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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玫瑰红佳酿

    ( )    齐威远正要谢谢那位公子时,可那个公子已不知去向。

    赵阎罗已死,那群强盗的二当家的张强便是最大的一个。

    张强和赵阎罗同样的可恨,正是张强和赵阎罗一起演了一场苦肉计,才让商神算上了当。

    王强正要走,齐威远夺过赵阎罗手中的刀,对着张强的后心猛地掷了出去。

    张强后背中刀,向前跑了两步便倒地不起了畛。

    齐威远眼睛都红了,瞪着前方的贼人道:“大家一起上,杀了那群王八蛋,为死难的弟兄报仇。”

    齐威远一声令下,那些威远镖局的人便举着长剑,冲了上去,那些贼人无心打斗,只想尽快脱身,所以,他们很快便被威远镖局的人给悉数杀死。

    齐威远的镖队在阎罗山受到了重创,他们收拾完自家弟兄的尸体后便匆忙上路了,战场上一片狼藉,阎罗山的强盗横七十八的躺了一地钫。

    白衣人再次出现在战场之上时,威远镖局的人早已远去。

    白衣人还是手持折扇,轻轻的扇着,他的背后还有十几个人,其中一个年纪在四十多岁,身穿一件华丽的金色衣服,他眉目清秀,眼睛炯炯有神。

    这个人的手中拿着两颗金色的圆球,这两个金球在他的手中,不停的转动着。无论那个人在做什么,那对金球好像永远都不会停下来。

    那对金球就好像是和那个身穿金色衣服的人是一体的,只要那个身穿金色衣服的人的心情稍微有点变化,那对金球就会随之变化。

    那个身穿金色衣服人的心情若是紧张时,那对金球就转动的十分的快,如果那名身穿金色衣服的人心情烦闷时,那对金球也会随之转动的很慢。

    身穿金色衣服的人突然说道:“连云,你觉得赵阎罗的武功怎么样?”

    白衣人回道:“那赵阎罗的大刀,的确不简单。他可以一刀劈死那么多武林高手,的确不是泛泛之辈。”

    身穿金色衣服的人道:“那赵阎罗的武功虽然厉害,可是爹听你说,你只用一招就能将其制服,有此可见你的武功要比他高出数十倍。”

    白衣人很客气的说道:“爹爹过奖了。”

    身穿金色衣服的人道:“爹爹这次要你在星月山上,夺得教主女婿的位子,你可有十足的把握?”

    白衣人道:“孩儿定当全力以赴。”

    这位身穿金色衣服的人便是赤金堂的堂主金成山,而那位身穿白色衣服的少年便是金成山的儿子金连云。

    金连云相貌英俊,可以说是当世武林中难得的美男子。

    金成山道:“过了这阎罗山,前方有一个客栈,叫‘千杯不倒’,听说这个客栈的酒很有特点。酒的颜色看起来十分的红,红的就如血。当地人把这种酒叫玫瑰红。”

    金连云道:“爹爹说的玫瑰红,孩儿倒听说过。传说这玫瑰红是江湖中一位酷爱喝酒的前辈创出来的,这个前辈也是女中豪杰叫红玫瑰。红玫瑰酿出的酒就如玫瑰一般散发着清香,所有的人只要喝了一口玫瑰红就必定会喝第二口,哪怕是不会喝酒的人也难免要喝到痛快为止。”

    金成山道:“云儿,没想到你还知道这些。”

    金连云有些高兴道:“这些都是孩儿道听途说的。不过孩儿听说这玫瑰红的主人红玫瑰并不懂武功,她的人虽然长得出色,但是却一生没有嫁人。”

    金成山奇道:“哦,你怎么还知道这些?”

    金连云道:“爹爹既然要入住这玫瑰红客栈,当然要对这客栈了解的一清二楚,甚至连客栈中的每一个人,每一张椅子都不能放过,我们要了解那些人和我们星月神教有没有仇,还要知道他们与我们赤金堂有没有直接的仇恨,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金成山笑道:“没想到你考虑的如此周全。”

    金连云道:“出门在外,难免会遇到很多麻烦,有些事我们考虑的若是不周只怕会吃亏。以孩儿之见,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最好还是改住一般的客栈,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金成山道:“不可,我们赤金堂怕过谁,别说那些屑小之辈不敢找我们的麻烦,他们就是找上了,我们又何须怕他们。”

    金连云道:“爹爹考虑的是。那孩儿就把这玫瑰红的来历给爹爹说说,到时候,爹爹也好做个心中有数。”

    金成山笑道:“我正想听听这玫瑰红究竟有什么典故?”

