱大老板(年纪和其父相当)做二奶。于是,这户人家爆发了,其父整天抽名牌烟得瑟,其弟也变得趾高气扬,和以前判若两人。有一天,我看到那个姐姐回娘家时,眼神里的落寞,我突然觉得我的心被刺了一下。

    有时候,我真地对人性持很悲观的态度。人,一旦丑鄙陋起来,是无底限的。回头一看中国数千年历史,有多少人卖女、卖姐妹、卖妻以求荣的?估计数也数不清。当一个人,把一个最亲的人,当成一个物品无情利用的时候,这人的人性,究竟异化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盛唐烟云》中的杨国忠,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恨不得用苍蝇拍子拍死的人(当然,正史中的杨国忠也就是这种烂人,只不过可能不会像小说中逼着妹妹忍受性虐待的痛苦去勾搭老男人)。

    其实,在男性亲属的丑恶之下,隐藏的也有不幸的女性本人的软弱。正是女性本人的软弱,助长了其男性亲属的丑恶。

    一方面,是一种“认命”的人生观,不知道摧残了多少鲜艳的花朵。

    另一方面,是中国传统社会存在着一种摧残人性的价值观,一种认为个人利益、个人幸福应该屈从于家族利益的谬论。这种谬论,进一步还引申到了个人利益应该屈从于组织利益、民族利益、国家利益的程度。如果组织,不以保证个体的幸福为目的,这种组织,又存在多少正当性?当然,我从来不反对个体自发自愿的为组织牺牲,就如赖宁,虽然很二的一个傻孩子,但也有令人敬重的地方。但是当家族、组织用宣传机器,忽悠个体牺牲生命(个见在人类价值观中生命应处于极高位置,比扯蛋的家族、组织认同感要高得多),以保全家族荣耀、组织财产的行为时,我只感到一阵恶寒。

    上一段有些跑题了,说回杨玉瑶。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她和雷万春的爱情,是凄美动人的。哪怕是“一点朱唇万人尝”的杨玉瑶,在心灵深处,也有最纯洁的所在。但是这种爱情,只是片面的单恋。“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在豪侠雷万春看来,杨玉瑶是一个“人”,而不是他人眼中的“玩物”,他欠杨玉瑶一个人情,用自己的方式还了,于是最后走得无牵无挂。遗留给杨玉瑶的,只有无穷无尽的相思。

    对于杨玉瑶这样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酒徒先生也把握住了她的善,她人性中的闪光点。这是我为什么说杨玉瑶是《盛唐烟云》中最成功的人物之一的原因。

    刻画得极成功的人物,还有高力士。很多文学作品甚至正史中,都有丑化高力士的现象。但是在《盛唐烟云》中,却能看到很多高力士正面的地方,玲珑八面、心思深沉、见识也颇为不俗。高力士,在正史上,就是开元盛世的大功臣之一,只是因为其阉宦身份,很多时候被人为地轻视。传统史学界,都是由士大夫阶层组成,对宦官,多有偏见。历史上是有不少权宦误国的现象,但是,也有很多宦官做了很多正面的事情。

    主人公王洵放高利贷,其好友宇文至经营妓院等设定,符合他们的纨绔子弟的身份,也符合开元、天宝年间大唐最盛期的时代特征。王洵的成长路线,是完整的。从第一卷中的纨绔子弟,到第二卷中的英勇战士、合格领袖,一步一个脚印,各色事件的历炼、心灵成长,都极为完整。

    云姨这个人物,虽是庶母,但其对王洵的由衷爱护,对王洵恨铁不成钢的态度,其作为旧时代女性的一些不足,都极为丰满。

    除了优秀的文字功底,出色的人物刻画之外,激烈的战争描写也是《盛唐烟云》的一大亮点。从第二卷中,开始体现。陌刀战,鱼鳞阵,王洵略带生涩的指挥,无不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过,由于更关注于《盛唐烟云》的人物群像,本文不会花更多的篇幅来解析战争场面的描写。

    《盛唐烟云》中,适当的章末注解,也为小说加分不少。如第一卷第一章中对红灯区的胜业坊、平康里,高尚住宅区的崇仁里,二奶区的鸣珂巷的注解。诸如此类,不再赘述。个见:网络历史小说中,应适当的引注一些内容,不仅是为了方便读者理解相应的历史知识,也可以让读者觉得作者是一个很严谨的创作态度;但是,也不能注得过多,注得太多了,就不是注解,而是注水。如《蚁贼》中,赵子曰先生动辄单章数百字的注解,读者实在会往注水的方向去理解。既然是通俗小说,本就不该弄太多读者不太理解,而非要注解的内容。《盛唐烟云》在这一点中,堪称典范。

