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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6章 坚守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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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二爷看上了永福客栈,裴老爹万分不舍,这是他半生经营的客栈,既是心血也是命根,咽不下这口气却又万般无奈。

    客栈里已经住下的客人都受了惊吓,匆匆收拾包裹结账,有些老顾客也只能是叹着气安慰下老爹然后离去。

    两个伙计有些难为情地来向老爹请辞,老爹叹了口气,个个都是要养家糊口的人,都要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要在这里讨生活,就不能跟乔二爷作对,不跟二爷作对,就不能再留在客栈了。

    老爹对明珠道:“女大不中留,爹知道你早就想去京城了,走吧,走的越远越好。”

    明珠咬着下嘴唇道:“爹,我哪也不去,你不用赶我走,我就在这里。”

    翠花还在厅堂里收拾着残局,老爹挥手道:“翠花,你去找大能耐吧,那是个好男人,女人能嫁个好男人,是福气。”

    翠花没停下手里的活,只是红着眼睛道:“我不走。”

    翠花原是嫁过一回的女人,家在半山腰中,过门后两个月,男人上山打猎被老虎吃了,一个妇道人家过日子不容易,大雪封山的时候,是老爹把她从饥寒交迫中带出来收留在客栈中,这里就是她的家,老爹就像她的父亲,明珠就像她的妹妹,在这个时刻,她不想走。

    明珠张开胳膊,抱着老爹道:“爹,你让我们走,你为什么不走?”

    “这是我的根,总要有人留下来做些什么,不然这客栈跟人一样,会伤了心的。”

    第二天一早,明珠问老爹道:“今天这店还开不?”

    老爹坚决地说:“只要我还在,就开。能开一天就是一天。”

    客栈卸下门板,开店营业。

    只是没有一个客人上门。

    甸子街市镇不大,乔二爷昨天砸店的消息已经传遍,没有人再会来找霉头触。更何况,乔二爷的家奴们也把盘店的风声放了出去。

    谁都得罪不起乔二爷。

    老爹心里的天平上,一头是乔二爷,一头是客栈,不是他想得罪乔二爷,他这把老骨头了,离了客栈还能上哪里去?

    主顾们没有上门,乔二爷却再次上门了。

    乔二爷踱步四处看看:“呦呵,桌椅都哪去了,来了客人,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哪行,再说,这屋子里的东西可都是我的,谁都别乱动啊。”

    明珠冷眼瞅着他道:“该砸的都被你砸了,客人也都被你吓跑了,你还来做什么。”

    乔二爷摇了摇头道:“你看你们把这家客栈折腾的,卫生不达标,服务不周到,菜品不新鲜.,客人不跑才怪。只是客人跑了,你们为什么不跑啊?”

    明珠压住怒火道:“还有没有王法,俺们在这干了半辈子了,凭什么你说走就得走。”

    乔二爷伸出两根指头从袖中捏出一纸公函:“我才是这里的主人,看清楚了,永福客栈的营业执照,县衙盖章的,人证呢,你们说,是不是?”

    身后的狗腿子纷纷附和:“对,这本来就是二爷的产业。”

    裴老爹他们见了这张扣着血丝拉乎的印章的纸张都蒙圈了,他们经营永福客栈多年,现在因为这张轻飘飘的纸,过往的一切就都被毅然决然的否定了。

    胳膊扭不过大腿,老爹打着商量的口气道:“二爷,您行行好,小老头年过半百了,除了这客栈,没有依身之处,能不能容小老在这店中?”

    乔二爷沉下脸道:“昨天的话,没听明白么,三日之内,走人。”

    明珠的双眼几乎要迸出火星道:“白就是白,黑就是黑,我就不信这天下没有说理的地方。这永福客栈就是我们的,你别想把我们赶走!”

    李四拉住明珠,另外两个狗腿子,一左一右架住裴老爹,乔二爷拿刀挑开他的衣服,在腹部上慢慢的划出一刀,血流了出来,滴答,滴答流淌到地板上。

    乔二爷冷笑着道:“想明白了,早搬走,早了事。不然,我的人,每天都过来划一刀,到时候,怕您老身体撑不到我新店开业的那天了。”

    明珠在一旁看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我跟你们拼了!”怒火中烧的她,一拳打在李四腮帮上,李四吐出一口带血的口水,她想冲到老爹的身边,只是始终无法靠近,狗腿子们一拥而上,将她摁倒在地上,她的脸紧贴着地板。

    乔二爷手里带着血的刀子从她面前挥过,“这么个又胖又丑的丫头,我这刀子可不忍心给你割肉减肥。”

    “知道什么是最痛的方式,不是自己身上。”

    乔二爷的刀子反手割过老爹的肚子,又是一行鲜血,滴在明珠面前的地上,甚至溅到了她的脸上,乔二爷拿起一块布擦拭干净刀子,“伤在最亲的人身上,这样子,会不会觉得更痛一些?”

    看着得意洋洋的离开的乔二爷一伙,明珠咬的下嘴唇都要出血。

    老爹身上那道半圆形的长口子在流血,狼狈不堪,明珠拿衣服包住,怎么也止不住血,血再次洇透衣衫,淌到地上。

    镇上的郎中怕得罪乔二爷不敢过来医治,翠花拿来些平时上山采的草药敷在伤口上才止住血。

    外面飘起了大雪,还是秋天,气温忽然转凉,竟然下起了雪花。

    夜深了。

    明珠爬上屋顶,坐在屋脊上极目远眺。黑绿色的松林,皑皑雪山,细如钩的月亮,伸手可摘的星星。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而最熟悉的,还是永福客栈。

    她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她是这样的喜欢这家客栈,这家伴随她成长的客栈,依依不舍,百般留恋。

    人,都是在快要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有家的人都会恋家,在外的游子恋家乡,在家乡的人会恋老屋,这客栈就是他们的老屋。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和老爹一样,开始留恋这样,虽然她还未曾远离,没有体验过离别的思念和伤痛。

    炕桌上一盏瓦台油灯,灯里的油不多了,明珠拔下发间的簪子拨了拨灯芯,莹莹如豆的灯焰儿发着青绿的光,衬着老爹消瘦的面颊。

    裴老爹把明珠叫到床前:“爹要走了,可惜什么也不能留给你。”

    明珠握着老爹的手:“爹,你放心,这客栈,我一定会守住。”

    老爹摇摇头:“丫头,爹最放不下心,就是你的终身大事,结婚是为了让你有个新的家,不管那个人是不是王志禄,爹希望你将来找个能保护你的人。”

    “爹,我现在只想保护你,保护好永福客栈。”

    老爹的眼睛似乎望向很远的地方:“知道为什么叫永福客栈么,爹是想让家人都永远幸福,让所有人永远幸福,可惜以后不能陪你了。柴收一灶烟,人活一口气。留得青山在,不怕没得烧,好孩子,要幸福下去,离开这里,去寻找你的幸福,爹在天上看着呢。”

    “爹,要走,咱们一块走吧,换个地方,再开一家客栈。”

    “好啊——”

    裴老爹突然剧烈咳嗽起来,猛地头往后一仰,又往前一倾,明珠看见一道鲜红的血的飞瀑呼啸着飞溅出去,地面顷刻间染红了,老爹的一只手垂了下来,永远地离开了。

    裴老爹的眼睛是睁着的,空洞洞的像没有星星的夜空,明珠知道,他不甘心,那可是他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永福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