    金连云道:“听说这红玫瑰在三十年前并没有成亲。一个女人没有成亲这并不奇怪,可奇怪的是,她竟然有了一个孩子。”

    金成山把手中的金球转得“当当”响,道:“一个女人没有成亲就有孩子,这也并不奇怪。女人总有很多法子让自己可以怀上小孩的。”

    金连云没有理会金成山的话,他继续很正经的说道:“这红玫瑰有了小孩以后,等她的小孩长到十二三岁时,她就把自己的酿酒技术全部传给了她的女儿。她的女儿的酿酒技术更是一流,可以说远远超过了她的母亲。短短的几年间,她已经聚集了大量的金钱,从此她们便决定不再酿造玫瑰红。”

    金成山道:“这件事为父倒也听说过。可是不知为何这玫瑰红在十年后又出现在了江湖上。”

    金连云道:“这中间还发生了一点小故事。听说这红玫瑰的女儿和红玫瑰两个人,在一天夜里遭受了一个飞贼的光顾。那个飞贼,偷喝了红玫瑰家中所有的玫瑰红,趁着酒劲他把红玫瑰母女压在床上给糟蹋了。红玫瑰的女儿当时就被打昏了过去,等她醒来的时候,她的母亲红玫瑰已经不堪羞辱,自杀身亡了。”

    金成山叹息道:“只是可惜了一位酿酒名家。”

    金连云道:“那红玫瑰虽然死了,可是她的女儿白玫瑰还活着。而且白玫瑰所酿造的玫瑰红更加的美味。我就是不知道前方的红石镇上的玫瑰红是不是白玫瑰所酿。”

    金成山很好奇的问道:“你说的红玫瑰的女儿叫白玫瑰,可知是为什么?那红玫瑰因为酿出的玫瑰红酒而声明远播,因此她给自己起名叫红玫瑰,大家都能理解,可是她的女儿为什么叫白玫瑰呢?”

    金连云道:“她的理由更充分,而且也很好理解。因为她要为她的母亲带孝,她身上的孝衣从来就没有脱下过,她自己发过誓,除非她能够把那个侮辱她们母女的人杀死,否则她的孝衣永远都不会脱。因为她从头到脚都是白色的装束,又因为她的确长得很漂亮,所以大家都给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白玫瑰。白玫瑰甚至还向江湖中的武林豪杰承诺,若是有人能够杀死那个飞贼,她除了酬谢千金以外,还愿意为那个人做任何事,包括她的身子。”

    金成山笑道:“哈哈哈……看来这女子是吃了称砣,铁了心,是非报此仇不可了。这女子为了报仇是什么事都愿意做,可是她又如何知道那个飞贼长什么样呢?”

    金连云道:“这个爹爹自然无需担心。因为那个飞贼不是一般的飞贼,而是一个采花飞贼,他采花后有一个习惯,就是在被采过的女子身边留下一个骷髅头的图案。图案上说,此花已开,倘若下次那个飞贼再次光顾那个女子时,那个女子只用拿出那个骷髅图案,那个采花飞贼便会自行离去。”

    金成山笑道:“有意思,看来这个采花飞贼不是一般的飞贼。”

    金连云道:“不错,正因为他每次做案以后,都有骷髅头的图案留下,所以要想抓住这样一个人也并非一件难事。”

    金成山沉思道:“那‘千杯不倒’客栈中的玫瑰红莫非与这采花飞贼有关?”

    金连云道:“最近,听说那个采花飞贼在红石镇出现过,而且有数名女子都遭到了他的残害,孩儿想这玫瑰红客栈的重开,很可能与这采花飞贼有关。”

    金成山道:“这红石镇离星月山只有数十里地,若是有人在这里闹事的话,上官教主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金连云道:“爹爹说得对。如今比武招亲的时间马上就快到了,上官教主一定会派人前来调查此事的。”

    “前面的人可是赤金堂的人?”

    金成山好奇的向前方一看,只见两个十分怪的人站在了他们的面前。这两个人的手和腿都十分的怪,原来又是勾魂手和夺魂脚。

    金成山当然认识他们两个,金成山还对他们十分的客气,道:“本堂主还以为是什么人呢?原来是勾魂小哥和夺魂小哥,不知道两位小哥到此有何见教?”

    勾魂手和夺魂脚得意的走到金成山和金连云的面前,他们两个根本就没有把金连云和金成山放在眼里。

    勾魂手冷冷道:“见教倒不敢当。”

    金成山赔笑道:“莫非两位是来迎接我们的?”

    勾魂手道:“这里离星月山还有数百里,也谈不上迎接,我们哥两个是陪我家公子到前边的红石镇办事的,我们算计着赤金堂的人也该到了,就盘算着想来此迎接一下,一旦那些阎罗山的强盗要是瞎了眼,为难了金堂主,我们哥两个也好替你们出口恶气。”