    赞美的话,以上说得差不多了。

    先说明一下,之所以酒徒先生不是我最喜欢的网络历史小说作者的原因。主要是我和酒徒先生的价值观不同。酒徒先生更关注的是大背景、大时代下的家、国责任,我更关注的是危难情形下的个体生存状况。

    如前文中提到过的海瑞(酒徒先生貌似有些崇拜海瑞),其清廉、正直,也是我深为敬重的,但也仅仅是敬重。所谓海瑞饿死女儿的事迹,不见于《明史》等正史,最早见于稍晚于海瑞时代的沈德符所撰《万历野获编》,属于野史的范畴。如酒徒先生所说,社会媒体不由分说地宣扬海瑞饿死女儿,是不负责任的行为,确实非常不该。

    但是,对于所谓的清官,我个人远达不到崇敬、仰慕的程度。清官毕竟是人治社会的独特产物,将社会的繁荣昌盛,盲目地系于少数清官身上,不仅不可靠,而且有风险。历史上的所谓的“清官”已经一去不返了,对当代中国来说,对海瑞、包拯等清官的过分迷恋,绝不可能推动社会的进步。社会的公平的实现,只能寄望于法治建设上。对我来说,与其崇拜海瑞,倒不如崇拜酒徒先生这样的小说家。

    还有在《盛唐烟云》中大书特书的张巡,我对这个家伙的看法,与酒徒先生正好相反。在《盛唐烟云》这书问世之前,《新唐书》也是我极爱看的,对部分人物传记爱不释手。其中,《卷一百九十二·张巡传》看了有六遍之多。当看到《盛唐烟云》中张巡的“小张探花”形象后,被小雷了一下。《旧唐书》、《新唐书》都只提到张巡是进士而已。由于酒徒先生一向所表现出来的对史料的考据,“小张探花”有相当的忽悠性。

    雎阳之战中,战前城内有三万百姓,城破后,只剩四百,中间的差额都是张巡当作军粮吃掉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我信奉孟子这句话,我认为军队应该是民众的守护者。关于张巡的目的,究竟是为了自己名垂青史,还是为了保君、保社稷、保更多的人,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吃人了,而且吃的是本该由他守护的百姓。

    《新唐书》中那位首先被张巡吃掉的小妾,我印象太深刻了。谁委身给张巡这种家伙,都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中国,一直有种最奇怪的价值观。这种谬论认为: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无论这些被牺牲的人愿意或不愿意。我想起了《集结号》,里面作为弃卒的军人们。但是,雎阳城的三万冤魂,比弃卒们还要惨、冤得多,因为至少弃卒们是军人,至少弃卒们不被人当成粮食。有为张巡辩护的声音会这么说:叛军破城之后,也会屠城。我想说,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而已,即使是历史上最爱屠城的13世纪蒙古军队,也不是每战必屠城。即使是真屠城了,也比被吃掉,相对来说要幸福一些吧?(当然,攻城的叛军一方,也是吃人的共犯。)(至于外国有没有流行这种价值观,我不清楚,也不打算去了解,因为是和我、我身边的朋友无关的事情。)

    不仅组织,一般民众,也对这种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数人利益的价值观,欢迎之至。牺牲的,只是少数人,多数人和组织都是既得利益者。人性中,即有善良、纯真的一面,也有自私、冷漠的一面。我又想起了赖宁,小学的时候,他“牺牲”了。于是赖宁成了楷模,我记得我的小学校长亲自给我们讲课,号召我们学习赖宁。对于这个傻孩子,我是三分敬重,三分可怜(不是同情),四分的不理解。人人都希望赖宁、向秀丽这些“英雄”多一些。因为这种“英雄”越多,人们得到的利益就越多。口头上,都无比尊敬这些“英雄”,整天向他们学习;内心深处,又有多少人把他们当成二货?只是成熟稳重的人都不会把这种想法真正说出来而已。(这里申明一下,因为赖宁、向秀丽是为了抢救所谓的“国家财产”而“牺牲”的,所以我颇有些不以为然,对于那些拯救他人生命而牺牲的真正的勇士,我向来是极推崇的。生命的价值,在我看来,远大于所谓的“国家财产”、组织利益。)

    所以,我看《拯救大兵瑞恩》时,很有些感触,我猜中国可能拍不出这种片子来,因为没有这种社会环境。但是,在看了《士兵突击》后,我发现我错了,因为有一种精神,叫“不抛弃、不放弃”,中国也有,我着实被感动了一回。

    上面跑题了七段,约1300余字,现在回归主题,其实《盛唐烟云》中,第二卷的主要线索也说的是杨国忠为了保住杨玉环和寿王的私情秘密,而对王洵等人杀人灭口。还有文中对哥舒翰这样的庸将用将士的生命换取功勋的作法进行了强烈的谴责。可见,酒徒先生也是和我有些相同看法的。

