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读书网 > 汉歌谣 > 第一卷 第二十八章 囚笼英雄
    岁月宁静安好,有了好姐妹相伴,日出共采药,日落共倚一张床嘻笑着共绣一条花布子,这种感觉于我平凡如每日需饮水般却奇妙美好无穷。使用小说阅小说,完全无广告!

    这一日,山沟水涧,我坐在岩石上,双脚有节奏地敲打着岩面,发出的声音清脆好听。我抬头看了眼天上的媚阳,笑道:“今日的阳光可真好!”

    语音刚落,几颗冰爽的水珠就沾上了我的脸颊,我啊了一声,低眼瞧去见冰娘双脚赤#裸正笑着立在溪水中央,一双白皙的小手**地正往下滴水。

    我一看便知是她使的坏,眼一眯,笑靥如花地从岩石上跳到了溪水中,双脚蹦出的水花溅了她一身,她啊地一声笑开了,低头笑泪闪动地娇笑了一阵子,她猛然俯身伸手淘了一汪清水向我脸上泼来,我正眯眼欣赏着她落魄的落汤鸡形象,一个躲闪不及,脸上又挨了一下这冰凉的袭击,全身细胞都欢呼雀跃起来。我一面呵呵笑着,一面低###子舀了一大勺水向她身上扑去,她笑得欢,我这一下她身上全湿了。

    两个女子笑着追逐着打着水仗,不一会子两人都累了,看看全身已然湿透了的对方,再看看自己还在叮咚叮咚往下滴着水珠的裙摆,不由得相视一笑。我几步跑上前牵过冰娘的手,嬉笑着两人一同跑上溪旁的岩石上,一同坐下,漫野弥漫着浓郁的花香,我吸气深深一嗅,感觉应有十几种花香混在一起,却只能依稀辨出几种,桃花、梨花、杜鹃花、樱花、丁香花、玉兰花……清凉的春风拂上身,与和煦的春日阳光一同融化在身上,舒服惬意,觉得白居易的《钱塘湖春行》写得真是应景,故轻声低吟:“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壮美河川,就算仅是一处浅浅溪流也能让人动情。可是白居易怕是难以想到不过一两千年的光景,他的子孙们却已将这大好的祖国山河折腾成了只有高耸着冒着黑烟的水泥筒子的肮脏世界。

    又肩并肩坐了一会儿,感觉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一些,我便一面整理好竹筐内药草,一面牵着冰娘的手两人一同站起身子,遂又对视着一阵欢笑。我笑盯着她的眼,道:“我们回去吧。”

    她点点头。

    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唱歌,又像是有人在梦呓。我起初以为是风过林间的声音,没有在意,一个抬眼却对上冰娘讶异的双瞳。她指了指我身后,我一回头,心中一吓,眼底倒影出一个伏在岩石上的白衣少年的影子。那个少年气喘吁吁地伏在岩石上,他的皮肤露出来的地方都爬满了血痕,有些伤痕都已结了痂,青紫色的手腕上还缠着断成一圈圈的麻绳,那身白衣十分刺眼。我的眼眸如烛火,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条脏兮兮的白衣上那一抹一笔勾勒而出的墨黑色圈中人囚。那是一个穿着囚衣的少年,瘦弱的身子骨小说要捱不住了,只能单手撑着岩块,大口大口喘着气。这件白衣如当日我身上那条一般沾满了稻草沫子和青苔,刘氏族人被一个个拖出地牢的场景一幕幕又在我脑海中上映。

    见到我们,他许是也微微吃了一惊,塌塌的鼻子皱了一下,一双眸子幽黑如深夜下的海,没有星光洒出,也不起一点波澜。他在一面呓语着什么话,一面伸手在身上四下摸索着,竟从腰间摸出一把已经钝了的砍柴刀来,举着刀直直指向我们。冰娘抱着我猛然啊地惊叫了一声,我忙从恍惚中醒过神来,用身子护住冰娘,一双眸子瞪得大大地怒视着他,希望用眼神让这个不速之客怯步。

    三人相持间,少年竟撑不住了,一口鲜血啐出口,整个身子像被抽走了空气的气球一般软绵绵地趴倒在地上。受了这么一吓,我们俩又啊了一声抱在一起,随即又反应过来,急急跑上前扶起他,将他靠在我肩上。我伸手探上他的脖颈,轻按他的动脉,过了半晌,我才舒展开了眉头,对冰娘浅笑道:“放心吧,他还活着。我们先把他扶回医馆。”

    冰娘神色不决地瞟了我一眼,放在少年手上的手犹豫了一会又拿开了。我知道是这身囚衣让她犹豫不决了,而正是因为这身囚衣让我下定了要救他的决心。

    我伸手握住冰娘的手,缓声道:“穿这身衣服的都是一些可怜人,你真的能下这个狠心让一个孩子曝尸荒野吗?”

    冰娘一愣,看着我的眼,我笑着点点头,她定了定神,整了整头发,似乎在下一个决定。随即她也冲我点了点头,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

    两人合力将少年扶起身,起时因为这少年虽十分瘦弱,却也比我这个九十四斤的女子重一些,我一个踉跄,险些跌倒,冰娘忙伸手抓住我的手臂,我笑容坚定地看着她,她用力一拉,我便又直起身子,继续一步一个摇晃地扶着少年急急往前走。

    在你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我又伸手拧了一把湿毛巾,把他额上那条已经有些发热的毛巾替掉,满目忧虑地看着他。他明显已经瘦到了极限,全身只剩下一张皮包着骨架,下巴长出了点点与他年纪不相符的胡渣。整个人缩在床的一角,没有任何动作,仿佛死了一般,连喘出来的气体都是若有若无的。

    我转身看了一眼那条垂在一旁木桌上的囚衣,不由得想起在牢中那几天,阴暗潮湿的处境,若是没有了活下去的信念,怕是整颗心都会被腐蚀掉。

    突然,我听到他一面身子发着抖,一面嘴巴里不知在念着什么。

    我一惊,忙回了头,却看见他无神的眸子猛然睁开,直直看向屋梁,依旧肢体没有任何动作。

    我向前探了探身子,将耳朵贴近他的嘴唇小心听着,下一霎那就听到他在不停地急促地反复念着几个字:“没有时间了,没有时间了……”

    我愣在原地,双唇翕动,黑夜里一灯如豆,唯有它听到了我的问语:“什么事没有时间了?”

    今日一早,医师又帮他探了会脉,欣喜道:“他不稍几个时辰便会醒来。”

    一听这话,我心中一喜,琢磨着他这一个干枯的瘦子也是时候该进补一顿了。我便跑到厨房,熬了一盅红枣姜汁鸡汤。在现代的时候,我是三年不下厨,一下厨被禁入厨房三年。幸亏身旁有冰娘相助,又有医馆里的小厮帮忙杀了鸡,我只要负责洗好红枣,切好姜片,偶尔再往灶里添上几根柴就行了。

    忙活了一个下午,没想到刘舜也来了,一听我竟救了个逃犯回医馆,他眉头一皱一松,笑着与我打趣道:“姐姐还真是一副惹祸的性子。”随即他又抛下一句话,说他要去看看那个逃犯,辨辨是不是哪个钦犯,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叹了一口气,刚把鸡汤舀到盅里,一个小厮便兴奋地跑来说那名少年已经醒了,我心头的喜悦斟得满满的,慌忙想起自己还给他熬了鸡汤,一伸手却被汤盅上的瓷耳烫了正着,我啊了一声缩回了手,这鸡汤没出锅多久,还滚烫着呢。

    冰娘笑瞟了我一眼,嗔道:“瞧你开心成这样,把那孩子当成自己亲生的孩子了?”