    以下,谈谈我对《盛唐烟云》不满意的地方。

    在第一卷,除了第一章给我带来惊艳之感外,第二章到第六章约二十万字左右的篇幅里,我读得很沉闷。看这五章的过程中,如果《盛唐烟云》不是酒徒先生的作品,我会有至少三次想放弃这本书。《家园》、《开国功贼》看过来,对酒徒式慢热,多少有些习惯了。

    在文中,第一卷第一章有两句话,“先被宇文小子骗,然后打架冲撞了虢国夫人的马车。好不容易抽出时间来到锦华楼寻个乐子,白荇芷又被别人抢先一步包了场子。”就这两句话,酒徒先生写了好几万字之多。说个不好的比喻,这些,还不如看电视里的肥皂历史剧,视频的对感官的冲击要大得多。

    简单的说,我觉得第一卷的戏剧冲突,安排得不足,没有紧迫感,没有出色的悬念。到了第二卷,压抑感才消失,仿佛拔开云雾见阳光一样。虽然我知道第一卷是为更多后面的故事做铺垫,打基础,但是,总觉得有些过于雍肿了。

    第一卷第二章里提到:“张巡当年之所以能外放补了清河县令的缺,胡国公府在背后出力甚多。”虽然真实的历史上,唐代的科举制度及相关升迁体系不如宋代那么成熟,走权贵的路线快捷升迁是常态。但是,张巡既然是大书特书的英雄人物,以清廉正直闻名,安排这个桥段,是否合适?

    还有同是在第一卷第二章中,“而今晚,雷万春却发现,权力不但能实现个人的抱负,更大的好处是你到了一定位置,就可以无视这世界上很多规则,无论是明面上的规则还是桌子底下那些见不到光的规则,向来是约束普通人,对于到达了一定高度的上位者而言,无异于废纸一张。”我并不是反对酒徒先生发这种人生感悟,但是,借雷万春这样一个书中的江湖豪侠的身份说出,是否合适?由张巡或王洵的口中说出,是否更好些?

    很多读者朋友说这种“乱撒狗血”是酒徒先生的文青气。我觉得,“文青”一词不足以形容,酒徒先生是个有独立思想、正直人格的不凡人物,酒徒先生的小说,是为了宏扬他心中的道,小说本身可能只是一个道具而已。所以,借人物口中说出来的人生感慨,绝不是所谓的“狗血”,而酒徒小说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有机部分。酒徒先生和网络小说界的大部分写手,是为了赚取稿费是不相同的。

    李白,是个道家人物,《盛唐烟云》中完全没有写出飘逸离尘的神韵。反而不如后来给哥舒翰做幕僚的高适那么丰满。

    我对《盛唐烟云》中的李白形象是个打了鸡血的文人、豪客印象而已。酒徒先生对李白下的笔墨不少,但窃以为没有用在点子上。李白对戏剧冲突的构成,对主角王洵的影响和衬托,都并不明显。

    高适,在私放王洵那一桥段中,其内心世界中对功名的向往,与朋友之义的不断冲突,不得不说,入木三分。

    宇文至还算有血有肉,有立体感,但是唐氏兄弟等几个,就有些脸谱化的纯龙套的感觉了。而且,宇文至的心理刻画,也不多,更多是其兄弟不和等事件的不断叙述,人物形象始终停留在表层。个见:就宇文至这样的重要的小弟式人物,应该有剖析杨玉遥心理世界那样的劲头才行。

    《明》、《指南录》还是网络历史小说中的常见套路,但从《家园》开始,《开国功贼》、《盛唐烟云》让我感觉越来越来像传统历史小说,没有穿越,没有金手指,没有种田流。或者《隋唐》三部曲本身可能就已经属于传统小说那种性质了。很像我读二月河《雍正皇帝》、姚雪垠《李自成》的感觉。

    但是,我觉得酒徒先生可以走得更远。《雍正皇帝》为皇权唱赞歌,《李自成》为贼寇涂脂抹粉,不如《指南录》、隋唐三部曲给人带来的铁骨铮铮的感觉。在中国仍然不够富强的今天,在中国人在国际上实际地位并不高的今天,读者对酒徒小说中乱世的那种普通小民被侵犯、被剥夺、被侮辱的感觉是身临其境的。对文天祥、王洵式的荡气回肠的英雄人物,读者很有代入感。

    《盛唐烟云》才进行到一小半,祝《盛唐烟云》在安史之乱的华夏天崩地裂时代开出更绚丽的篇章!

    ……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