    我脸一红,心想着为什么自己会对这个少年有着这般急切的情绪,总感觉在哪里见过他,还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共患难的温馨感。

    许是见我整张脸都红透了,又一副愣头愣脑地想着又想不出一点眉目的样子,冰娘又笑道:“如果真的这么心急,你就先过去吧。鸡汤我等凉点再给你端过去。”

    我一听,千谢万谢地谢过冰娘,便随着小厮穿过长长的过道,一个拐弯,便见到刘舜站在门口处,笑着远远望着我最新章节。

    我几步上前,笑对他说:“怎么样?”

    他却微皱着长眉,低声道:“身子无恙,再多调养几日便会见好。只是奇怪的是……”他犹豫了一会,遂又道。“他一醒便要见你。”

    我心中也瞬间生出了困惑,这少年可谓奇怪,先是拿刀指着我和冰娘,接着又在深夜里梦呓着一句我到现在还琢磨不透的话:“没有时间了”,现在他一病醒来竟然提出来要见我。想不通,还是想不通。我摇摇头,又道:“名字呢,问出来了吗?”

    刘舜点点头,道:“问出来了,是一个挺奇怪的名字,与他倒是有几分相符。”他两手一摊,笑着说。“叫霍去病。”

    那三个字缓缓在我心中一遍又一遍地回荡,一声“霍”,二声“去”,三声“病”。我脑中思维的锦线快速地工作着,一针一线,一入一出,绣出一副宏伟的将军驰马荒漠图。那张消瘦的脸孔,那双无神的眼眸,那瘦弱的肢体竟拼凑成了这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封狼居胥、纵死犹闻侠骨香的少年英雄霍去病。记得我高中时代曾读过李昂的《从军行》,简单的一句“匈奴未灭不言家,驱逐行行边徼赊”便让那时年轻得只关心高考能考几分的我对这个不破匈奴誓不归的少年英雄心生仰慕与敬佩。

    我猛然间反应过来,像所有偶像剧里追星的疯狂者一样侧身擦过刘舜的肩膀,冲进了屋,还未看清霍去病脸上的神情,只是一眼瞟到他没有任何动作地静静坐在床沿,便两脚一蹬,扑了上去,两人同时倒在床上,我满脸压抑不住的兴奋竟还带着几分###地抬头看着被自己牢牢压在身上只是一脸漠然的霍去病。我又扯大了一点眼角,想把这个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常胜将军看得更清楚,却被他满目无光毫不避讳地反看回我的样子弄得有一些不好意思,朝他讪讪一笑,缩回了身子,起身在床的一旁安静地坐好。

    全屋子的人都被我疯狂奇怪的举动吓了一跳,二十年来第一次追星追的竟然是一个古人就罢了,第一次与明星见面竟还是在这样奇怪的场景下:我从三千年后的世界穿越回来,而此时的他亦不知自己将会有着一个何等伟大的未来,万人都将为他写诗,而我又在这个三千年前的世界里救了我的英雄,事事重叠,奇哉怪哉。我傻笑了几声,冲刘舜和立在一旁的小厮都吐了吐舌头。回到汉代第一次做了一件如此疯狂的事,竟还被一个尊自己为姐姐的皇亲贵胄逮了个正着,这回有刘舜嘲笑我的了。

    刘舜斜眼盯着我看了一会子,干笑了几声,又冲我两手一摊,却没有吭声。此时正好冰娘端着汤盅而入,我连忙笑容尴尬地起身走到冰娘身旁,低声说了几句汤还烫不烫之类的话。霍去病也面无表情地单手撑床起了身,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他的目光淡淡的有一些发冷,我只给慌忙避开。

    “刀呢……”霍去病呆呆坐在床沿,双腿垂着,一双黑漆不见底的眸子只是迷茫地看着我,双手在床上四下快速地摸索着。

    立在一旁的小厮见他这般着急,连忙满脸堆笑地从桌上举起他的刀,双手递给他,道:“卫姑娘看你伤得不轻,这把刀又重得很……”

    “倏!”小厮脸上的笑瞬间凝固了。

    我笑着从冰娘手上接过汤盅,还未反应过来,就被刘舜几步冲上前一个低弯腰又伸手猛然一拉,将我揽入怀中,手中鲜美的汤盅一滑,汤撒了一地。

    我呆呆看了眼在阳光照耀下还闪着光的鸡汤,因为冰娘一直在算着时间,这汤虽不再烫手,却还热着,夹杂着香气的白烟徐徐升起,遂又在我眼中隐去了踪影。我又抬起头看到了门柱上硬挺挺地直插着的长刀,咽了口唾沫,却发现嗓子里着了火,不是这口唾沫就可以熄灭的。我全身的血液在一霎那逆流了,打了个寒战,身心俱冷地扭过脖子望向霍去病,他的手还保持着出刀的姿势。

    “你在干什么?……”我感觉自己全身的颤抖已经到了极致,咬咬唇挺了过来。

    “杀你。”他眼也不眨地应了我一句,一整句话两个字不带任何温度。又似乎是因为他的伤还未全好,刚才那一击为了能杀死我,他出手太重力度一下子反噬回去伤了五脏,这会儿他咳出了血,胸前的殷红一片片地散开。

    满屋子的人都愣住了,而似乎是看够了宫里你争我夺的血腥场面,刘舜只愣住了一两秒,成为了最先反应过来的人。他黑着脸从牙缝中勉强轻声扯出一个形容词“白眼狼”,便两三步蹿上前,挥拳在霍去病脸上重重砸了一下,霍去病几乎没有一点肉的脸上挨了这一击,顿时一个转身倒在床上。刘舜许是太过生气,那一拳用尽了他的全部气力,霍去病整个身子趴在床上,整张木制的床板立刻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声。

    刘舜两目发红地瞟了眼半仰地躺在床上只能半睁着眼却依旧目露寒光的霍去病,拽紧拳头又想再出一拳,我连忙唤住他,喊了一声:“舜儿,慢着,我想听听他的理由。”

    我顶着一身的寒意,踉踉跄跄地走到床前,伸手将他扶起坐正,又伸手抽出帕子替他擦净唇角的血迹。而他只是目光不温不冷地看着我,那双眼眸里一点波澜也没有。有那么一霎那,我隐约有种感觉,他看的不是我,而是某个遥远的地方。

    我静看了他几秒,原本盈满震惊的脸一变顿时面容严肃地看着他,顿了顿,开口声带严厉道:“说吧,你杀我的理由。我可警告你,我一生气起来绝非什么善类,你必须给我一个足以让我自己也非常想捅自己一刀子的理由,否则……”我皱着眉伸手抓过刘舜还紧拽的拳头在他眼前晃了晃,撅起唇凶巴巴地继续恐吓他道。“小心你这身皮包骨。”

    他终肯收回淡然的目光看了看我,低声道:“我弟弟霍光很快就会因你而死。”

    霍光?这个文弱的汉昭帝最大的守护者,同时也是最大的敌人的传奇男人,执掌了汉室最高权力近二十年。若说此时立在我面前的兄长霍去病是大汉百年昌盛基业的奠基者,而其弟可以算上是大汉朝历史上最优秀的的守业者。

    可是此时的霍光不过是一个几岁大的孩童,我与他又素未谋面,又怎么会好端端地与我扯上了生死关系。

    我突然呆在原地,脑袋中只能快速闪过一些关于霍光的历史资料,还记得他死于后西汉时期,又怎么会因为我一名女子早死了几十年?

    我想了想,琢磨着字眼,道:“霍光不可能死于公元前一四零年,你我没有经历过的盛景他将会用这一生轰轰烈烈地创造出来,他是一个比我寿命还要长得多的不平凡男人。”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亏自己还琢磨过呢。比什么不好,跟一个古人比寿命,我出生那会儿,霍光早已化成骨灰安放于墓中供后人敬仰了。

    我尴尬地吐吐舌,瞳中映出他眼里闪过的一丝惊疑,但他很快便恢复了无光的漠然神色,咬咬牙,道:“我比你更加清楚这是不是一个谎言。”

    他的话又让我一愣,我细细地盯着他的脸看,发白的面色,刘海稍长的一边遮住了眼角,落到眼尾上。说话时总喜欢瘪着双唇,讲话的语调生硬没有感情,鼻子又是塌塌的,五官组合在一起,有点像荧幕中的硬汉。在狱中的一幕幕硬生生地逼入我的脑海,昏黄的灯光下,我看了无数次却只为打发时间的脸,我的眼眸猛然放大,倒吸了一口凉气,一眼瞟到他脑后那一道结了痂的伤疤,那是我砸的,他就是当日我偷天换日的那个小狱卒,莫非是因为我,他和霍光兄弟才会被人所缚,又惨遭了这般毒打,他费尽千辛万苦逃出来就是为了找到我这个当日的逃犯救回自己弟弟的性命。

    所有一切都如此清晰明白,我再不能反驳什么。那一日我急于逃出生天,完全没有意识到这般大胆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怎样的伤害,而今我却要让两个孩子来替我尝这个苦果。

    我扯扯嘴角,露出一个极难看的苦笑,对霍去病道:“我终于明白了是什么事没有了时间。”

    他一愣,眼里发出了更冷的光。

    我心想着若是此时的长安令还是汲黯倒还好,这位心系百姓、慈悲为怀的长安令许还能听我几句求情的话。遂转过身子,对刘舜道:“现在的长安令为何人?”

    刘舜许是没想到我会突然问这么一个问题,未反应过来时霍去病已经轻声替他回答了。他道:“哼,你不知道吗?现在的长安令大人是有名的酷吏张汤大人。”

    一听到张汤这名字,我心中是又急又无奈,又道:“那汲黯大人去了哪儿?”

    刘舜答道:“汲黯因为父皇还在世时河南郡开仓济灾之事早已被皇上所赏识,皇上一登基,便升了他的职,作了主爵都尉,比照九卿给了极高的待遇,这会儿又被调到各郡出巡。姐姐问这个做什么?”

    这么说一时半会儿我们盼不到汲黯大人回来救霍光一命了,我又问了霍去病一句还剩几日了,他神色黯然地回道:“不到三日了。”

    这个回答我早已料到,却又感觉自己的心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感。官府要杀一个人在王朝时期是一件极其平凡的事,又何必等上那么多日?再多捱几日,不过只是让将死之人受到更多恐惧的煎熬,这在古代算不算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人道主义。

    我细细盯着他嘴角残留的那一点血点,全身有种虚无缥缈感。本以为就算回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朝代,凭着自己闯了二十年没有最复杂只有更复杂的现代社会积累下的丰富经验,一样可以在这个世界自在来去,自在地活着,自在地为自己所爱之人做一切出格的事。可是现在立在霍去病面前的我真的很想扇自己几巴掌,这个社会有着它自己的法则,我若不按游戏规则出招,自己心若浮云,只做自己想做,总会有一天会把自己害得很惨很惨,而在这之前我也将会用我一生的悔恨记住那些一路走来因我的任性而所连累的可怜人。我拼命摇了摇头,这不是我所渴望得到的结局,在自己身上印上一个个流着他人鲜血的烙印。

    我咬牙伸手紧紧按住霍去病的肩膀,如果我还希望我这一生在大汉的时光能够活得快乐,那么就必须要如史书所记,霍光安然无恙,不然我将每日每夜沉浸在自己的错恨中,即使每日依旧可以睡下,只怕梦中都是骇人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